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飞
彰武县通过县、乡党代会年会的有益探索,实行“四强化”,突出了党代会年会职能。
一是强化党内决策民主科学。起草县委工作报告过程中,县委召开常委会、全委会专题研究年度工作,同时组成调研组到企业、农村调研,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充分征求各基层党委及党代表的意见,保证在党内外尽可能广的范围内对报告进行论证。党代会年会上,党代表分团对县委工作报告进行讨论酝酿,集思广益,最终形成高质量的县委工作报告。会上,同时审议县纪委工作报告、县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报告和党代表提案提议办理情况报告。
二是强化程序运行规范。会前,各基层党组织收集党代表提案提议,上交到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会中,各代表团提出提案提议,提交给县提案提议组,经提案提议审查委员会审查,形成党代表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在本次年会上表决通过。在县本级党代会二次、三次会议上共审查党代表提案提议36件,确定提案15件,提议21件。会后,召开提案交办会进行部署落实,2013年的16件提案提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形成了提案提议办理情况报告,提交本次年会上进行了审议。此外,在党代会年会召开前,根据有关规定,补选了15名县级党代表,保证了代表结构比例合理,具有广泛代表性。在县委召开的十四届七次、九次全会上,对出现空缺的县委委员进行了递补,共递补了6名县委委员。
三是强化党内决策公开透明。在召开的党代会年会上,实行了列席会议制度,不是党代表的部分党员干部被邀请列席了会议,县党代会二次、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共216人,使更多的党员干部参与到党代会中来。在会议召开期间,市、县媒体对会议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让全县更多的人了解县委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扩大党代会的影响力,增加了党内决策的透明度。
四是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在县、乡党代会年会上,开展了党代表民主评议“两委”班子及“两委”委员。在县党代会三次会议上,党代表对县委、县纪委班子,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县纪委委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并且向全体代表现场通报了民主评议概要情况,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会后,对委员的评议结果,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以“反馈卡”的形式向委员本人分别进行反馈。在部分乡镇召开的年会上,党代表进行询问和质询,请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解答。民主评议和党代表询问质询的开展,拓宽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更好地履行了党代表的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