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春燕
摘 要 近年来,媒体关于警察执法的负面报道日益增多,将原本代表正义、惩恶扬善的警察推向了正义与道德的审判台,警察整体形象严重受损。应对这一危机,必要且迫切。本文从警察执法形象危机的形成原因入手,提出了危机发生后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 警察执法形象 危机 成因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5.11.073
On the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olice Law
Enforcement Image Crisis Formation
ZHONG Chunyan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Hu'nan 410000)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negative media reports about the growing number of police enforcement, originally on behalf of justice, punishing evil and promoting justice and morality police pushed the judgment seat, police severely damaged the overall image. Respond to this crisis, necessary and urgent. From the image of police enforcement causes the start of the crisis, we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fter the crisis.
Key words police law enforcement image; crisis; cause
1 我国警察执法形象危机概述
警察执法形象危机,是一种认知危机,通常是因为媒体的舆论引导效应造成的,有的是警察执法当时在一定公众范围内造成的,但不管危机如何形成,都会产生一定范围内社会公众对警察执法形象的负面评价,正是这种负面评价,使警察及警察组织面临信任危机,从而也严重影响到警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媒体关注的警察执法形象危机主要有:在警察执法办案过程中造成的警察执法形象危机;极少数民警由于个人素质低下、办案能力欠缺、办案程序不当造成的警察执法形象危机;捕风捉影、空穴来风、道听途说、夸大事实甚至炮制新闻事件“制造”的警察执法形象危机。
警察执法形象危机呈现出公众的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后果严重等特点,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危机发生时要及时处置。因为警察执法形象危机如同 “炸弹”爆炸,其危害不仅在事件发生的地方,还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不断蔓延扩散,引起各方密切关注和强烈反响。对整个社会来讲,每一次危机,都是一次冲击,社会敏感的神经,因此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所以,我们必须秉承以快制快的公关原理,强调警察形象危机处理方案的时效性、可操作性。
2 我国警察执法形象危机的形成原因
2.1 忽视媒体、漠视舆论
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部分公安机关领导人权力意识、官僚意识浓厚,不重视包括媒体在内的其他机构的作用,除非到了危机不可收拾的地步,也不在乎社会舆论的评价,对借助媒体加强警察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十分欠缺,那么他所领导的警察组织对媒体就十分生疏,在发生危机时自然不会想到通过媒体宣传来化解,即便想到也因缺乏经验和基本常识而手足无措。还有一些领导因为知晓警察执法存在问题故意回避媒体,企图“捂住”所发生的事情,但往往事与愿违,事情很快在社会上议论纷纷,由于没有权威的公开的信息发布,公众对该起事件的说法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好不热闹,由于公安机关的封闭式做法,媒体无法及时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很可能就依据不真实的线索进行报道,危机随之产生并不断升华。
2.2 执法不当引发对抗
虽然我国警察招录体制在不断改革完善,警察素质不断提高,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警察队伍整体素质还存在诸多问题,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有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有之,执法能力欠缺、执法质量低下的有之,相对应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他们对警察执法有着较高的要求和期待,比如警察执法时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如果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不够规范适当,出现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知法犯法的情况,便可能会引发警民间的摩擦和冲突,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或袭警等严重后果。实践中发生的警察开警车肇事逃逸,罚没款不打收据,处置群体性事件时简单粗暴、强势抓人,在处置纠纷时明显偏袒亲朋或领导家属等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警察身上,但群众对此严重不满,这些事件再被新闻媒体、网络予以广泛报道和宣传,便很容易误导社会公众形成“警匪一家”“警察都是土匪”的认知判断,从而引发猛烈的舆论风暴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2.3 过多参与非警务活动造成警民对立
我国相关立法对警察权范围界定十分模糊,导致实践中警察权限十分混乱,警察除了警务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大量的非警务工作,比如老百姓根据“有困难找警察”的宣传精神,许多自己解决不了的杂事都找警察,比如老太太忘带钥匙进不了家门,婆媳吵架后媳妇回娘家不归,两口子吵架后闹离婚,丈夫酗酒撒酒疯,汇款汇错了账户要不回来等等,不甚枚举。根据公安机关内部规定,对老百姓的报警求助是有警必出、有求必应,所以上述类似非警务工作,警察必须出警处置,而我国大部分地区一线警力配置明显不足,民警工作任务过于繁重,心理长期处于失衡状态,工作中出现未及时出警等问题在所难免。另外,公安机关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政府对公安机关有着绝对的领导权,所以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将公安机关视为开展工作的“马前卒”,但凡遇到关系到老百姓利益的难办的事情就让警察去管,如城市拆迁改造、计划生育、国有企业改制等,经常调动大批警察以“维稳”的名义参与其中,结果必然树立了大量的对立面,这也是近几年警民关系及警察执法形象受损的一个重要原因。
2.4 群众误解与媒体偏见、误导
尽管警察已在严格监督下尽力规范执法,但由于少数警察的不良表现或由于工作繁忙而出现纰漏,对群众而言,都是不可接受的,大量的误解随之产生。另外,由于公安机关不重视媒体对警察执法形象建设的作用,导致部分媒体对警察行业有不同程度的偏见,总认为警察权力大,警察喜欢滥用手中权力“欺负人”,还有个别少数媒体记者为了自身利益,打着新闻自由、合法监督的幌子,想办法挖掘警界“丑事”,将警察形象在报道中“妖魔化”,误导社会公众,这些不正常的现象都将对警察执法形象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3 警察执法形象危机的公关过程及策略
3.1 初显期:及时制定预案,积极沟通化解
警察及公安机关在实施某个行为后,应对这个行为的社会效应有一个基本的预判,认为行为实施后可能被误解或不被接受,就应当制定一个危机处置预案。预案制定后应随时掌握舆情,了解公众对执法行为的反映,如果发现有负面舆论信息时,应立即按照预案开展信息收集、对象锁定及沟通化解工作。这个时期是危机初始时期,危机并未完全形成,执法行为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所涉对象范围较窄,通过沟通来化解危机是最为有效可行的处置措施。如果在初始时期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充分的预案,没有及时沟通化解,群众可能通过一些救济渠道反映问题,也可能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将事情“曝光”,如此一来,危机就可能突然爆发,此时再去处置,其难度显然增大。所以公安机关应增强危机公关意识,凡事“朝坏处想”,根据行为的不同性质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提前做好危机处置预案,在行为实施后及时收集信息掌握舆情,以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沉着应对,将危机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
3.2 强发期:分析评估舆情,确定重点沟通对象
在强发期,危机已完全爆发,事件极速发展,事态日益严峻,公众对警察的不满情绪被迅速点燃和放大,强烈、密集的舆论对人们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冲击,公安机关似乎面临四面楚歌,压力极大。面对这种局面,公安机关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分析舆情,然后通过预案或紧急制定的方案来引导社会舆论,安抚公众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迅速确定重点沟通对象,争取对方的理解尤为重要,因为事件爆发后,涉及人员范围广泛,短时间内不可能与大量人员沟通,而争取到重点对象后,其带头或示范作用可能在短时间内起到稳定局面的作用。另外,公安机关要尽快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警方声明,避免形成信息真空。
3.3 危机持续期:全面查处事件,积极正面引导
经过强发期的处置,事态得以稳定,但舆论仍在继续,危机还在蔓延,但其强度和紧急性都已减弱。公安机关利用这一缓冲机会,对事件的诱因展开全面调查,形成确定的调查报告后,及时通过媒体对外公布,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事件真实情况。事件应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时,依法依规处理,如果事件有确定的受害人,应依法对其予以补偿,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持续期的期限一般比较长,公安机关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且不可急于求成,应付了事,实践中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危机时很短时间就对外公布所谓的“真相”,不是三言两语,就说是协警干的,将原本回落的舆情再一次点燃。事实上有些事件的制造者确实是协警,但也应当详细公布事件起因、经过、责任等,让公众全面了解真相,公众也会作出理性的判断。在处置过程中,媒体报道要不断跟进,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媒体记者,从而化解舆论压力。
3.4 平息期:消除危机影响,重建良好形象
在这一阶段,媒体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事件跟踪报道,社会公众也不再像强发期、持续期那样对事件予以高度关注,从表面上看,危机事件已经得到了解决。但公安机关必须认识到,危机对警察执法形象已经造成损害,这种损害并没有随着危机的平息而完全消除,因此警方的危机公关工作也应继续进行。首先是公安机关内部,要通过会议、文件传达、学习讨论、内部纪录片等方式处理好内部的公关关系,形成共识,消除影响。外部,公安机关还要保持与媒体的联系,尽可能形成互动机制,如果彼此关系因危机事件受损,要尽量修复,要在这一时期多向媒体发布处置这一危机事件的正面消息,以达到彻底消除危机事件负面影响,重塑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除了上述对策外,公安机关还应不断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警察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也应进一步明确警察执法权限,减轻警察工作负担,保障警察执法效果,预防和减少导致警察执法形象危机的事件发生。
4 结语
公安机关应不断改变观念,加强危机处理意识,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警察执法形象危机,树立良好的警察执法形象,构建融洽的警民关系,这对提高警察执法效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均产生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程世寿.公共舆论学.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
[2] 曹礼海.警察形象危机处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3] 朱延智.警察危机管理.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
[4] 陈竹.浅谈警察公关关系工作与媒体沟通.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