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8年也难逃法网

2015-12-06 06:39刘洋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2期
关键词:巨额财产名下受贿罪

近日,退休8年的原铁道部运输指挥中心装备部货车处正处级调研员张某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被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

相关材料显示,2013年7月,已退休的张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羁押,后被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查明,张某家庭财产总值人民币达1500余万元,扣除他受贿的20万元、借款100多万元和正当合法收入813万元外,仍有6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张某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犯罪主体应为国家工作人员,而他已经于2005年退休,相关财产数额计算的截止日期应为2005年12月之前,他有部分收入来源为评审费,不应认定为非法所得。

二审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了原判。一个正处级干部,退休8年后还有600余万的巨额财产说不清楚来源。这些财产究竟都有什么?证据显示,张某曾在北京市西城区、海淀区、延庆县以及上海、珠海等地均有多套房产,几乎都是其在职期间所买。其中有的房子卖了,钱存妻子名下。截至案发,其妻子名下有400万元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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