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华:勇做司法行政事业推动者

2015-12-08 19:17◎赵
团结 2015年2期
关键词:民革常州市法律援助

◎赵 凯

(赵凯,民革常州市委会组宣处副处长/责编金绮寅)

2004年9月,常州市公推公选,民革党员高玉华竞聘为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助理,2006年3月晋升为副局长,先后分管法律援助、法规、公证、办公室、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领域。无论在哪一块领域工作,高玉华都能勇于负责,屡创佳绩,赢得了别人由衷地赞叹。

常州市法律援助规范化的推动者

2007年7月1日,《常州市法律援助办法》正式实施,常州由此成为江苏省第一个出台市级法律援助规范性文件的城市,而这离不开高玉华的努力与推动。

早在大学读书时,高玉华就做过法律援助的志愿者,了解到法律援助实施情况。工作后更发现法律援助普及情况并不理想,现实中还有很多人需要法律援助,如进城务工人员因工伤得不到赔偿,职工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残疾人因刑事案件无人辩护……这些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常常因经济困难等原因请不起律师,错过维权机会。高玉华回忆,他曾经遇到一对古稀老人,子女富裕却不愿赡养,老人因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也不愿张扬,更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难以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日子过的很是凄惨,后来通过法律援助老人与子女之间达成赡养协议,他们得以安享晚年。这件事情给了他很大触动,决心以后尽自己力量推动法律援助的广泛开展。

2003年,随着国务院 《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律援助。但各地条件有所不同,如果照搬 《法律援助条例》,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基层实际操作。是否可以因地制宜出台市级法律援助办法成为高玉华常常思考的问题。在负责分管这一块儿工作后,高玉华将想法向局里进行了汇报。在局党委的支持下,2007年,高玉华牵头成立了常州市法律援助调研专家组,正式就 “常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课题展开调研。通过反复调研、多次论证,调研组形成了 《常州市法律援助办法》(初稿)。《办法》(初稿)3次分送给各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广泛征求意见,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座谈会逐条逐句讨论、论证、修改,在送审前又专程征求了人事、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上报,前前后后历时近一年时间。《办法》坚持了依法应援尽援、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以此降低当事人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放宽法律援助范围和条件,扩大法律援助对象,并增强了法律援助实务性和可操作性。经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办法》最终出台。实施当年,常州就成为江苏全省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实现规范化达标建设的城市。2008年常州市司法局荣获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法律援助工作又被纳入常州市50项重点工程进行推进,这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次。

常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者

作为分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高玉华发现公证机构的服务方式、工作还延续着一些旧习惯和老传统,存在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难以满足时代发展和群众需求。为此,高玉华提出推进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的公证服务规范化建设,并推动制定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建立服务评价体制以及文明礼仪规范服务等举措。为帮助公证人员提升服务理念和成效,他还亲自撰写职业道德和提升服务质量讲稿,讲授服务标准和要求;主动学习吸收外地先进经验并组织专家研讨,率先在全省开始探索尝试开展公证前和公证后延伸服务。此外,高玉华还主导建立了常州的公证回访制度。该制度规定,在公证接待大厅配置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当事人对办理该事项的服务质量现场作出评价,并把服务质量评价数据纳入个人及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这些改革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常州市公证机构的行风建设,为企业和广大群众切实提供了及时、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大大提升了常州市公证队伍的良好形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司法行政工作模式成本高、痼疾多、效能低等弊病日益凸显,已难以满足各项工作的需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紧迫任务。2008年起,高玉华在毫无借鉴的情况下带领同事们开始了常州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研究,仅项目可行性前期调研就历经12次,最终形成了长达181页、5万余字的高质量调研报告。这份调研报告不但受到了常州市主要领导的肯定,还顺利通过专家论证并获得了首批14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截至目前,常州市率先在全省开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区街道三级司法行政专网,建成了无纸化办公、信息化管理的司法行政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设计了一站式登陆、批量化处理软件,投入运营了快捷、高效、方便的司法行政电子政务大厅,建设上联省司法厅、下联辖市 (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的视频指挥系统,组建了涵盖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以及常州普法网、常州律师网等十余家网站的司法行政系统网站集群等,实现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办公自动化、管理智能化、决策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从而推动了常州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整体迈进。2011年4月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在常州召开,2011年5月国家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视察常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这是对常州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最好的褒奖。

2014年9月,为了拓宽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渠道,促进与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全方位沟通与互动,高玉华组织人员,在原有的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基础上提档升级,推动开发了司法行政 “12348”微信平台,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导航、在线咨询、预约办证等服务都架构在手机移动平台上,形成了网上、电话、移动手机和办事大厅四位一体的服务网络,方便市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通过手机客户端获取 “全、新、快、准”的法律服务信息。常州市相关领导在现场查看并了解了平台相关功能后,对这项 “变被动为主动、变群众奔走为内部流转”的工作给予肯定。这些举措不仅大大提升了公证的社会公信力,还吸引了全国公证协会来常州调研,成为其他省市学习的典范。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笔者无法一一罗列,仅希望借斑窥豹,为读者展现高玉华爱岗敬业、拼搏进取、勤政务实的风采。2012年,因工作业绩突出,高玉华荣获 “常州市优秀县处级领导干部”称号。

履职尽责的参政议政者

就党派工作而言,高玉华是个新手,但他从没有退缩过,以敢作敢为、后来居上的精神,努力追求参政履职舞台上的新梦想。

2013年7月,民革常州市委会直属二支部成立,高玉华担任支部主委。他虽是第一次担任,却早已对支部工作的开展有了深入思考。支部成立一年多来,在高玉华的带领下,支部始终把参政履职和自身建设作为支部中心任务,并先后建立了学习、会议、计划及总结、经费管理、课题调研五项制度,是目前常州民革基层支部中制度最完善的支部之一。为调动支部党员参政履职的积极性,高玉华以身作则,坚持带头学习撰写社情民意信息,第一次提交的 《建议我省借鉴上海做法打通制约商贸流通的 “最后一公里”》建议,就被省委办、市委办先后采用。后来高玉华又先后提交了 《我市公证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与思考》、《运用新闻传播理论,引导法治舆论导向》、《门人清客式的党外干部要不得》等10余条信息也多被采用,赢得了支部党员的信服,调动起大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如今,不但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写,还涌现出一批参政能力突出的年轻党员,大家你追我赶、争先进位,支部参政履职的热情和活力空前高涨。2014年11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高玉华敏锐地感觉到以法制为界别特色的民革将迎来参政履职的广阔舞台,于是第一时间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会议精神,还提议发起了 “我为依法治国献一策”的活动,短短时间就上报了数条与法治相关的社情民意信息。

与此同时,该支部的主题活动也是丰富多彩。在高玉华的带领下,支部连续开展了公证法广场宣传咨询、金坛革命老区捐书助学敬老慰问、民生警务安全出行警示会、全国助残日火车站广场免费咨询、常州文化建设调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民革泰州市委市直综合支部共建联谊、首个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常州”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等多次活动,这些活动行后被《团结报》、《江苏民革》、《常州日报》、《常州统战》、常州电视台等各级媒体报道,不但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还进一步扩大了民革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

2014年11月,高玉华全票增补为民革常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面对祝贺,高玉华真诚地说,市委委员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我相信未来每一名民革党员的梦想有多大,民革大有作为的前景就有多广,也愿意为民革的未来,为中国梦的实现,努力前行,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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