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良
(安徽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英汉双及物构式评介
梁良
(安徽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构式语法是认知语言学理论框架下的一门新兴学科,双及物构式作为构式语法理论的研究热点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笔者对国内外语言学者研究双及物构式的主要方法和观点进行评介,同时指出了英汉双及物构式中动词分类存在的些许问题。
构式语法;双及物构式;评介
1.构式语法。
构式语法理论是近十几年国内外语言学界新兴的一种语法理论。近来认知语言学框架下的构式语法理论已被众多学者接受和拓展,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语言分析理论。构式语法主张,语法知识都是以“构式”组织起来的。学界对于语言的研究逐步归结到构式上来,认为构式才是语言概括之所在。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Goldberg(1995)对构式作出了定义:假如说C是一个独立的句子,当且仅当C为一个形义配对体,〈Fi,Si〉时,它就是一个构式,此时,“形”(Fi)的某一方面或“义”(Si)的某一方面都不能从C的组成部分中严格预测出来,也不能从其他先前建立起来的构式中预测出来。Goldberg(2006)主张,语言中的各个层面的基本单位都是构式,研究范围包括从句法构式到词素、词、复合词、习语等各个结构。构式本身具有独立于动词的意义。
2.双及物构式。
双及物构式,亦称双宾构式是语言中一种常见构式,受到国内外语言学家的广泛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对于界定什么是“双及物构式”,学界观点不一。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英语双及物句型的基本形式为:Subj+V+NP1+ NP2。徐盛桓(2001)主张,英语的双及物构式为VNN或VN1N2,包含两种不同的语法结构:双宾结构和宾—补结构。前者典型用例He gave Tom(N1)a book(N2),后者典型用例He(Nagt)made me(N1)a fool(N2)。何晓炜(1999)持不同观点,认为英语双及物构式包含双宾构式和与格构式。
3.双及物构式的构式意义。
构式语法理论认为,构式本身具有独立于词汇中心意义规则(主要是动词)的独立意义,该意义不以进入其中的具体词汇意义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我们称之为构式意义。双及物构式秉承了这一原则,具有其独立的构式意义。
作为双及物构式中的典型动词,诸多学者常把“give”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示例分析。本文也拟以give为例进行分析论证。
例1.ACAUSEBTORECEIVEC.
例2.TomgaveMaryan apple.
例1是双及物动词give的语义原型,例2是give双及物构式具体示例,虚线框内是Goldberg提出的双及物构式分析的典型用法。为了进一步阐释双及物构式的象征关系,框盒图被运用这一典型结构中。
图1
例1、例2及图1中,TOM(Nagt)作为施事者是DONOR,原本苹果的所有权归TOM,TOM自愿地实施了“give”这一行为;在TOM实施“give”这一传递动作时,MARY是受事者(N1),自愿地接收“AN APPLE”(N2)这一物体;N2作为被传递的对象,是一个具体的实物,在这个示例中是“APPLE”;在施事者自愿地实施了“give”这一传递动作后,“AN APPLE”(N2)的所有权被转移到受事者MARY (N1)手中。
在此基础上,Goldberg提出英语双及物构式是以实施
“成功转移”为基本意义的,即意愿性施事者使得意愿性受事者(生命体)接受某物(具体事物,无生命体),在转移的过程中,施事者失去该物的所有权,受事者领受该物的所有权。(Goldberg,1995:32-146)
张伯江(1999)和徐盛桓(2001)基本上接受了这一观点。但Rappaport Hovav&Levin(2008)认为部分双及物构式表示“致使拥有”,例如give双及物构式;而部分双及物构式包含“致使拥有”和“致使转移”两种原型意义,例如throw双及物构式。我们认为,双及物的原型意义应被概括为“传递”,表现为两种方式:致使拥有和致使转移。当强调传递的结果时,表现为致使拥有;而强调传递的过程时,表现为致使转移。
双及物构式在英语和汉语中被普遍使用,诸多国内外语言学者不约而同地关注双及物动词研究,并试图通过对双及物动词分类进一步分析探究其特性。
1.英语双及物动词。
Quirk(1985)等学者在研究双及物构式时,考虑不仅将词,且将名词性从句作为双及物动词的直接宾语,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六分法。这为学界研究双及物构式提供一个新的思路,令人遗憾的是,目前看来这种分析方法仅限于英语双及物构式研究中,国内学者鲜有就此问题系统探讨研究。
Croft(2001)提出以give,send,throw这三个动词作为三类双及物动词的代表,指出三者符合give<send<throw这一用法规律,三类动词呈现出自左向可否允许双及物构式出现的可能性。其中,give类动词常用于双宾语构式; throw类动词常出现在与格构式中;send类动词既可用于双宾语构式也可用于与格构式。
Rappaport Hovav&Levin(2008)质疑Croft这种以三个个别动词代表三类双及物动词的分类方法的科学性。他们进一步提出,英语双及物构式中双宾语构式和与格构式的构式义不同,不同的双及物动词表达的意义有所区别,give主要表达“致使拥有”,throw在上述两类双及物构式中表达意义不同,在前者中基本表示“致使拥有”,在后者中表示“致使转移”。
Pinker(1989)从语义角度把双及物动词分为九大类:①内在表示给予类,例如:give,sell,pay等;②弹射运动瞬时发出类,例如:throw,blast,shoot等;③许诺将来给予类,例如:promise,allow,grant等;④信息交际类,例如:tell,ask,show等;⑤连续引发定向伴随运动类,例如:bring,take等;⑥获取类,例如:win,buy,grab等;⑦创造类,例如:fix,make,build等;⑧通讯工具类,例如:telephone,email,radio等;⑨发送类,例如:send,forward,ship等。Pinker的九分法受到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动词也可以用于双及物构式中,但是Pinker并没有提及,例如forgive等。
Goldberg(1995)继承发展了Pinker的分类方法,递补了第十类,拒绝类,例如:refuse,deny等。值得注意的是,Goldberg进一步分析阐述了不能用于双及物构式的动词。部分学者指出,Pinker和Golgberg的分类方法过于繁复,考虑将部分种类综合简化,引起学界后续讨论研究。
徐盛桓(2001)主张双及物构式的构式义可被简称为“给予”,在此基础上,对于双及物动词,他提出一种更为清晰简洁的三分法:①本身具有给予义类,例如:bring,give,throw等;②本身不具有显性给予义,但给予义已隐含其中类,例如:teach,wish,elect等;③本身无给予义,只在进入双及物构式后才出现给予义类,例如:sing,make,paint等。
王寅(2011)认为徐盛桓的“三分法”简洁明了,并提出在此基础上应再增添两类:①阻隔传递,例如:refuse,deny,banish等;②负传递,例如:steal,charge等。在研究过程中,王寅(2011)发现学界在对双及物构式进行分析论述时,忽略了“介词”在双及物构式中表达出的负传递意义,提出应考虑against,from,off等介词在该构式中作用。这方面的研究尚待学者进一步深入。
2.汉语双及物动词。
双及物句被列为汉语的十三种句型之一(吕叔湘,1999:32)。众多国内外语言学者研究了从古汉语、现代汉语方言到现代汉语普通话等各个维度中的双及物构式,近几十年来,诸位语言学者主要聚焦双及物构式中的动词分类。
赵元任(1979)按照动词后可否带“给”将汉语双及物动词分为四类:①带间接宾语时必须带“给”的动词:传、递、寄、输等;②可带可不带“给”的动词:托、还、送、教等;③从不带“给”的动词:吃、用、罚、骗等;④可否用“给”跟动作方向有关的动词:拿、分等。他提出的“双向传递”观点为后续的双及物构式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视角。
朱德熙(1979)基本接受了赵元任的分类,探讨了由动词“给”组成的双及物构式,将其分为三类:给予类、取得类和制作类(主要基于主语而言),并在此基础上对将双及物动词分为三类:①给予类动词:卖、送、许、舀等;②取得类动词:买、收、偷、娶等;③既不表示给予,也不表示取得类动词:炒、画等。朱德熙的分类未将“把”字句考虑其中,为学界逐步补充论证提供了空间。
马庆株(1983)提出了将双及物构式动词分为14类:“准予取类”“结果类”“时机类”等,其分类较为详尽,但分类标准不一,部分类别之间似有重合之处,例如“度量类”“动量类”“时量类”,遗留诸多问题,有待学界不断去伪存精。
李临定(1984)提出了一个新的11小类分类方法,但依旧没有解决分类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某些学者质疑将动词、动词词组和习语并列分类是否科学。
张伯江(1999)提出的分类方法主要聚焦于“给予类”双及物动词:“现场给予”“瞬间抛物”“远程给予”“传达信
息”“允诺指派”“命令类”。他的分类获得了广泛关注,但依旧没有明确指出分类标准是什么,并且这一分类方法主要基于“给予类”双及物动词,其他双及物构式中的动词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尚需进一步研究分析。
陆俭明(2002)的分类方法主要着眼于“非给予类”双及物动词。他基于封闭语料库穷尽性调查分析“非给予类”双及物动词,提出一个新的六小类分类方法:①施事有所获取:接受、收、吃、穿等;②与事、受事有所获取:提拔、表扬、安置等;③与事有益:修理、改、纠正等;④与事有所损伤:咬、打、拆数等;⑤施事、与事均有所得:邀请、采购、雇等;⑥施事有所得、与事有所损伤:挪用、霸占、逮等。如果能够基于某一个语料库穷尽性分析“给予类”双及物动词,与陆俭明的六分法整合,提出一个新的分类方法,将会有效推动双及物构式中的动词研究发展。
石毓智(2006)在赵元任和朱德熙的研究基础上,继承发展地提出按照客体(N2)的移动方向将双及物动词分为三小类:右向动词、左向动词和左右向动词。
国内外有关双及物构式的研究成果丰富多彩,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认知语言学架构下的构式语法旨在探究语言背后隐藏的认知机制,双及物构式是构式语法研究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人类生活不可避免地涉及给予和传递,构式语法理论正是基于人类在现实生活中的这种体验,不断提炼与概括,双及物构式应运而生。英汉双及物构式间既具有共同的内在形成机制又存在差异。近年来,尽管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角度对双及物构式特别是双及物动词进行论述分析,但相关研究尚未完满,有待学者进一步深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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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view of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s in English and Chinese
Liang Lia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Anhui University of Fiance and Economics,Bengbu,Anhui 233030,China)
Studies on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s have been a research focus in Construction Grammar Theory,which is a newly developed research field on the basis of Cognitive Linguistics.The author reviews the major research approaches and views concerning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s at home and abroad,pointing out some shortcomings of verb classification in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s.
Construction Grammar;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s;review
H030
A
1672-6758(2015)04-0127-3
(责任编辑:郑英玲)
梁良,硕士,讲师,安徽财经大学。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和认知语言教学。
本文受到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编号:2011sk173);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编号:2012SQRW059);安徽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编号:ACKYQ1135);安徽财经大学教研项目(编号:acjyyb2013058)、(编号:acjyyb2013059)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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