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耀在鸭绿江畔的“公诉新星”

2015-11-28 01:11王平
检察风云 2015年23期
关键词:公诉人庭审被告人

王平

镶嵌在鸭绿江畔的丹东,是一座大气秀美的边境小城。坐落在这座美丽小城里的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绽放着一朵芬芳的铿锵玫瑰——苏凤琴,这位现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的女公诉人,从检七年来,犹如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放射出耀眼的光芒:巾帼建功标兵、办案能手、十佳检察官、五四青年奖章、十佳人民满意公仆、辽宁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一大摞荣誉证书记载着这位年轻漂亮女检察官的追梦足迹……

“火眼金睛”

2007年3月22日,她带着童年的梦想,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跨进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当上了一名国家公诉人。从那一天起,她奔着“全国优秀公诉人”的目标开启了梦想之门……

“作为承办人,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苏凤琴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熟悉她的领导和同事都知道,她敢打硬仗,善解难题,从不争抢“巧活、快活”,无论分配给她什么类型的案件,她总是愉快接受,潜心钻研,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和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完成审查办理任务,从而闯出了一条“多承担、巧办案”的勇者和智者之路。多年来,她硬是凭着过人的韧劲和智慧,啃下了不少“硬骨头”。

2009年8月,一个基层检察院查处了某单位由某等三名财务人员与某公司经理于某内外勾结贪污公款的特大贪污案,查明四名犯罪嫌疑人经过合谋,在某单位已将工程款39万余元全额支付给被告人于某的情况下,采取虚增工程量、制作虚假工程预算表等手段,骗取公款100余万元据为己有。

该案的难点不仅在于侦查后期被告人由某和于某全盘翻供,还在于工程款原已支付和虚增工程量等主要事实均缺乏原始书证和直接证据。基层检察院按照审判管辖将该案报送丹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苏凤琴承接了此案。她重点针对犯罪嫌疑人由某和于某究竟是贪污共犯还是无辜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阅卷,并细心引导侦查部门查证,排除了疑点,固定了证据,并通过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明链条,足以证明由于被告人由某和于某的内外勾结精心配合,才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事实。

苏凤琴果断地将案件起诉到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了罚当其罪的有罪判决。这起职务犯罪大案的公诉庭,当年被评为“辽宁省十佳公诉庭”。

苏凤琴不但在庭审公诉时“出彩儿”,在平时案件审查中也常是“战果”累累。因为她有“阿庆嫂”一样的智慧和口才,还有孙悟空一样的“火眼金睛”。

近年来,被告人提供立功线索的情况呈直线上升趋势,而司法工作人员尤其是负有查禁犯罪职责的侦查人员,为被告人伪造立功材料的问题也日渐突出。苏凤琴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果断切入,严查细究,毫不留情而又充满智慧地揪出那些敢于徇私枉法者。

2010年,苏凤琴在办理被告人刘某非法经营(上诉)一案时,发现原审法院据以认定其立功情节的证据之间存在一些难以合理解释的矛盾点。会不会是背后存在司法推手帮助被告人消灾解难?她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经调阅全部卷宗,苏凤琴很快发现和梳理出了七个方面的疑点。经报请领导同意,她制作了一份线索函,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本院反渎局。据此,反渎部门一举立案查处了涉嫌徇私枉法的三名民警和一名公安协勤人员。

“非常满意”

2010年10月,按照上级指定,轰动国内外的足坛“黑哨”陆俊、黄俊杰等系列案,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承办。而审查起诉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四大“黑哨”的重担,则落在了公诉处办案组组长苏凤琴的肩上。对于此案的主办人苏凤琴来说,面对这些备受瞩目的“大人物”和律师,不啻严峻的考验。

那些日子里,苏凤琴带领助理检察员纪昀牺牲周日休息时间,很快完成了对四个专案的证据材料审查任务,共审查案卷40余册,证据材料近2000份,并提出应当复核证据和补充侦查的问题100余项。其间,她重点针对“吹黑哨”的足球裁判员“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证据规格把握和法律适用问题,反复审查分析卷中的证据状况,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同时,考虑到补充侦查恐难以取到最有力的证据,又提出了兜底性的补查方案,以防范因补充侦查不到位而导致诉讼困难,从而确保了专案的审查起诉质量。

2011年12月20日10时30分,“金哨”黄俊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开庭。在法庭辩论中,三尺公诉席上的苏凤琴凭着一股“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劲头,以饱满的精神,流畅的语言,缜密的思辨,灵活的攻防转换,一次次语“震”四座。

黄俊杰竭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不但称没吹“黑哨”,还称自己的非法所得是正常的“潜规则”。面对他的这种态度,苏凤琴起身回应:被告人黄俊杰的控赛能力,不是体现在如何确保和诠释公平竞争规则上,而是用在了如何取悦足协高层领导,如何保证与足协关系不错的豪门俱乐部的利益方面。大家不会忘记,2007年在沈阳进行的四国赛,黄俊杰的不公执法遭到了参赛球队和现场球迷的痛骂……

“你不要忘了,家中患有抑郁症的妻子,正在读高中的孩子……我们希望被告人黄俊杰能够以真诚认罪悔罪的实际表现,争取法庭的从宽处理,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听了苏凤琴的这席话后,昔日纵横绿茵场的足坛大腕黄俊杰,不禁泪流满面,悔恨不已……而在足壇涉黑案“金哨”陆俊的庭审中,苏凤琴思维敏捷、口才出众,愣是把他的律师 “反击”得“愣神”……

法庭宣判后,黄俊杰当庭认罪。法院认定的事实、罪名和情节,均与庭审中苏凤琴代表国家公诉时指控的一致。而对苏凤琴当初的庭审表现,前来指导和观摩的高检院领导倍加赞赏,表示“非常满意”。

其实,苏凤琴并非刚刚走入公众视野。2010年,刚过而立之年的她主办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某专案时,“对手”——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天津著名律师王雪莉就当众赞叹:“这位公诉人特别优秀,我佩服!”而近几年来,她被指定负责主办中纪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交办的13件专案,件件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从事公诉工作五年来,她主办、协办和复核的案件数以百计,多数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无一差错,准确率为100%。

“妈妈违约”

在庭上,苏凤琴是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的强者;在台下,苏凤琴是一个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的女性。而为了事业,她有着太多的无奈和愧疚……

2007年9月,苏凤琴参加了“3·26”非法经营案公诉专案组,负责对其中八名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证据量大,卷宗多达40余册,审查起诉工作的难度非常大。当时,苏凤琴有孕在身,而在历时五个月的专案工作期间,她克服了种种困难,经常加班加点至深夜,认真审查每一起事实和证据,反复核对犯罪数额,优质高效地办理各类案件近20件,撰写综合材料近10份。

2008年4月,“3·26”非法经营案开庭审理时,距苏凤琴的预产期仅有10多天。而为了确保公诉效果,她谢绝了处长安排他人代为出庭的好意,在为时一周的庭审过程中,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奋战在公诉席上。因为她准备充分,庭审非常顺利。法院宣判时,八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而苏凤琴由于在公诉席上久坐得不到休息,庭审结束时双脚肿得无法站立……

儿子出生后,头部有一水包,医生说是因为苏凤琴久坐压迫所致;腋窝处有一片血管瘤,也和她长期接触电脑辐射有关。看到孩子这般模样,苏凤琴内疚得流泪……

2011年一个星期六的早上,答应儿子一起去公园游玩的苏凤琴,为赶办一起重要案件又得加班了。当她要出门时,三岁的儿子撵上来,两只小手紧紧抓住她的衣襟,哭喊着:“妈妈不走,我也要去公园,妈妈违约,违约不好……”

见此情景,苏凤琴的婆婆赶忙抱起孙子,才给她解了围。望着婆婆那一头白发和眼泪婆裟的儿子,苏凤琴一阵心酸……

执著前行

2013年,是苏凤琴梦想成真的一年。3月22日,是她迈进检察院大门六年的纪念日,这一天,她在省检察院举行的全省公诉人大赛中以总成绩第二的骄人战绩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桂冠!

时隔三个月,6月24日,她代表辽宁在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凭借坚实的业务功底及出色的表现成功进入前20,参加“全国十佳公诉人”的角逐,是辽宁省三名参赛选手唯一进入决赛的选手。决战时刻,仅以1.75分之差,惜落“十佳”,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

“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梦想终成现实!但欣喜间她仍觉遗憾:“离全国十佳公诉人还有距离,距检察事业的要求更有不足,我仍需执著前行。”此后,在基层、在庭上,见到的是她更忙碌的身影……有的同事心疼她劳累,劝道:“你已经摘取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桂冠,可以歇一歇吃吃老本儿了。”她谦虚地淡淡一笑:“哪有什么老本可吃,優秀公诉人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离我的检察梦还远着呢 ……”

这,就是35岁的苏凤琴,一个年轻却成熟的女性。她身上没有感天动地的事迹,没有轰轰烈烈的伟业,有的是七度春秋变换中青春无悔的动人宣言,有的是二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中对公诉事业的执著追求!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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