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兵兵
不为浮云遮望眼浙江PE 低调有内涵
常兵兵
杨耀是杭州一家股权投资公司的投资经理,浸淫行业多年的他越来越感觉压力山大。压力来自“合伙制”后的激烈竞争。“现在做PE太多了尤其是在杭州,好的项目僧多粥少多家公司都在盯,就看你资源多不多、价格好不好、关系硬不硬”。他告诉笔者原本公司有几个比较看好的新材料创业项目,结果由于种种原因最终都被别人挖走了。
其实从表面看浙江的PE,引人关注的事件一直以来就不是很多。能够追溯得到的最近热点是2014年的8月,浙江第一次低调公开了私募股权基金——温州东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成立的消息。他的诞生与浙江民营经济的庞大基数和巨量的需求规模相比,实在是九牛与一毛+霄壤之别的反差。虽说伴随着行业的成长,浙江PE也快速增长好几年。但如今的PE潮已经有退热的趋势,昔日众人趋之若鹜的行业,似乎正在渐渐陷入冷静。
大浪淘沙之后它们将向何处去?为了解股权投资企业的实际生存状况,笔者特别进行了相关调查。
浙江工商大学最近一次相关调查显示,浙江已成为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第四大集聚地。去年底共有股权管理公司507家,管理资金规模已接近千亿元;由浙江企业家发起、打着投资公司旗号参与PE投资的企业更是不计其数。从管理资产规模来看,浙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水平并没有进入全国领先阵列,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公司相对缺乏。与民营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甚匹配。在国内的同行里,这几年浙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股权投资公司并不多。据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年度(2014)排名榜单,浙江本土企业只有天堂硅谷和华睿投资两家企业进入排名前十,前50强中只有四家浙江股权投资企业入围。从单体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分析,所调查的89家公司中,90%以上的公司金融资产没有超过10亿元,近70%的基金雇佣的人数少于10人,22%的公司人员在10-30人之间。大多数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仍然处于成长初期。只有2-3公司的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0亿-40亿元的较高水平。究其原因和浙江整个经济发展状况有关,虽然就资源来来看我省中小民营企业众多,但符合PE投资方向的项目并不多,而走出去面向全国求发展,浙江股权投资公司在能力与经验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
浙江工商大学的资料还显示浙江的11个地级市,“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以杭州、宁波、绍兴为多。而以民营经济发达闻名的温州和台州,股权投资企业的数量却明显偏低,甚至低于临近的金华和衢州。数量最少的是丽水和舟山。分析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有三个:一是说明股权投资公司选择注册登记地,较多的考虑当地城市是否进行政策扶持,占据了关键的权重;二是温州和台州的PE数量偏少,与“中小企业多、融资难;民间资本多、投资难”的两难两多问题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三是相对缺少优质的股权投资企业,相对缺乏民营企业的创新项目,导致了浙江风投资本与民营实体经济的通道难以呼应与衔接。
从浙江新增的股权投资公司数量来看,去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登记股权投资公司数量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是外部环境有所变化所致,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PE行业加大了监管力度,《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及各类相关监管政策先后出台,其中强制实行备案制度,设定LP出资额下限等,对业界带来了一定的冲击。2013年以来进入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对浙江来讲也需要逐步加以适应,同时受制于IPO重启以来股市持续升温,一定程度影响了资金对PE市场投资的热情。体现在浙江PE市场的明显变化是,需要融资的项目数量减少了,价格呈现攀升趋势。
股权投资发展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一端连接实体经济,另一端联系金融资本市场,发挥了优化配置稀缺金融资源的功能。起到嫁接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的桥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股权投资基金的取向,决定了地方未来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方向。近三年来浙江已经相继发起设立了7家股权投资创投基金:分别是5只总规模达12亿元的浙江省引导基金(由省政府投入2.5亿元财政资金为引导);50亿元的浙商产业投资基金,5亿元的省创投指导基金。主要扶持目标是科技型、初创型中小企业。嘉兴、杭州、温州市政府做出积极回应,设立各自的引导基金。2013年嘉兴发行首个“南湖烟雨”政银结构集合债券基金,政府引进风投资金300万元,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此为基础通过与嘉源九鼎、万盛基金等投资机构的合作,设立了18个创投基金,总规模达到40.36亿元。嘉兴南湖园区的禾润电子、壹零生物、中国式斗牛等20家创业企业获得了直接投资。2011年杭州市引进世界最强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普维投资,以有限合伙形式发起成立了40亿元规模的“产业母基金”,成为普维投资在全球范围内设立的第一支非美元基金。基金专注于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和信息软件等产业,与杭州“十二五”时期十大产业高度吻合。2011年温州市成立“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规模30亿元。由市政府出资引导,采取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引导温州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回归本土,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活动和地方金融产业领域,服务于温州地方经济建设。
笔者留意到即便是在行业发展并不景气的背景之下,浙江大部分股权投资企业依然保持了盈利,只有10%的股权投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运营总体健康,盈利状况较好,对吸引和状大基金具有积极作用,增强了投资人的信任与信心。
浙江股权投资企业的良好状态与相关的政策引导不无关系。2011年为构建多层次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浙江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意见》。——目标是推动浙江产业升级以及经济结构调整;路线是把民间资本引导到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低碳等产业上去。在政府主导的路线图与时间表的指导之下,浙江众多PE机构的行业投向与投资风格逐步发生了转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最受浙江股权投资企业重视的投资目标。现代农业、中高端制造业被列入十二五中长期扶持规划重点。从资金介入的阶段来看,近80%的股权投资企业较为理性地选择发展期和扩张期进行投资布局,投资持续时限分布在2到5年之间。更为积极的变化的是,试点扶持早期的创业企业有所增加,提前介入专业行业并不是简单的追逐高额利润,这一转变说明PE投资的前瞻性与研判能力正在提高。为了集中解决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种股权投资基金在工商登记限制过多、界限不清的问题,打通民间资本对接产业资本的通道。2014年4月浙江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企业类型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自从《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以来,激发了国内以有限合伙制的形式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热情。杭州的PE较多地尝试了合伙制经营模式。国外的实践证明了有限合伙制比公司制更能满足GP和LP的需求。杨耀告诉笔者实践的感受是在募资方面,有限合伙中GP的无限责任,能够促使其更好地管理基金和控制风险,给LP带来保障和信心,而公司制股权投资依靠内部制度,并不能对管理团队进行有效约束。同时由于可以采用银行托管资金的方式,有限合伙制可以规避使用多个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的风险。投资方面有限合伙的GP决策机制及时高效,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更关键的是解决了激励问题,形成了内部竞争。合伙人增强了开拓市场,追踪项目的动力。同样是实行合伙制,浙江PE与天津PE的差异——凭借国家对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天津发展合伙制股权投资后来居上。在业内看来是缘于市场定位有所不同,浙江PE企业更注重单个项目的规模和盈利水平。
股权投资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被寄予厚望。浙江PE界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当其从的是缺少人才,团队是股权投资企业的核心资产,但恰恰是浙江PE比较缺乏的。在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学院进行的相关调查中,34.8%的股权投资企业认为发展中受到了人才缺乏的制约。除此之外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和资金缺乏,也是股权投资企业发展面临的两大突出困难,分别占到困难认同度的31.5%和20.2%
不仅如此对浙江PE企业而言,退出渠道也并不顺畅。只有28%的股权投资通过IPO实现了退出,出售和兼并退出分别占到28%和19%,回购和注销退出共占到25%。以上数据表明浙江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渠道,主要还是依赖于IPO。除了退出渠道不畅,浙江PE界存在的问题还有PE价值过高,以及PE腐败等等。浙江千亿PE资本如何引入良性发展道路,股权投资行业如何引入良性可持续发展,仍然是一道未解的难题。
为了求解难题,省内各地推出多种配套措施。股权投资企业最为集中的杭州,已经吸引了70多家股权投资基金入驻,为了培育和引进股权投资企业,在凤凰山南开辟的股权投资创业园已经开业。嘉兴南湖以省级金融创新试点为契机,加快股权投资企业集聚式发展。智库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浙江PE反映的问题,形成了系列建议和议案,包括税收优惠、购房补贴、项目奖励等综合性措施,吸引国内外股权投资行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针对股权投资企业高层骨干员工的能力提高,浙江有关部门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走向。请知名投资人、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分析股权投资行业的国内外发展趋势,探讨风险控制实务和监管思路。提高股权投资行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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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rivate Equity)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实现获利。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LP 和GP是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里的有限合伙里面的两种当事人形态,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GP),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LP),法律上一般合伙人须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一般合伙人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费外,依据有限合伙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润。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修改后,允许出现有限合伙形式。私募通过信托实现阳光化的“上海模式”,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角色,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资金作为保底,在获取的收益超出预期的时候,一般受益人获取超出预期部分的绝大部分收益。
STUDIES ON ZHEJIANG 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