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深化改革的大考应重视三个重点

2015-11-26 17:25解放军后勤学院尤铎润
办公室业务 2015年20期
关键词:权力改革

文/解放军后勤学院 尤铎润

应对深化改革的大考应重视三个重点

文/解放军后勤学院 尤铎润

目前来看,全面深化改革至少应在三个重点下功夫,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扫除重官轻商思想障碍,根除情法不分的诟病顽疾。只有解决好权力制约问题、思想观念问题和法治文明问题,才能更好将改革引向深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敢于啃硬骨头,又敢于涉险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痼弊顽疾开刀。治哪些痼弊顽疾呢?笔者认为,至少要解决如下三个重点:

一、铲除权力制约失衡滋生的腐败土壤,做到简政放权

当前,少数政府官员滥用权力,官商勾结、权力寻租引发的一些腐败问题频发不止,损害了党和政府声誉,引发不少民怨。铲除以权谋私,一要有惩腐防腐的“铁律”。“铁律”,就是给纪律架上高压线,并且通上电,既要惩腐,更要慑腐、防腐,使钱权交易无处藏身。端正干部的用权态度,靠教育端正思想认识、靠整风增强党性观念还不够,必须构建强有力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使权力制约更加科学、惩治腐败更加严厉、人财物管理更加透明,努力形成不敢腐、不易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切实扭转“牛栏关猫”的尴尬。二要有敢于革新的“决心”。朱镕基当年领导反腐败工作时曾说:“我这里准备了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我自己,无非是个同归于尽。”改革不仅要摒弃制约社会发展的体制,而且必须打破权力格局、重构利益分配。改革必定会触及某些社会阶层的利益,流血牺牲在所难免。因此,改革必须敢于“革自己的命”,既要克服部门利益的掣肘,又要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水能载舟,亦可覆舟,狠刹党内腐败,是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绝不可走从文件到文件、从会议到会议的过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痛不痒的把戏。三要有简政放权的“行动”。根据政治分析学理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种模式,选择任何一种,执行得越彻底,政府官员权力寻租可能性越小;而取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兼而有之的合成模式,越是中间值或临界值,权力寻租可能性则越大。简政放权,是推进政府向市场、中央向地方和基层、地方政府向社会放权,在资源配置方面要坚决压减行政性分配资源,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市场和社会活动的加法,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扫除重官轻商的思想障碍,引导人才向市场流动

封建社会几千年“重农抑商”政策孕育了我国独特的农耕文化。由于封建“天赋君权”的统治权威,官员依靠强权可以肆意掠夺他人财富,商人虽拥有大量财产却无法保护,致使越来越多的人崇拜“特权”,形成了重官轻商“官本位”的社会氛围。在这个问题上,日本明治时期的政府财政大臣涩泽荣一,一生创办了500多家企业,他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退出了前程似锦的仕途,33岁时便弃官从商,以实际行动彻底扭转了旧日本的“重官轻商”氛围,被奉为“日本近代经济的领路人”。2009年起,我国每年考公务员大军就已突破百万。“官本位”思想荼毒了许多年轻人,造成了社会精英阶层都往政界涌的怪象。这种怪象卷走了推动商界发展的很多人才,引发市场竞争人才不足、创新动力严重匮乏的问题。因此,要遏制政府行政权力过于集中,行政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促使人才流向市场;要通过电视、网络媒介宣传创业成功人士典型,激发高校学子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价值源动力;要推出更多惠商政策,鼓励私企民企发展壮大,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和物权、财权保护法律;要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尽可能消除社会养老、医疗、住房等后顾之忧,使更多人才敢投入市场、想参与竞争、能施展拳脚。

三、根除情法不分的诟病顽疾,提升社会法治化程度

法律不健全,钻营投机现象将层出不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会变成一纸空文;权大于法,党和政府将失去人心,威信扫地。总而言之,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长治久安和事业繁荣昌盛。提升社会法治化程度,一方面,要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推进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对权责交叉突出、相互推诿严重的执法部门进行集中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根治打擦边球、钻漏洞等执法不严现象;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减少政府、社会对司法部门的干扰,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只有把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才能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司法水平更上台阶,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普法宣教力度。党政机关要坚持常态化政策法规学习制度、考试制度,实行考核成绩与职级升迁直接挂钩,做到以考促学,进一步提升执法办事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社会上还有许多群众对法律了解不够,有的学法满足于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更有甚者纯粹就是法盲。对此,群众普法宣教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接近群众的优势,平时坚持送法到户,重要时节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争取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个人人知法守法、人人都来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

[1]市场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大考[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

[2]中国改革历史、逻辑和未来——振兴中华变革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3]中国2014改革升挡[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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