元朝时的一碗心灵鸡汤

2015-12-14 01:17马伯庸
读者(乡土人文版) 2015年9期
关键词:马伯庸席间火盆

文/马伯庸

图/喻 梁

元朝时的一碗心灵鸡汤

文/马伯庸

图/喻 梁

这是发生在元代的一个故事,载于《南村辍耕录》。如果元代有《读者》的话,一定会转载这一篇;如果元代有《知音》的话,一定会给它起一个更加感情丰沛的标题;如果元代有微信朋友圈,估计这个故事会被冠以正能量的名义,恐怕现在点赞已经破万;如果元代有微博的话,恐怕转发能达到数十万……

故事发生在至正年间。扬州有个泰兴县,泰兴县有个村叫马驼沙,村里有个农夫,姓司,叫司大,是富户陈家的一个佃农。

司大家很穷,交不起租子,遂打算把所佃之田还给陈家,换点钱回来。陈家旁边有一户人家,叫李庆四,也是个佃户。这家伙心思比较灵敏,找到主人家暗中游说,最终竟以极低的价格把田地夺走。司大虽然心中郁闷,却也无可奈何。

李庆四得了大便宜,心情愉悦得很,杀鸡烫酒,宴请所有相关人等。司大也跟着去了,结果却在席间遭到了李庆四的无情羞辱。司大无比恼怒,回家后痛骂这个李庆四欺人太甚。司大老婆劝他道:“咱们天生就是穷命,就别去恨别人了。”

司大哪里听得进去,他被怒火冲昏了头脑,铤而走险,拿着火把连夜潜入李庆四家里,准备把他家烧个干净。正当他走到屋檐下准备点火时,忽然听到屋子里有声音传来,侧耳一听,原来是李庆四的儿媳妇在生产。

司大一下子动了恻隐之心:“我痛恨的是李庆四,何必要杀这一对母子呢。”于是把火把扔到沟里,回家去了。

仇不报了,生活还得继续。佃田为人所夺,司大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只能转行去酿酒。天无绝人之路,没想到他在这个领域居然颇有天分,酿的酒大受好评,于是家境慢慢地富裕起来。与此同时,李庆四家里因为各种原因,却日渐衰落下来,越过越穷。

过了十年,李庆四过不下去了,被迫要把佃田还给主家。司大一听,报仇的机会来了,他也用了李庆四在十年前的手段,以极低廉的价格把田地夺了回来。他也办了个宴会,把李庆四请来,席间着实将其羞辱了一顿,总算是把这个仇给报了。

李庆四不但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怒火中烧,恨司大恨得咬牙切齿。他把一个火盆点着,端出去,打算去把司大家给烧了。李庆四到了司大家,正要把火盆往屋子上倒,忽然听到屋里有动静。他探头一看,巧了,居然赶上司家的儿媳妇也在生产。

看着刚出生的小娃娃,李庆四端着火盆,心里一下子犹豫起来。忽然看到有人从屋里推门出来,他吓得把火盆一扔,转身跑了。

到了第二天,司大看到院子里扣着一个火盆,觉得奇怪,再一看盆底,上面写了一个“李”字。司大顿时明白了:“这是在重演我十年前经历过的事情啊!当年我要去烧他家,因为赶上他儿媳妇生孩子,没下手。如今他要来烧我家,正赶上我儿媳妇生孩子,也没下手。这简直是天意啊!”

司大取了五千钱,登门拜访李家,诚恳道歉,说:“我昨天在席上侮辱了您,心里过意不去,给您送点钱来赔罪。”李庆四哪里料到会有这么一出,心中怀疑:“不会是又来耍我吧?”故意称病不起。

司大哪肯答应,把他硬拽到村里的酒馆,点了一壶酒。两人喝到一半,司大对李庆四说:“当年啊,你孙子是子时出生的,那时候我正拿着火把准备烧你家。幸亏有那孩子,我没动手。昨天我孙子出生,你带着火盆来,也没动手。咱们两个都有仁慈之心,所以未酿成大祸。你想想看,如果当时你我只顾泄愤,不讲怜悯,岂有如今的大好生活?这种一时气急便要对方家破人亡的事,以后一定得慎重才是。”

李庆四听了,汗如雨下,连连称是。于是两个人洒酒起誓,恩怨一笔勾销,甚至还约为姻亲,成了亲家。李家有了司家帮衬,境况也逐渐好转,两家从此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虽然只是元代的一则劝善故事,但对现代人的生活,似乎更有指导意义。

(吴 佳摘自《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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