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冬 李秀民 孙剑锋 袁正国
摘要:随着国际工程事业的蓬勃发展,高等院校工程管理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国际工程合同条款》课程是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的重要专业课程,对于该课程进行课程教学内容的系统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教学内容和课程网站建设方面进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探索,为国内开设该课程的相关院校提供教学参考。
关键词:国际工程;课程建设;教学内容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7-0144-02
一、引言
近十年以来,中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企业逐步走出去,在国外承揽了大量工程,因此需要招聘大量的国际工程管理人员,尤其以中铁、中建、中交等大型建设集团为主,这些集团对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门课程为《国际工程合同条款》是从事国际工程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具备工程合同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能力,通过对过去十余年的教学经验总结和往届毕业生反馈的信息,《国际工程合同条款》课程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的,这门课程是毕业生在未来的工作中重要课程,本文将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研究和探索。
该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方向的一门中英文双语课程,采用FIDIC原版教材,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1999年出版的第一版《新红皮书》作为教材,以之为主线,增加了FIDIC编制的各类合同条件的相关内容。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将会使学生了解FIDIC;相关的标准合同条件出版物;掌握项目的参与人业主、承包商、咨询工程师和指定的分包商等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开工、竣工和推迟竣工条款、工程承包的转让和分包条款、工程支付证书和履约保函、保险和争议解决的条款、工程计量与变更条款等内容。正确使用国际工程合同专业英文词汇和术语,熟悉国际工程合同条款的形式和内容,培养管理专业的学生在阅读合同,理解和翻译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巧,胜任英文合同的读,译,写等工作。
二、课程选用教材状况
选用教材情况:2000年至2003年采用FIDIC 1987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作为教材;2004年至2007年采用《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1999)即《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由FIDIC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共同编译,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2008年至2009年采用《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MDB Harmonised Edition 2005年MDB多边银行和谐版;2010年至2013年采用上述第二项即1999年的新红皮书版本。
三、教学内容的增加与完善
本课程以1999年版新红皮书为基准,与时俱进,随时对教学内容进行增加和补充,并进行比较和研究,主要在如下方面做增加:①增加讲解国际工程合同条款总承包合同条款(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1999)的内容,另外对我国的总承包合同(2011——0216试行版)银皮书合同进行对比;②对新红皮书和银皮书相关内容进行对比。
(一)我国总承包合同与EPC总承包合同(银皮书)的对比分析内容
通过以上我国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条件与EPC总承包合同的对比可以看出,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要承担比其他两种合同更多的责任,并且雇主通过更多的模糊条款使承包商承担了更多的风险。通过对我国总承包合同与EPC总承包合同(银皮书)中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到:
1.2.4.1,2.4.2“安全保证”条款,发包人承担了更多处理现场设施、维护现场周围秩序及设置安全标志的工作。而在EPC总承包合同中,业主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商提供进入和占用现场各个部分的权利,而对于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及协调处理现场周围的安全保护工作,均有承包商来执行,雇主的责任非常少。与国内总承包合同相比EPC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应对责任中所附带的更多的风险。
2.5.2.1“设计中发包人的义务”条款可以看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所需要的项目基础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齐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只对其负责的、或不可变的部分、数据和资料负责,承包商要自费对这些数据进行复验,如果雇主给予的数据不准确,在复验时承包商就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投入更多的资金,承包商可能会面临成本增加,竣工时间延误等风险。
3.5.2.1“设计中发包人的义务”条款第二条可以看出,发包人提供和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下、地上已有的构筑物建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齐全性和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在EPC总承包合同中,雇主对所提供资料的任何错误、不准确或遗漏不负责,承包商被认为在签订合同前已取得现场的障碍资料。因此对于业主所提供的资料,承包商要进行核实,所发生的费用也由承包商承担,相比较来说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所承担的风险也很大。
4.13.7“合同价格调整”条款可以看出,我国总承包合同条款的价格调整不仅包括因法律、国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格增减的,而且还包括价格的调整影响到承包人投入成本的增减。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只有当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化引起费用增减时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对于工程所在国税费的增加、汇率的变动、物价的上涨均不予以调整。因此承包商在EPC总承包合同中要承担更多的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
(二)红皮书与银皮书中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对比分析结论
1.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条款中可以看出,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并且要做更多在合同中隐含的工作,这不仅使得承包商工作量要加大,而且由于合同隐含工作的不确定性使得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风险。endprint
2.4.7“放线”条款中可以看出,在施工合同条件中雇主对规定的或通知的这几项基准的任何错误负责,但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并未提及,即在放线时的任何数据出现差错均有承包商负责,增加了承包商的风险。
3.4.10“现场数据”条款中可以看出,在EPC合同条款中雇主对其提供的现场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如果雇主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承包商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金来补充核实该数据,造成承包商成本的增加和时间的延误。
4.4.12“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条款中可以看出,EPC合同中对于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困难雇主不给予费用的调整和工期的顺延,一旦在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可能使承包商要承担此风险带来的巨大的损失。本条款中,“外界条件”所指为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遭遇的外界自然条件及人为的和其他外界障碍和污染物,即包括地表以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如果承包商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并且发出了通知,因此遭到了延误和导致了费用,则承包商应有权依据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索赔。
5.8.4“竣工时间的延长”条款中可以看出,在EPC合同条款中,对于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及流行病或政府行为造成可用的人员或货物不可预见的短缺引起的竣工时间的延长并未提及,承包商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时间拖延而带来的损失。
6.17.3“雇主的风险”条款中可以看出,在EPC总承包合同中由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及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已采取适宜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均不被视为雇主的风险,即承包商要承担雇主使用永久工程带来的风险以及不利的气候条件,如地震、台风、火山、海啸等自然灾害所带来的风险。
从我国的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条件与EPC总承包合同相比较来看,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不仅要承担一般的设计、采购、施工的任务,而且要承担为满足雇主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的稳定、或完成、或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这使得EPC总承包商在签订合同之前要考虑更多的风险因素,在实施合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了没有考虑到的风险,承包商会将承担很大的损失。承包商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考虑到所能遇到的风险因素以及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地研读合同,充分挖掘合同中所隐含的风险条款,并将其变成明文条款,从而降低承包商的风险。
四、教学网站的建设
本课程的网站建设是教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网站中包含了教学视频、学子风采、课件下载、案例分析、试题库等部分内容,使得学习更加容易便捷,不但便于在校生的学习,而且适合已经毕业的学生的学习。对于提高教学水平,起到重要辅助作用。
五、结语
以上探索和研究,对FIDIC国际工程合同条款的课程内容进行教学改革是非常有意义的,对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使得国际工程合同条款的应用更加仔细和严谨,对招投标和合同谈判都具有重要意义,提高教学水平,最终能够使学生收益。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笔者还要不断积累教学经验,弥补认识和不足之处,完善教学内容,对课程进行更多的探索,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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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越,关宇.《FIDIC合同条件》课程双语教学模式与实践研究[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2,(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