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志功
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几点思考
文/许志功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反映,是我们党和人民群众意志愿望的体现,是党和人民从事伟大事业的一条重要战线,是社会软实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因而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要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而要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就必须坚持、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这些年来,我们党非常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是,社会意识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还不完善。邓小平同志曾预料的改革开放可能导致逆向发展的种种情况,如改革如果导致两极分化,就失败了;改革的结果如果出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就真的走了邪路了;如果社会风气坏下去,经济搞上去还有什么意义等等,都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并高度重视的。在不完善的经济关系的基础上要建设好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相当困难的。这警示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好、完善好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不同份额。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社会占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如果这种占有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公有制被私有制所代替,也就不能不使社会性质发生蜕变。很显然,如果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两极分化而不加以有效制止和解决的话,这种两极分化势必危害到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因为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但表明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动摇,而且它还会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占有公有制的劳动成果,使公有制名存实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意识领域的问题不能只从社会意识领域来认识和解决,而必须从经济领域来认识和解决。这就告诉我们,加强社会主义的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必须从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入手,只有解决好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才能更好加强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没有马克思主义就没有社
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实实在在地起指导作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马克思主义要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实实在在地起指导作用,就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从本质上来说是革命的、批判的。它给人们提供的不是教义,而是方法。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毛泽东说,中国同志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必须把它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强调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实际的结合。这种结合,一方面是要用马克思主义来说明、解释、指导中国实践,另一方面是要用中国的实践经验来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日益结合的历史,就是我们党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历史,就是对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历史。换句话说,也就是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既然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党的理论武装工作也必须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党的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
马克思主义是具有丰富内涵的科学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界观、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最突出的特征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这三条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全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既是马列主义的活的灵魂,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活的灵魂。对这个活的灵魂,没有精准透彻的理解把握,我们就没有也不可能有正确的方向和共同的语言,因而也不可能形成切实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多年来,一些同志和单位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不乏“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但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却相差甚远,甚至背道而驰。我们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各种乱象的存在,说到底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没有被切实理解和把握。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核心的问题是强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必须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要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高中级干部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原原本本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真心实意地信仰马克思主义,老老实实地践行马克思主义,在各种社会思潮的激荡中站稳政治立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做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中流砥柱,旗帜鲜明地同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潮作斗争。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增强国体意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民主和专政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的,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就不可能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没有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人民民主。一个社会要健康发展,不仅有个民主和法制的问题,还有个政府的能力和效率的问题,通过民主和法制监督政府,使其能够做出正确决策、提高效率,是非常重要、完全正确的。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对民主和法制要有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不能从本国实际出发正确地理解民主法制,对民主和法制的理解存有误区,甚至是机械地照搬处于不同国情的甚至不同社会性质的国家的民主法制,那就会干扰破坏政府的决策,极大地影响政府的工作效率,而政府的工作效率低下又会反过来影响以至于破坏民主法制。
在战争与革命为主题的时代,我们党和无产阶级主要是夺取政权,夺取政权之后,就面临着巩固政权的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我们必须要有政权意识。一些敌对势力反对我们,否定人民民主专政,说到底也是个政权问题,目的是推翻我们的政权,建立他们的政权。过去,在社会主义
革命的任务基本完成之后还搞以阶级斗争为纲,无疑是错误的,但不能由此就否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阶级斗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改革开放后,我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始终坚持了这一重要论断,并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这一科学概括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西方敌对势力及其追随者们之所以否定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鼓吹我们党应该放弃阶级斗争,甚至放弃阶级分析方法,就是为了掩盖严峻的阶级斗争,更好地与我进行斗争。至于我们内部有同志也不赞成提阶级斗争,认为一提阶级斗争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除了其政治上糊涂之外,一个重要的认识原因,就是错误地接受了“文化大革命”中“阶级斗争”的教训,以及对当前极其复杂的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问题缺乏清醒认识。近年来国内国际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足以证明:阶级斗争并未熄灭.我们党关于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的估计,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严峻的客观事实。
总之,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关系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必须增强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政权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问题。
1.强化党的观念,前提是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现代社会的政治,本质上说是政党政治。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任何一个民族、国家都离不开政党的领导。在中国,更不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进步,没有共产党中国就不可能有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这几句极朴实的话,反映的是一个伟大的真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只有把握了这样一个伟大真理,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清醒地认识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
2.强化党的观念,核心是科学看待党,科学看待党在历史进程中所犯的错误。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政党没有犯过错误,我们党自然也不例外。要求党不犯错误,要么是天真,要么是过于苛求,要么是别有用心。正确认识党及其所犯的错误非常重要。如果不能科学看待党在历史进程中犯的错误,不能正确了解和认识党的历史发展的主流和本质,就会动摇对党的信赖,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动摇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道理,对于善良的人们来说是不难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人从我们党历史上犯的错误或现实中暴露出的问题入手,歪曲党的历史,玷污党的领袖,否认党的领导。他们的险恶用心是要搞垮中国共产党、搞垮社会主义中国,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3.强化党的观念,关键是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常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增强人民对党的信任,必须把党自身建设好。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只有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才能切实解决好党自身面临的各种问题。只有解决好党自身面临的各种问题,人民群众才能更加坚定对党的信任,更加增强对党的领导的信心。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