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病
(Complicating disease)是针对原发病而言,合并病与原发病没有因果关系及联带关系。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存在时,合并病与原发病均有自己的病因、各自不同的发病机制和独立的发生、发展与转归。合并病与原发病或前或同时出现两个不同的病征。但因机体的统一性故两者可发生相互影响。
两个独立的疾病(合并病)可以先后或同时发生在同一患者身上。谁与谁合并的称谓取决于就诊时的临床诊断与治疗上的需要。两者虽没有因果及联带关系,但在发生、发展过程中由于机体的统一性、同一时性,故是一个疾病时体,所以两病常以“外因”“诱因”等形式发生对另一方的影响。例如:糖尿病与原发性高血压合并。
————刘桂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