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影响程度分析

2015-12-09 07:06
国际商务财会 2015年9期
关键词:网贷理财产品负债

刘 宜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

2015年7月18日,央行、工信部、银监会等10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针对互联网金融出台的政策措施,第一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即“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从《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中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可以按照主体不同分为两类,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开展自身的金融业务;二是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涉足金融业务。

《意见》在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时,将互联网金融分成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七大模式,分别给出了明确的监管归口。《意见》也指出“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从宏观角度来看,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业务势必会对金融业务这个大蛋糕形成分食,也会影响传统商业银行的存款性负债业务。

(一)互联网支付对传统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

《意见》中指出“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从事互联网支付的主体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传统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造成影响的是后者。

现实中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均具有延迟支付功能,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结算的资金会被部分沉淀在平台,从而对传统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形成分流,影响银行的存款结构。

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典型代表——支付宝为例,买家下单后付款,资金没有直接付给卖家,而是暂时保管在支付宝,卖家发货后,提交发货单号给支付宝,经过3~5天的物流配送时间,买家收货、确认付款,支付宝才会将货款付给卖家。现实中,支付宝规定自发货日起,若15天内买家没有确认,支付宝将自动付款给卖家,即大部分交易货款将会在支付宝账户中停留3~15天。2014年,阿里巴巴在提交给SEC的招股文件中首次也是唯一一次披露了支付宝的支付总额,招股文件显示,2014财务年度(2013年4月1日—2014年3月31日)支付宝的总支付金额达6 230亿美元,约合38 720亿元人民币,日均支付额达106亿元。其中,33.9%的支付金额,即约13 126亿元是直接用于集团旗下淘宝、天猫等电商购物的交易,日均支付额40亿元人民币。由此,在资金停留期平均为9天的情况下,因淘宝、天猫等电商购物交易而产生的2014财务年度中支付宝日均沉淀资金为360亿元人民币。

运用相同原理,可以根据2014年第1季度至2015年第1季度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互联网转接交易规模①除银行以外的支付机构通过银行直连方式搭建互联网转接平台,通过该平台处理的互联网支付交易额。数据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所产生的日均沉淀资金进行估算,按照平均7天的资金停留期计算,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日均资金沉淀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所披露的我国中资大型银行及中小型银行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数据,可以计算得出2014年第1季度~2015年第1季度我国分季度中资全国性银行的日均单位活期存款余额以及个人活期储蓄存款日均余额,如表1所示;2014年第1季度~2015年第1季度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及中小型银行分季度日均活期储蓄存款余额如表2所示。

将2014年第1季度~2015年第1季度期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日均沉淀资金额与同时期我国中资银行的日均单位活期存款余额及个人活期储蓄存款日均余额进行对比,不难发现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日均沉淀资金占中资银行日均活期存款余额比重呈总体增长趋势。

表1 我国中资全国性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及个人活期储蓄存款分季度日均余额表

表2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及中小型商业银行分季度日均活期存款余额表

同时,将2014年第1季度~2015年第1季度期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日均沉淀资金额与同时期我国大型银行及中小型商业银行的日均活期储蓄存款余额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日均沉淀资金占中小商业银行日均活期存款余额比重也在增长。另外,大型银行日均活期储蓄存款在2015年第1季度是环比下降的,中小商业银行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在2014年第3季度和2015年第1季度呈均环比下降状态,在整个经济社会货币供应量保持适度增长的大环境下,即使考虑这段时间证券市场行情大好的影响,也不能排除第三方支付的影响。

此外,根据易观智库的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第1季度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28 292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率为5.18%。如果再将第三方移动端支付交易额考虑在内的话,第三方支付的沉淀资金对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会进一步加大。

(二)网络借贷对传统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

《意见》指出,“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其中,“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以P2P网络借贷为例,根据网贷之家①P2P网贷行业门户网站,为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参与者与关注者提供行业资讯,于2011年10月上线,隶属于上海盈灿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路1619号骏丰国际财富广场18层,并在深圳、北京、大连、武汉、成都设有分部。披露的网贷行业6月月报,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有2 028家,其中,新上线平台数量为207家,6月新增问题平台125家,行业整体成交量659.56亿元,环比5月上升了8.19%,历史累计成交量已突破6 835亿元,6月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为6.63个月。

纵观网贷之家的各月月报,P2P网络借贷的平均借款期限基本为5~6个月,P2P网络借贷的短期限特点源于其民间借贷的短期属性,另外还有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因素则是平台的不安全因素,在当前P2P网贷问题平台频现的情况下,投资者更倾向于进行短期投资,以便及时撤离资金以保障资金安全。与此同时,与短期限相配比的综合利率却较高,基本保持在15%~20%之间,不难看出P2P网贷投资的风险程度之偏高,由此可以推论P2P网贷行业的投资人基本都是风险倾向型的群体。

从风险承受力方面来看,P2P网贷投资人群体与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客户群体似乎不会产生交集,但从人均投资额指标来看,情况又不一样了。纵观各P2P网贷平台,人均投资额不超3万元,究其原因,随着国民总体素质的提高,在投资领域,人们深谙“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在打理自己的资产时会进行分散。在互联网金融未发展时,投资者的可选择的投资渠道狭窄,尤其是“长尾”客户群体只能将资金放在银行里,以存款的形式保存,P2P网贷平台投资的低门槛为“长尾”客户群体提供了机会,使得这部分群体得以将个人的部分闲置资金转移到P2P网贷平台,以期获取相对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

如上所述,P2P网贷对商业银行的存款性负债必然会造成影响。同样根据网贷之家披露的网贷行业6月月报,6月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已增至2 087.26亿元,环比5月增加8.03%,增速略有放缓,是去年同期的4.38倍。将2014年1月~2015年6月我国P2P网贷运营平台的贷款余额与同期我国商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款余额进行对比,前者占比从2014年1月得不到9‰增长至2015年6月的1.21%,呈快速增长趋势。另外,按照2015年以来网贷贷款余额增长速度,预计到2015年年底网贷贷款余额或能突破3 500亿元,P2P网贷对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也必将进一步加大,不容小觑。

(三)股权众筹对传统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

众筹中的商品众筹本质上类似于团购,项目支持者会获得相应的产品等回报,与团购不同的是所获得的产品回报存在延期或灭失的风险。易观智库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我国商品众筹规模为7 302万元,这种形式的众筹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没有影响。

《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IT桔子②IT桔子是关注IT互联网行业的结构化的公司数据库和商业信息服务提供商,于2013年5月21日上线。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32家股权众筹平台,占整个众筹行业比重为25%,成功募集资金的项目有261个,结合天使汇、创投圈、路演吧等平台尚未公开详细数据,筹资总额估计在15亿元以上。该数据相对商业银行存款余额来讲很小,但是同样不容忽视的是股权众筹的发展速度。

(四)互联网理财对传统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

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点和最吸引用户的领域,互联网金融理财自2013年余额宝的出现开始兴起,发展迅猛。各大互联网企业在开发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移动支付终端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相结合,从传统金融机构那里抢夺“长尾”客户。

易观智库2014年底所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专题研究报告》显示,投资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资金规模在1万元以上的用户占总体比例达65%,互联网金融理财资金投向中56%分布在了货币基金类理财产品。虽然自2014年第3季度开始,互联网系“宝宝”类①互联网“宝宝”类产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系”,第二种是银行发行的“银行系”,第三种是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行的“第三方支付系”。代表产品包括余额宝、零钱宝和小金库等。理财产品整体规模增长停滞,2015年第1季度末规模为13 603.34亿元,较2014年第4季度末减少了1 478.13亿元,但从绝对数量来看,互联网系“宝宝”类理财产品规模仍是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主流。

比达咨询②国内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研究机构,致力于软件和互联网领域的大数据挖掘和研究。(BigData-Research)发布的《2015年7月宝宝理财产品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7月,市场共有68款“宝宝”类理财产品出售,资金总规模为1.84万亿元,较6月增加0.05万亿元,比2015年底增加0.34万亿元。将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资金规模与同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存款余额进行对比,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资金规模占比呈增长且逐步稳定态势。

以上分析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用户规模的变动数据趋于一致,自2013年6月余额宝后,各种互联网金融理财工具竞相推出,在其发展之初,用户规模呈现爆发性增长,1年内达到了6 383万,但转入2014年下半年,此增长态势逐渐结束,增速开始放缓,增长2%,同时新产品扩容速度也在放慢。

在看到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传统银行个人存款的分流效应的同时,我们还需关注其所面对的客户群体。根据易观智库的统计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理财所面向的客户群体中,25~29岁的用户占比最高,达30.72%,18~40岁是最活跃的互联网理财用户群,占据总用户数的近80%。数据可以有效说明,年轻一代已经选择并适应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碎片化方式,结合客户终身价值理论,客户群体理财习惯及理财观念的形成对传统银行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借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借款性负债业务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同业往来业务,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4年及2015年商业银行人民币信贷收支表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在2014年,中资大型银行资金来源方项目中的同业往来(来源方)和资金运用方项目中的同业往来(运用方)各期金额相差不大,差额或正或负,区间波动不大。但是中资中小型银行资金来源方项目中的同业往来(来源方)和资金运用方项目中的同业往来(运用方)各期金额相差较大,差额均为正值,差额保持在4.8亿元人民币和5.6亿元人民币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同业往来资金需求,进入2015年,差额变小,在1.6~1.8亿元人民币之间,但仍为正值。

互联网金融中的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主要对接各类货币型基金,这些货币基金投向各种债券、大公司债,但主要是参与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市场进行同业拆借业务。对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的代表——余额宝收益率与上海银行间拆放利率(SHIBOR)的相关性进行建模研究③杨毅、刘柳,余额宝收益率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关系,财会月刊,2014年10月。,结论是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产物,并不能直接对SHIBOR水平产生实质性的影响,SHIBOR的基准性并没有因余额宝的影响而发生显著变动。

基于SHIBOR水平绝对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水平的事实,即使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未对SHIBOR造成实质影响,其对传统商业银行也造成了其他影响。具体体现在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推高了传统商业银行负债业务成本,商业银行原本可以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获得的资金现在只能按照相对较高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获得,资金使用成本增加。基于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2014年第4季度资金规模为1.5万亿元的状况,按照SHIBOR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差3%进行估算,2014年第4季度传统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所获资金的成本增加了450亿元人民币,2015年7月,传统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所获资金的成本增加了552亿元人民币。

三、小结

综上分析,互联网金融各大模式均对传统银行负债业务均造成了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分流了商业银行的部分储蓄存款,分流金额与银行活期存款余额相比较小,但不可忽视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的未来增势。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对商业银行存款性负债业务也造成影响,为众多“长尾”客户群体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渠道。互联网理财从传统金融机构那里获得了众多“长尾”客户,对传统商业银行个人存款形成分流效应。在拓宽“长尾”客户理财渠道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客户群体的理财观念。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推高了传统商业银行负债业务成本,资金运用成本增加。

[1]李文勇.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及对策[J].金融博览.2014(5).

[2]四川银监局课题组,王筠权,王国成,金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研究[J].西南金融.2013(12).

[3]瞿明山.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影响分析[J].财经界.2015(1).

[4]芮晓武,刘烈宏.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5]易观智库.中国互联网理财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4[DB/OL].http://www.docin.com/p-987347009.html.2014-12-13.

[6]杨毅,刘柳.余额宝收益率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关系[J].财会月刊.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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