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务服务中心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法治高效廉洁政府建设
□省政务服务中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相关精神,对于政务服务工作部门来说,应着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法治高效廉洁政府建设。
围绕行政审批效能不高,信息不共享、中介不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面临机制不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规范等问题,要以“高效、便民、规范、公开”为原则,勇于先行先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中介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整合信息资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便民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打造行政审批事项少、审批效率高、交易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努力构建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政务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等权力清单和政府职能部门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后必须为。通过梳理编制并公开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以“晒权”“亮责”来确保权力公开运行,有效履责,防止政府部门“乱作为”、“不作为”;制定相关领域“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让企业知道“法无禁止皆可为”,有效调度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和热情。在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要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府职能部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取消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近年来,我省大力深化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对省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切断了32个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利益关联,取消35项中介服务指定事项,有效打破中介服务市场的“垄断”行为,扩大市场竞争。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海南省第一批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和《海南省第一批取消设定或者指定的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为企业减轻负担。同时,筹建了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了省级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矿产、药品采购等项目进入交易中心平台运作。下步我省在深化和推进改革上,要紧紧把握改革的重点环节,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一是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市县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省级部门中介机构和服务事项已开展清理,但涉及项目审批的大量事项已下放市县政府,市县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亟需进行清理和规范。
二是要进一步整合规范前置审批。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前置条件多的问题,对于项目的前置审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涉及多部门的前置审查,推行主办单位牵头征求意见方式内部流转,禁止转交当事人办理。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市县承接能力。在审批事项下放过程中,省级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市县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采用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市县部门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确保省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管得好,不能因为权力的调整给办事企业和百姓带来不便。
四是要实现信息资源充分共享。依托省政府数据中心和大数据技术,建设全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数据库,包括电子证照、资格资质、企业基础数据、建设项目等,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凡政府部门能在信息共享数据库中提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交纸质材料。
五是推进统一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要按照“统一高效、管办分离、规则主导、综合监管”原则 和“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规则流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管理、统一综合监管”五统一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管理与监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去年来,我省着力解决办事难问题,推出“结婚证、第一孩生育服务证”同时发放、简化环评审批手续、新企业登记注册同时发放“一照一章三证”、网上办理驾驶证补办、违章罚款等25项便民措施,这些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我们推进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要以老百姓、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不断创新高效便民服务。
一是实现网上审批覆盖全省。要着力将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在省、市县应用的基础上,向乡镇(街道)延伸,推动全省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全部使用网上审批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村利用网上审批系统开展网上代办服务,打造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银行级的便捷服务。
二是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推行工商、质监、税务联合办理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一证三号”基础上实施“一照一码”改革,提高企业准入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建立全省电子证照库。建设全省电子证照库,实行全省统一认证,凡政府部门能在电子证照库和其他信息资源共享中提取的证照信息,不再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交纸质证照材料,实现“免收证照”审批,减少办事群众提供各种证照和材料。
四是探索推行“异地受理、异地审批、全省通办”。目前已有“出海船舶户口簿换领、补发年审”、“出海船民证申领、换领、补发”及“林木调运”3项审批事项,实现“异地受理”和“异地审批”。出海作业的船舶,出海作业期间遇到出海船舶户口簿需要进行换领、补发、年审,或出海船民证需要申领、换领、补发的,无需再回到船民户籍、船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可选择向生产作业就近的边防派出所申请办理;“林木调运”申请人可选择省林业厅或调运所在地林业部门进行办理。另外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质量负责人)”、“药品委托检验(动物实验、仪器设备)备案”、“药品广告备案”3项审批事项,实现“全省通办”,申请人可选择省内任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要推进更多审批事项实行异地办理、全省通办,以方便办事群众,降低办事成本,让企业少跑冤枉路。
深化政务公开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对权力的监督不力,权力运行中存在着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因此,要着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推进政务全方位多角度公开
充分发挥全省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将政策性文件、各委厅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招投标业务等予以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法规、审批部门职能、审批项目服务指南、办件结果、项目招标结果在相关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件信息、办事指引、咨询与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推行互联网全流程在线审批业务,实现阳光审批
开发“互联网申报、互联网审批、互联网回复、互联网查询”功能,办事群众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办事指南查询、表格下载、项目填报、资料上传和补正等操作,实现项目在网上申报,审批机关的审批业务流程可通过部署在互联网上的审批管理系统完成,审批结果信息可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给办事民众。同时,办事群众和投资者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全方位的审批信息查询。
三是推行网上招标和网上投标,建立阳光运行机制
建立网上招标大厅,设立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就可以预约登记招标项目,提交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标公告和电子招标文件,自动在网上公开发布;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进行投标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任何地方都可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工作。并在网上公示评标结果。整个招投标活动从预约登记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开标都在网上进行,招投标当事人不用再为预约登记招标项目和投标报名来回跑,开标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有哪些企业参与投标,有效防止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机会,遏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各投标人之间的幕后交易。实行网上招投和网上投标,使招投标过程时时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是推行监督公开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效能监察,通过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审批办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实现视频监控与省直委、厅、局横向联网,将审批实时信息传递到各委、厅、局,便于各委、厅、局随时了解掌握本部门审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规范审批工作行为;通过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和公开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置意见箱、开设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定期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办事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对行政审批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