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
摘 要:移动支付主要是依托手机等移动终端来实现账务支付、理财等金融服务的,我国移动支付普及的典型代表就是“微信红包”的推广。以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为切入点,并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了移动支付发展的特点,进而着重探讨了移动支付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移动支付 普惠金融 微信红包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057-02
“微信红包”作为今年春节期间最为火热的一个词汇,其热度已经超越了“春晚”。从微信官方数据的统计来看,微信红包收发总量在2015年除夕当日达到了10.1亿次,峰值为每分钟165万个。除夕至初五,共有32.7亿次微信红包被用户收发。从以上数据统计可以看出,我国移动支付正在蓬勃发展中。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侧面,以“微信红包”这样的切入点,正在不断走入大众的生活,使我国的金融业的触角延伸得更长更广,让更多的普通大众以这种接地气的方式走进现代金融服务的范畴,客观上推动着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一、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
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重要业态,在近几年迅猛发展。从支付规模方面来看,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报告,截至2014年6月,我国手机支付用户规模达到2.05亿,半年度增长率为63.4%,是整体网上支付市场用户规模增长速度的5.2倍,网民手机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5.1%提升至38.9%。支付宝也在2014年12月8日公布了最新的支付数据,数据显示全国移动支付的笔数超过了总支付比例的50%;仅在双11当天,支付宝的移动支付笔数就达到1.97亿笔。在业务种类方面,各大运营商把移动支付的业务功能不断拓展,从腾讯的微信支付到可以实现O2O的支付宝钱包,提供的金融服务种类已经摆脱了单一的支付功能,更多的融入了理财、信用卡还款、生活缴费等业务。
另外,2014年和2015年春节微信红包走红态势客观上助推了移动支付的发展。除夕当天腾讯、阿里两个平台红包收发个数达到12.5亿,还有大批企业也加入“红包营销”当中。微信红包的火热势必会促使更多的用户开通手机“钱包”功能,并主动将银行卡与移动支付账户相关联,使得O2O、扫码支付等移动支付工具的渗透率进一步提升。
在我国移动支付的蓬勃发展的态势下,可以看到其发展有以下三点特点:第一,电商带动。仅由每年“双十一”、“双十二”的移动支付笔数的增长就可以看出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和促进了移动支付的发展。特别是,当前移动商务的广泛普及和迅速发展,移动支付的使用人群也随之壮大。第二,时尚带动。以微信红包为例,从2014年到2015年春节,“抢红包”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它以电子红包的形式替代了传统红包,“摇一摇”、“点红包”巧妙地将时尚元素与移动支付相联系,调动了大众的热情。第三,便捷带动。移动支付用户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轻松的、无时间和地点限制的享受各种金融服务。借助通讯工具,大众可以在各种支付场景中进行缴费、付款,甚至理财。当然,我国的移动支付仍然處于初始发展阶段,在蕴含巨大发展前景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二、我国普惠金融的现状
2005年,联合国第一次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这个概念。随后这个概念在世界各国成为共识。根据联合国(2006)年及其他国际机构的定义,普惠金融可以定义为一国金融体系能够可持续地为该国弱势人群、弱势产业和弱势地区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基础金融服务。
在我国,首次引入“普惠金融”的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随后,在2006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谨璞副局长在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正式使用了这个概念。2013年11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我国普惠金融概念的引入较晚,但由于国家的积极重视和政策层面的大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首先,普惠金融理念不断深入。普惠金融的核心理念就是让每个人都能够拥有并且实际享受到全面、合理、快捷的金融服务。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使得普惠金融的理念逐步深入大众。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以及各金融机构,包括各种非金融机构的积极宣传和推动,普惠金融的理念已经悄然植入大众的生活当中。在普惠金融理念的指引下,大众对于金融服务的要求已经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在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地与金融服务进行联系,并且越来越容易接受新兴的金融服务种类。从2014年到2015年,春节期间的微信红包的应用数量增长就可见一斑,大众为了享受微信红包收发的乐趣,在客观上就接受了移动支付这种新兴的金融服务类型。
其次,金融服务普及面不断扩展。第一,金融服务网点数量的增长。据统计,2013年末我国金融机构网点总数达21.03万个,自助设备达到62.69万台。县域银行业物理网点11万个,24个省实现了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近几年,我国非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也在迅速增加,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甚至包括拉卡拉这样的移动支付终端也在大众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第二,金融服务方式的多样。金融服务方式正随着技术的发展在不断拓展,更加趋于多元化、个性化,能够满足大众更加多样化、定制化的金融服务要求。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储蓄、贷款、支付、结算等传统的金融服务项目也在发生着新兴的改变,服务模式从单一的线下发展为线下线上并行。
第三,金融体系创新力度持续提高。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力量逐渐强大。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移动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在这些主要业态中,移动支付更是异军突起,拥有广大的客户覆盖率,服务对象从普通的城镇居民到小微企业,从北上广拓展到欠发达地区,它依托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极大地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对象。据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显示,2014年,共发生电子支付业务333.33亿笔,金额1404.6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网上支付业务285.74亿笔,金额1376.02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45.24亿笔,金额22.59万亿元。
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普惠金融的发展也存在着一定困境及薄弱环节。尤其是普惠金融的发展至今还缺乏统一有效的顶层设计,没有进行全国统筹的制度安排;在监督管理环节还存在缺失,突出的是新兴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方面还有许多现实问题存在。
三、移动支付对我国普惠金融的影响
(一)积极方面
移动支付的覆盖面广、渗透率高、运营成本低等优势,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金融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的道路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发展普惠金融有力的推动。充分发挥移动支付的独特优势,借助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浪潮,移动支付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推动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金融产品研发。基于移动支付平台上的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研发主要针对的是单笔交易量小、交易频繁的低端客户,产品一般都具有操作方便、支付快捷、无手续费、更新速度快等特点。这些特点能够吸引广大低端客户,极大地拓展金融产品的覆盖面,因为移动支付采取的主要是自助式金融服务,可以大大节省金融服务成本,让小额交易活跃起来,积少成多,摆脱传统金融因服务成本而忽略低端客户的问题。
第二,数据平台建立。移动支付在服务公众的同时,对庞大的金融数据也在进行着积累和分析。在建立金融数据平台方面充分结合互联网的优势,要有效利用金融互联网化助力普惠金融的普及。金融机构要重视对金融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将大量的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以建立数据平台。一方面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融资服务等提供可靠的数据,有利于将发展普惠金融的风险前移。
第三,服务渠道拓宽。移动支付依托互联网平台,极大地提高了用户服务的可得性和快捷性,使得客户能够轻松快捷的接受良好的金融服务。一方面普惠金融的发展要紧抓传统金融的线下服务业务,拓展营业网点,社区银行等;另一方面重视建设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利用手机的庞大使用量,充分发挥移动支付平台的优势,将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纳入金融服务的范畴,用碎片化服务的方式发展普惠金融。
(二)消极方面
移动支付是基于互联网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有着开放性高、覆盖面广等积极作用,但是在看到移动支付优势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存在的消极影响。在普惠金融目标下,金融机构既要认识到移动支付对推动金融普惠的作用,也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其中的风险。
移动支付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主要带来了金融安全、行业规范监管等方面的消极影响。
首先,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金融风险的防控方面。已被纳入到普惠金融范畴中的移动支付在金融安全考虑方面存在着突出的问题。由于移动支付的开发及推广工作并不完全是由传统金融机构完成的,而是在电商的带动下普及的。电商发展移动支付的初始目的是出于商业经营的考虑,所以移动支付的相关金融产品侧重客户的便捷性,在交易规则、安全保护等方面有所忽视,从而对金融风险的防控不足,这样移动支付的风险治理成本势必将转移到普惠金融的框架之下。并且,随着近些年,移动支付极大地扩张趋势,针对移动支付的互联网金融犯罪也在逐年上升,客户信息泄露、互联网金融诈骗等都对移动支付的安全性产生了冲击。而且,移动支付的这种金融风险还会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影响到传统的金融服务,对普惠金融的发展造成连锁的消极影响。
另一方面,移动支付行业规范的缺失和监管的不力也影响着普惠金融的推广和发展。目前,我国在移动支付领域主要的行业标准是2012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和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移动支付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体系还不完善,缺乏顶层设计。另外,对于移动支付参与方的分工和责任划分不明晰,导致出现风险后的成本承担、追究责任等后续问题难以解决。在监管方面,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单一,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没有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移动支付的提供方也应主动参与到监管活动中来,利用技术和非技术的风控手段,加强自我监管力度。移动支付的这些问题势必会加大普惠金融的推广成本,进而影响到公众对普惠金融的认识。
四、结束语
从“微信红包”在公众中的认知程度和使用热度上,可以看到我国移动支付行业的蓬勃发展。所以,将移动支付纳入到普惠金融的框架之下,对拓展普惠金融的宽度和深度是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的。但是,在看到移动支付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移动支付正处于摸索发展当中,这样的摸索过程必定也会增加普惠金融的发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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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山西太原 030031)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