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丽琴
摘要:公安院校担负为公安机关培养后备人才的职能,是公安机关补充警力的主渠道。通过剖析当前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瓶颈,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求为导向,通过创新师资培养机制,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改善实践条件,搭建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平台、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科研机制,促进科研反哺教学等举措,提高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公安高校;校局协同;应用型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4-0170-02
公安工作最基本、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国内外安全稳定形势日益严峻,各种社会治安问题频发,公安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对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应用型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高等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龙头,担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重要使命。传统的高等教育“重理论轻实践”,校局、校企分离的培养方式培养出的人才无法和岗位要求、职业标准对接,导致“用人单位招不到想要的人才,学生无法顺畅就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是人才培养必须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只有关注市场需求,才能不断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性。
2.应用型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改革的迫切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要“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因此,只有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才能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
3.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我国公安工作的基石。公安院校作为公安教育的主体,承担着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神圣使命。公安工作的复杂性、危险性、特殊性等特点决定了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公安院校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校局合作,走应用型发展道路,才能培养出一批迅速适应社会形势变化、有效驾驭复杂社会治安的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过硬、警务实战能力深厚的合格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4.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全面发展,要求学生“内外兼修、身心两健”、“学创俱能、知行合一”。高等教育要培养的人才,不光要有健全的人格、一定的学科专业知识积淀,还要会动手、能创造,要具备较高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应用型人才培养,重视实践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突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
二、协同创新机制缺失是制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瓶颈
“协同创新”是指围绕创新的目标,多主体、多要素共同协助、互相补充,通过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彼此间的“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深度合作[1],其本质是一种管理创新、制度创新。2011年4月,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提出“协同创新”的理念,鼓励高校紧密围绕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政策项目引导、与各类创新力量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改变资源“分散、封闭、低效”现状,实现跨界合作、促进资源共享,推动教育、科技、经济、文化互动,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同步提升。
应用型人才是指在一定的理论规范指导下,应用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专业社会实践的专门人才。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价值取向体现应用性、培养过程体现实践性,课程设置体现复合型,这就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强与行业企业、政府、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的协同合作,资源共享。然而,目前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条块分割,院系、教师、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专业与专业之间、学科与学科之间、教学与科研之间、学科与专业之间界限清晰,缺乏沟通和合作,资源难以共享。此外,从高校外部来看,高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沟通、交流不畅,合作机制缺失,导致培养的人才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和职业标准相脱节,造成“用人单位招不到想要的人才,学生无法顺畅就业”。
三、创新校局协同机制是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协同创新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当今高校“分散、封闭、低效”的现状,探索建立校校协同、校局协同、校企协同、校所协同等“集中、开发、高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则非常必要。
1.创新师资培养机制,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建设是开展公安学历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前提。公安高校教学长期以来出现了理论和实践脱节的现象。因此,应积极创新教师培养机制,开展“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一是通过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公安实践、挂职锻炼、调研、授课、办案等,让教师有机会接触并参与公安工作,深刻认识和了解公安前沿性问题、违法犯罪最新动态和规律特点,收集公安实战案例和教学所需的其他素材,弥补教师专业实践的不足,提升教师实战教学能力,促进教学与公安实践有机融合。二是“引智入校”,选聘公安机关领导、富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从教能力的业务骨干、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官,通过“一线民警、教官进课堂”、“公安业务骨干进课堂”、“公安专家、教官专题讲座”等形式丰富学实践教学资源,为公安教育带来关于公安工作一线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促进教师与教官零距离接触、交流、学习、合作,切实提高教师公安业务技能和实践教学水平。
2.创新实践教学平台,构建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李克强总理强调:“(职业教育)要走校企结合、产教融合、突出实战和应用的办学路子,依托企业、贴近需求,建设和加强教学实训基地。”公安实践教学是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有效联系学生和公安实践的纽带。校局协同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既可减轻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设施设备上的投资压力,为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物质保障,又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因此,应不断深化校局合作,创新实践教学平台和体系。一是可借助“校局合作”,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公安院校可通过“校局合作”,依托公安机关人力、信息、政策等资源,建设集学生实践教学、实习实训、见习、教师教学与科研、挂职锻炼、技术开发与应用、办案等在内的实践教学基地。二是挖掘内部潜力,优化和完善校内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公安高校应定期到公安机关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联合公安机关力量,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以满足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构建贴近公安实战的实训实验室,为实践教学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三是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第二课堂活动体系。应以公安专业知识和公安工作服务为中枢,构建“校内校外”两个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实践项目、公安科技应用创新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寒暑假的公安机关实习、见习、公安社会实践等,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3.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是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公安院校应根据各公安岗位要求和职业标准,以提高职业技能、职业素养为目标,不断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出的人才符合时代要求和公安机关用人需求。一是建立人才需求调研机制,动态重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专业教育的基本依据。动态重构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础和源头。公安高校应定期赴公安业务部门调研,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各岗位要求和职业标准,制定出符合公安机关需要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二是校局合作,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公安工作复杂性、特殊性等特点,客观决定了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公安高校应积极鼓励教师深入一线基层公安业务部门参与实践、锻炼、调研,利用实践便利收集一线案例、掌握公安新技术,了解违法犯罪新动态、新规律,实时更新教学内容,促进专业教学与公安实战紧密联系。同时,聘请公安机关业务专家来校授课、开展专题讲座、举行研讨会等,利用其丰富的公安实战经验、深厚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公安技术水平和办案能力,实现实战案例、最新公安技术入课堂,“教学、警务实战一体化”。
4.创新科研机制,促进科研反哺教学。教学与科研是统一的关系,科研对教学有促进作用,科研既有助于更新教学内容,又是深化和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基础。公安高校应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求,不断深化校局合作,创新科研机制。一是校局合作科研。应积极发挥学校理论和师资优势,联合公安业务部门骨干以公安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研究,借助校局合作科研,从公安实务部门收集第一手案例和其他教学素材,提升教师科研水平,提高科研成果的针对性和实践价值,促进教师的教学工作与公安工作、公安技术等前沿问题紧密联系,促进科研反哺教学。二是应积极搭建科研资源平台,服务公安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公安高校应积极利用科研资源平台优势为公安工作、校局双方科研团队建设和科研合作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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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缪金详.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教书育人,2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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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彬.协同创新视角下的继续教育校企联盟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