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南京 210002
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利弊分析
王晓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南京 210002
分析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的利弊,为药品零售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参考。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有效缓解了执业药师“缺口”问题,促进了行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药事服务质量下降、执业药师队伍成长后劲不足、行业准入门槛降低等问题,不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零售连锁药店;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利弊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对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目前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执业药师资源供不应求,执业药师注册数量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短期内执业药师不足仍将是零售药店发展中难以解决的“瓶颈”。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作为解决执业药师缺口的一种积极尝试,自正式实施以来,在零售连锁企业中得到迅速推广,并被业界广泛关注。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积极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为药品零售企业(包括零售连锁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1]。随后颁布的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中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2-3]。根据国家药监管理部门统计,全国零售药店超过40万家,已注册在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不足15万人,若按每家药店配备1名执业药师计,注册配备率约为33.5%[4],现有执业药师注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在上述背景下,2012年9月,长沙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在当地药监部门的支持下,探索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事宜,旨在弥补目前执业药师队伍数量的不足,随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
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主要适用于实体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是指零售连锁企业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销售处方药提供在线审方,并指导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合理用药。远程审方后,门店可减少或不再配备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主要通过计算机系统及信息网络实现,一般的操作流程为: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营业员将顾客所持医生处方拍摄为图片,上传至审方系统,审方的执业药师利用异地的计算机终端对处方进行审核,并通过软件的视频语音功能与顾客进行交流,核对无误后在审方系统中确认,再将信息传回门店,门店根据确认的内容进行售药,计算机系统对处方内容及审方过程实时记录保存。
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自出现后迅速发展,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4月8日正式出台了《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准入标准》及《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政策实施1年后,近九成零售连锁企业已经开展远程审方,涵盖8000多家门店,占全省零售药店总数的4成左右。2014年度全省申报GSP认证的零售连锁企业146家,其中132家经所在地市(或省管县)的药监管理部门确认开展远程审方工作,占申报认证零售连锁企业数量的90.4%。
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作为药品零售行业的一种创新模式,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其最主要的作用在于暂时解决了影响行业发展的“瓶颈”——执业药师不足问题,并由此带来了行业格局的微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有效缓解了执业药师缺口大的问题
虽然各地对于远程审方的要求不尽相同,但都较大幅度地减少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需配备的执业药师数量。以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为例“经营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的门店,执业药师应不少于1名”[5],而开展远程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家基数门店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每增加1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5]。照此规定执行,1家下属50家门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采用远程审方前,每家门店必须配备1名执业药师,注册在门店的执业药师应至少为50人。采用远程审方后,50家门店只需配备7名执业药师,减少了43名员额,只相当于原来注册在门店执业药师数量的14%,大大减少了企业门店所需的执业药师数量,且企业门店愈多,减少员额愈多。
2.2 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执业药师空挂现象
由于大量执业药师实际分散在药品生产企业及医院等工作单位,而在药店岗位的执业药师较为稀缺,部分药店为降低人力成本,选择招聘兼职执业药师,即所谓“空挂”,“空挂”指执业药师注册在药店,但实际并不到药店上班。兼职执业药师不能指导药店的药事服务工作,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执业药师缺口减少后,企业招聘全职执业药师难度相应减小,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执业药师空挂现象。
2.3 降低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
企业所需执业药师数量减少后,相应减少了执业药师培训、薪酬或招聘所需的资金投入,其人力资源成本也相应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随之降低。
2.4 推动了药店连锁化、规模化发展
实施远程审方后,门店所需执业药师数量减少,一方面原有的连锁企业新开门店门槛降低,企业开办新门店的积极性提高;另一方面部分单体药店为降低人力资本投入,也积极扩建成连锁药店或加盟至连锁药店。
现阶段,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和近期效应,但在实际的运作中,这种模式存在先天的缺陷,从长远看,这种缺陷甚至有可能制约行业的发展。
3.1 远程审方模式不能充分发挥执业药师药事服务作用
单纯从审方角度而言,远程审方与驻店审方效果基本一致,而在医院处方流出有限的现状下,执业药师每日审方量亦十分有限。作为离消费者最近的药学工作者,执业药师的工作内容不仅在于负责处方的审核,还包括处方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服务内容[6],这些工作内容均需要执业药师通过日常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沟通,以达到较好的效果。采用远程审方或远程药事服务模式后,虽然执业药师与消费者能进行远程交流,但由于受设备限制及消费者接受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实际效果相比面对面交流大打折扣,执业药师难以充分、细致地发挥其药事服务的专业作用。
3.2 投入大,审方系统不够稳定
企业开展远程审方,需要配有与之规模相适应的软硬件系统,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终端、通讯及视频设备、软件系统等。总部及所有门店需配齐相应的设施、设备,一次性投入较大。
远程审方软件多为近两年开发并用于实践的,品牌多而杂。虽然大部分审方软件具备了在岗考勤、远程审方、调配核发、处方保存以及工作流程记录等功能,但系统普遍不够完善,实际使用中受网络环境、硬件设备、计算机系统稳定性等条件制约,常发生因软、硬件系统故障而无法顺利完成审方工作。审方软、硬件的维护也是不可或缺的。
3.3 限制了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壮大
远程审方后,零售连锁企业对于执业药师的需求减少,不需要再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培养或招聘执业药师,对于执业药师的重视程度相应下降,这将导致药品从业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积极性降低,或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到零售药店执业的意愿降低,不利于执业药师队伍的壮大。
3.4 准入门槛降低,不利于行业整体素质提升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国家对其整个流通环节有着较高的要求。处在药品流通环节末端的零售药店,消费者对其专业性有着较高的期望。提高药品零售行业的准入门槛,对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由于执业药师现阶段仍然较为稀缺,要求新开办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作为一道准入门槛,可有效防止药店的过度发展。而实施远程审方后,一方面部分未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体药店为降低成本,加盟进入连锁企业,但实际“貌合神离”不受连锁企业的管理,仍习旧制,实际药学服务质量未有大的提升;另一方面连锁药店不需要配备或只需要增加少量新的执业药师即可增开新门店,无形之中降低了新开药店的难度,不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
现阶段,在执业药师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其远程审方的实施,确实有效解决了制约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瓶颈”,促进了行业当前的发展。但权衡利弊,从长远来看,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也带来了药事服务质量的下降,制约了执业药师队伍壮大,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等问题,并不利于药品零售行业长期健康的发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只是“权宜之策”,而非长久解决方案。
笔者认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还需要从立法、市场、监管、高等药学教育等多个层面共同发力。在立法层面,通过对执业药师立法,提高执业药师法律地位,提升执业药师注册率[7]。在市场层面,加强宣传,扩大执业药师在公众中的认知度,提高执业药师社会地位、薪酬待遇,鼓励更多的药学服务人员加入到执业药师队伍中[8]。在监管层面,一方面执业药师考试管理部门分类考核,根据执业范围制定考试内容,鼓励药品零售行业广大从业者参加考试;另一方面,药品监管部门逐步提高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执业药师在企业的地位。重要的是,高质量的培养药学人才,通过国家考试,源源不断为行业输送质高量多的执业药师,壮大执业药师队伍。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Z].国发[2012]5号,2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0号,2013.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S].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2015.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15年5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EB/OL].[2015-6-3].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2368&page=1
[5]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准入标准》和《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的通知[Z].苏食药监药通[2014]70号,2014.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Z].人发[1999]34号,1999.
[7]毕桂萍.新医改背景下制订执业药师法的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2010,8(7):109-12.
[8]边 明,张 然,许 佳.北京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需求的缺口分析[J].中国药事,2014,28(9):967-71.
Analysis of the Pros and Cons on the Remote Prescription Checking by Licensed Pharmacists
WANG Xiao-jie
Center for Certificate and Evaluation,JSFDA,Nanjing 210002
This paper aims to explore the pros and cons of the remote prescription checking mode by licensed pharmacists,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pharmaceutical retail enter-prises.The mode of licensed pharmacists doing remote prescription checking effectively narrowed the"gap" of licensed pharmacists demand,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but also brought the quality decline of pharmacy practice,the momentum loss in the licensed pharmacist team,the threshold reduction of industry admittance,and other problems,which is not conducive to long-term industry development.
Retail pharmacy chains;Licensed pharmacists;Remote prescription checking;The pros and cons
R95
A
1673-7806(2015)05-524-03
王晓洁,女,执业药师 E-mail:wxj1491@126.com
2015-07-08
201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