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确
摘要:尽管鲍姆加登给自己提出的“Aesthetica”(美学)做出的解释就已经偏离了方向,但他在学科起点上的直觉和判断却是基本准确的,即美学仅仅是研究人的感性的科学,它的目标是感性的完善;在人们的印象中,仿佛美学的学科独立已不是问题,但实际上西方哲学和美学界的主流声音依然认为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中国美学家们对此进行了各种反思,但思想动摇,并未在认识上实现美学从哲学的藩篱中突围;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的根据并不充分;美学的启蒙及其学科的彻底独立,就是美学有勇气运用自己的力量树立自己和展开自己,从而赋予自己独立的知识品格和学科尊严;美学因为被视为哲学的附属,便失去了独立的品格,这就意味着它尚未真正成立,因而迄今为止的美学也不过是一个“未完成的美学”,真正的美学学科史还没有发轫。
关键词:美学;哲学;反思;学科独立
虽然人们延续了Aesthetica这个“美学”的名称,公认提出这个现代知识新学科的鲍姆加登是“美学之父”,但由于鲍姆加登所设想的这个新学科的出身、对象、价值目标等有别于其它现代知识的属性及其复杂度,后来的美学家们对这个新学科做出了多种多样的理解、阐释和判断。不论鲍姆加登自己对“美学”的说明和解释多么不完善,或留下多少瑕疵,我们都必须承认他的这一假设是对本来就存在而未被提出的学科的发现,这个发现开启了一个用以回答人类一开始就遭遇了的感性和情感问题的系统性的现代知识学科。实际上,鲍姆加登本人对这个新学科的阐释就已经偏离了美学本来具有的“感知定向”,正如克罗齐所言,这个新学科“在他手里受到的是一个时机尚未成熟的洗礼”①。不用说,他身后的美学家们为完善美学这个学科做出非凡努力的同时,也在美学的演变史上走出了某些歧路。这是值得我们去洞察、清理和研判的。吉尔伯特说得对:“美学与其说产生于任何纯粹的悟性活动中,不如说产生于争辩过程中。”②美学的演变史需要重新审视、反思与争论。
时至今日,美学的“哲学之冠”确实应该还给哲学了,可这个“应该”并未实现。也许人们不认为美学的学科定位还是个问题,也许人们相信美学的学科定位已经准确无误了,但是,实际情况是人们忽视了美学学科定位上的误判和含混,进而使得美学难以直接面对并回答现实感性和情感问题,难以准确确定自身立场和“权限”,难以展开能够回应时代需要的美学重构。本来,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是一个老之又老的话题,而且,在眼下这个到处都插着解构主义旗帜、回荡着“后历史”声音的语境之中,还来关注如此学科的边界问题,在感觉上或许会显得保守、古板和不合时宜,但作为现代知识的美学所遭遇的挑战使我们不得不再次反思它的学科边界。曹俊峰曾经有个提醒:“千万不要相信某些后现代主义者所鼓吹的‘消解界限之类的错误主张,因为一旦消解了学科、概念、命题、观点之间的界限,全部人文学科也必将消亡。”③对这一言论,起初我还不以为然,现在想来,这些话,至少值得我们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
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是西方的主流声音。在美学历经百般挑剔,接着又被普遍承认之后,把美学视为哲学的分支或一个部门的说法相当普遍。譬如许多权威的词典,④影响广泛的美学、美学史和哲学史著作⑤都如是说。看到这些判断,我们尽可以说这种把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的看法主要在过去,在西方,但从事实上看,这种观点既跨越了时代,也跨越了文化地理的界限。在中国目前的美学体制中,美学依然是作为哲学这个一级学科下属的一个二级学科,在中文学科中它只是以“文艺美学”的身份充当一个研究方向而已,这就不仅在人们的认识上而且在学科体制上确定了美学对哲学的从属身份。当然,有些学者可能并未有意地明言美学是哲学的分支,但在讨论美学的过程中却把美学是哲学的分支视为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吉尔伯特和库恩的《美学史》,比厄斯利的《西方美学简史》,杜夫海纳的《美学与哲学》,李普曼(M.Lipman)的《当代美学》等相当多的美学著述,大体都是这种言语姿态。尽管也有不同的声音,但把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这一判断所形成的话语霸权和重重叠叠的遮蔽,仿佛积重难返,使美学返回其本真之路显得“道阻且长”。
谁都知道德国古典美学对美学的发生和成立意味着什么。在鲍姆加登那里,美学(Aesthetica)的提出,是出于对希腊哲学家和教会神学者歧视感性的反思,对人类感性认识荒原的开垦,进而补充或完善哲学的学科缺陷的必然结果,使原有的逻辑学、伦理学与美学共同完成哲学内部的稳定和均衡的结构;⑥在康德那里,美学(Kritik der Urteilskraft)是在“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现出鸿沟时被唤醒的连接前二者的必要桥梁;⑦在黑格尔那里,美学(esthetik)是作为其精神哲学的一个次要而必要的组成部分。的确,西方美学史完全能够证明美学是从哲学内部起源的,因而人们顺理成章地把美学视为哲学一个分支似乎也是有道理的,但这是一种合理的假象。
如果说,西方学者从美学的起源上自然而然地把美学视为哲学一个分支的观点是凭历史感性做出的判断,那么,从“哲学性”来确定美学是哲学的分支这一看法,则更显示出某种逻辑力量。从鲍姆加登开始,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这些为美学的形成做出过非凡贡献的美学家大概可以说均持类似观点。康德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的写作时期,曾说过“惟有德国人目前在用‘esthetik这个词来标志别人叫做鉴赏力批判的东西。这种情况在这里是基于优秀的分析家鲍姆加登所抱有的一种不恰当的愿望,即把美的批评性评判纳入到理性原则之下来,并把这种评判的规则上升为科学。然而这种努力是白费力气。因为所想到的规则或标准按其最高贵的来源都只是经验性的,因此它们永远也不能用作我们的鉴赏判断所必须遵循的确定的先天法则,毋宁说,鉴赏判断才构成了它们的正确性的真正的试金石”⑧。这里说鲍姆加登“抱有的一种不恰当的愿望”,“是白费力气”,显然是确信“esthetik”(美学)不包含永恒的“确定的先天法则”,所以康德在 “先验感性论”这一部分里,主要讨论了能够作为先天法则的“空间”与“时间”。康德字里行间想说的不外是鲍姆加登提出的美学还不够“哲学”。距我们更近的西方美学家克罗齐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把哲学性作为美学的核心本质,他说:“美学虽说是一种特殊的哲学理论,因为它把一种特殊而与众不同的精神范畴作为自己的原则,正是它具有哲学性,它就永远不能脱离哲学这一主干,因为它的问题涉及艺术和其他精神形式之间的关系,不过这种关系既有差异,也有一致:其实,美学完全就是哲学,尽管它是在有关艺术方面放射出更加夺目的光彩。”⑨,说美学“永远不能脱离哲学”还容易理解,但说美学永远都不能脱离哲学这一“主干”就需要讨论了。上世纪80年代才离我们而去的美国哲学家比厄斯利在寻找美学(艺术哲学)的史前史起源时,把观测点也是放在了人们思考美或艺术问题时是否具有了哲学性上。⑩翻开西方的美学和美学史文本,此种观点可谓铺天盖地,虽不能说是唯一,但可谓当然的主流。
西方美学界给美学戴上的这顶“哲学之冠”,似乎很少有人提出明确的质疑。对此,托马斯·门罗曾经有个说法:“尽管人们作了种种尝试,力图把美学转变成为一门科学,但美学至今仍旧属于思辨哲学的一个分支。在哲学所属的全部分支中,美学可能是最没有影响和最缺乏生气的了,虽然美学的研究课题艺术及与之有关的经验类型是最容易产生影响和最富有生气的。”这在西方似乎可以算作对美学学科定位言论中的“异端”了,他后来认为这种现象有些改善,但我感觉也多是在哲学这顶大帽子下面以空洞的语言表示出对美学独立性的认同而已,而这种认同绝不会超越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这一基本命题,甚至可以说,此种认识结构的效果也许更加糟糕:因为一方面这会把美学引向一条歧路;另一方面在一定的意义上会消解人们的怀疑,让多数人难以觉察到其中的弊端。
二
在判断美学的学科属性时,不能将思想动摇当做学术包容来展开。面对西方主流观点给美学所做的定位,除了20世纪初的王国维和蔡元培等还没有表现出明确的怀疑之外,上世纪上半叶的多数中国美学家并未完全跟在西方美学主流观点的后边人云亦云,新时期中国美学家对此的反思看起来则更加深入,这实在令中国美学自豪。但是,不少有影响力的美学家在美学的学科认识上,依然让人模棱两可,在此我们不妨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有的学者说,“所谓美学,大部分一直是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三者的某种形式的结合。比较完整的形态是化合,否则是混合或凑合。在这种种化合、混合中,又经常各有不同的侧重,例如有的哲学多一些,有的艺术理论多一些,有的审美心理多一些,如此等等。从而形成各式各样的美学理论、派别和现象”;认为“多元化标志某种统一的完整的体系或系统的永远消失和不再建立,包括哲学,也不过是提供一种观点或观念,不会再是包罗万有、解释一切的完整体系。哲学美学不应也不会定于一尊,从而可以也应该有各种不同的角度、层次、途径、方法出发和行进的美学,有各种不同的美学”。对此,我能注意到的是三点:一是美学是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等多种元素的化合;二是在种种实际的化合中各有不同的侧重,就是说不一定是哲学占主导,也可能是艺术学或心理学占主导;三是不会再有包罗万有的完整体系,因而哲学美学不应也不会定于一尊。一言以蔽之,就是在确认美学的多元化时否定了哲学主宰下的美学体系。这显然是视野开阔、思维敏锐的大哲学家才会有的眼光和真知灼见,也是“美学”演化史的正途。尤其在上世纪80年代便有此见解,实属可贵。可是,就在这同一讲中谈到“哲学美学”时这位学者又说:“尽管我提倡美学的分化和科学化,提倡实用美学、科学美学等等,但我也仍愿强调保留这块哲学美学的自由天地。因此也愿意重复指出,为什么美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和理论仍然是美的哲学?为什么美学属于哲学学科?……这是因为美的哲学所要处理、探索的问题,深刻地涉及了人类生存的基本价值、结构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涉及了随时代而发展变化的人类学的历史本体论。”对于此番言论,我不想认为这是自相矛盾,但我坚定地相信这是对前面美学多元化观点的动摇,灵魂深处还留着美学具有哲学性的记忆,隐约之间还把哲学视为美学的统领。
有的学者在考察现代美学体系时,把美学列为八个分支,即审美发生学、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审美社会学、审美教育学、审美设计学、审美艺术学、审美哲学,美学体系就是由这八个部分组成,较全面地概括了美学的现实。为了更加清晰地说明由八个部分构建的美学体系,作者除了文字说明之外,还做了一幅示意图,在图中,八个分支分布在一个横纵坐标轴上,每个部分均与其它七个部分有重合,审美哲学处在横纵坐标交叉点上,用他的话说:“最核心部位的方形代表审美哲学。”看起来,他所构建的现代美学体系既有足够的视野和包容度,又有前沿性的立场和观点,但说来说去,还是走入哲学性歧途,依然认为所谓的现代美学体系是以哲学为中心的。
有的学者本来提出了一个关于美学定位很好的看法,认为美学是“关于审美现象的带有综合性质的人文学科”,并进行了较为切实的证明,具有很高的可信度。但是,看一看下面的讨论,好像又在动摇着他前面的观点:“美学主要研究审美现象,在某种意义上不探讨真理、不探讨善恶;美学主要不涉及认识,也不涉及伦理行为。”本来这里说得很清晰,与前面的观点密切呼应,可接着他又说:“这样说,并不表明美学与真、善,与认识、伦理无关,恰恰相反,美学研究的终极处,与真善是相通的,没有真善的思考,也不能将美学推至终极处。但是,至少在研究的着手处,美学是从审美现象着手的。”“美学研究的终极处,与真善是相通的,没有真善的思考,也不能将美学推至终极处”的说法里,蕴含着怎样的观念、道理和判断,不用我说,读者自然明白。
康德提出的在快感与痛感交互之流中构成的生命“健康状态”,席勒说的“人同美只是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马克思提出的“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强调的“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等看法,才是站在人文的立场上,优先把人的感受、体验和生命自由作为美学研究的目的,把人本身作为目的的人文美学。
我仔细地读过中国当代一位著名学者关于美学的文章,文章着力找出美学与艺术学,与心理学,与哲学的界限。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为美学有自己的对象,即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有自己的基本问题,即感性与理性的关系;有自己的范畴体系,即美、丑、悲剧性、喜剧性、崇高、滑稽;有自己的方法论,即多元化的方法。我们从中能够清楚地领会到作者的论证取向是确立美学学科的独特性,但一些表述还是离不开哲学的大帽子,例如说,“我认为,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它的中心还应放在美学自身的一些基本问题上”;“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不能不从属于哲学范畴”,“但是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又有自己的范畴”;“美学是哲学的分支,是人文学科,也是交叉性、边缘性学科”,“但是美学方法并不是哲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以及人文学科方法的简单的叠加。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很显然,这种语义的分裂并非美学学科本有的属性,因而只能归于对美学的误解和认识上的动摇。
有的学者说得就更加曲折,如说:“首先,美学不属于自然科学,因为审美现象不属于自然现象,而属于社会现象。其次,美学不属于社会科学,因为审美虽然是社会活动,但不属于社会物质层面,而属于精神层面,是一种精神活动。这就是说,美学属于人文学科。”到这里,其论述可以说是逻辑清晰,判断合理的,但紧接着又说:“人文学科包括诸多学科,美学属于哪一种呢?美学属于哲学学科,是哲学的分支学科。”可见,这种说法实质上还是在认同着美学是哲学的分支这种观点。看来,美学要想摘掉戴在美学头上的这顶哲学的帽子,实在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但是,我们同时应该看到,上述学者对美学的学科属性已经进行了深入的反思,使得美学被哲学宰制所产生的风险显露出来。
我为什么列出了上述那么多的同类或近似的观点,就是想告诉读者,从表面现象上看,仿佛人们已经解决了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但实际上,模糊的、经不起深入思考的、甚至糊涂的认识还没有被澄清,美学应该走的路线还在被习惯的话语力量所扭曲,需要当代人来矫正。
三
美学被哲学囚住,理由并不充分。作为一个学科的美学,的确起源于西方,起源于西方哲学的话语过程,但是,知识也有“种族”吗,“母体”便能确定“子体”的身份吗?美学所具有的所谓“哲学性”是主观注入的,还是天经地义的呢?美学中包含着“哲学性”的因素就决定了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吗?我只能说,美学被戴上的这顶“哲学之冠”,遮住了认路的眼睛,成为一个迷途中的学科。这些问题我们也许不能一下子就解决掉,但人们的反思却不应、也没有停止过。
哲学作为美学的“母体”,只代表美学的出处,并不应必然地代表美学的学科性质和学科身份。按梯利的说法:“科学和哲学可以说起源于宗教,或者无宁说,起初科学、哲学和宗教是一回事。”那我们现在还能够说科学和哲学是宗教的一个分支吗?不仅如此,现代的交叉学科,诸如自然科学领域的化学物理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教育经济学、网络法学,文理交叉领域的科学伦理学、医学美学等等,我们能够以“母体”的属性来确认这些交叉学科的性质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我们不能仅仅因为美学是哲学家提出的,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美学是在哲学的体系或领域中被谈论着,并且被安排在哲学框架之内,就无视美学的变迁,无视美学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应对历史、适应历史的修正甚至是洗心革面的成长。母体或起源不能必然地立法,历史也不能为现在、更不能为未来必然地立法,何况,“美学之父”发现“Aesthetica”与他阐释“Aesthetica”之间都存在着误解,此后的那些重要美学的“完善”者不是立足于美学的立场,而是以美学的异己欲求来谈论美学,如喜欢“先验立法”的康德,其美学的人类学立场本来是弥足珍贵的,可他还是把美学看成了修补其“理论的哲学”与“实践的哲学”之间裂痕的工具或手段,被称为德国古典美学集大成者的黑格尔,他眼中的美学不过是研究绝对精神感性显现的科学,是他精神哲学体系中的一个小而必要的棋子而已。站在美学之外来确认美学的学科属性,把美学作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来给美学定位,带给美学的只能是误导美学步入歧途的风险。如此美学史传统能够直接拿来为我们今天的美学学科立法吗?我前面列举的那些中西方美学家给美学的定位,或是深陷此传统之中,或是有所怀疑但并未彻底摆脱这一窠臼,这显然是值得反思、值得警惕的。
承认甚至强调美学之中有哲学的成分当然无可厚非,但我们的确找不出理由认为哲学性是美学的核心或最高价值,更不能用美学可能具有的哲学成分作为美学是哲学的分支这一判断的充分条件。不要说有关哲学的学科属性看法多多,即便在我们的印象中,哲学也几乎在所有知识中都存在,正如麦基所言:“人类所有的实践领域都可以提出类似的基本问题,换言之,任何事情都有哲学。律师们经常谈到罪与非罪、公正、公正判决等等。而当某个律师提出‘我们所说的公正,是不是政治家们所说的社会公正的公正?还是我们所说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此时,他就开始涉及到法哲学。医生也会自问:‘有没有十全十美的健康?如果没有,那么治疗还有什么意义?此时他就涉及到了医学哲学。每一个实践领域都有自己的哲学,对这一领域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提出质疑,因此就有了科学哲学、宗教哲学、艺术哲学等等。”我们大体可以认为哲学成分在各种现代学科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我们却不能够说医学、法学、政治学、宗教学、艺术学是哲学的分支,美学也一样,可以有美哲学,但美学成长到今天,并不能说是哲学的一个分支。
因为美学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使它在哲学体系中成为一个边缘化的学科,也许可以说是被歧视的学科,正像文德尔班所说,“美学,并非出自对其对象的兴趣而是对其对象的坚决的蔑视,作为哲学知识的一支而成长起来了。逻辑把美学当作‘异父同母姊妹,很不理解她的特性,待之冷若冰霜,迂腐挑剔”。这既是某种事实,又是哲学对待美学的态度,因为美学的研究对象自古以来就受到哲学的轻视,谈论感性的美学之于哲学,要么可有可无,要么是某种附属。在这一点上,哲学是自恋的,既歧视美学,同时也把美学放逐于边缘地带。有位中国当代学者描述美学在哲学领域的处境时说:“美学在当代哲学的构架中,是处于怎样一个位置?美学的哲学使命又是什么?哲学普遍认为美学是它的一门边缘学科,这一点很少有人提出异议。边缘学科的意思不仅是指美学位居哲学的边界线上,不在它的中心地带,还在于一个令人沮丧的共识:美学对于哲学来说,其实是无足轻重的。形而上学、认识论、逻辑、科学哲学、哲学史以及伦理学,都是哲学训练不可或缺的基础,前三者尤被视为哲学的核心。而美学,最多一知半解也就够了。就此而言,美学与哲学的其他一些边缘学科还有不同。比如数学哲学,它虽然同样位居哲学的边界线上,但是没有哲学家敢对它等闲视之。这里还牵涉到自然科学对人文科学的傲慢。”对此,我无须赘言,但我想说,美学为什么处于这样一种境遇?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美学被视为哲学的分支。
四
美学如何成为自己,这关乎美学的立身之本。美学被哲学囚住,是必然,是应该,是需要,还是误解,我都想过。遥望历史,直面现实,思来想去,有一个由未来抵达眼前的强烈呼唤美学如何能成为它自己。与这种呼唤相伴随的是搜索自我和他者的思考沉积。
倘若美学无法从哲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是种宿命,也就另当别论了,可情况恰恰相反,美学必须而且能够从哲学中突围出来。尽管我们处在一个全球化、多元化、学科交叉的包容时代,但这一时代趋势都只能以学科的独立为前提,因而,关于美学,我们还是需要一点决绝的态度,给予美学一种彻底的尊重,重新认识、把握和建构美学学科,发展美学的应有品质,使之在应对历史变迁中,恰当调适自身延展的路线,实现美学的独立和自我成长。
开始产生美学应该摘掉被扣上的哲学之冠、应该从哲学的附庸中解放出来的想法之时,感觉上似乎有些孤独,但细心地想一想,情形并非像感觉到的那么糟糕。尽管上述的一些美学家在美学与哲学关系的认识上不很彻底,但他们毕竟在探索美学的独立,为此做出了非凡的努力,使美学史向正途修正,朝着健康的方向展开成为某种可能。特别是翻看过去的资料时发现,有类似想法的人并不只有我自己,譬如有学者认为,“在学科属性上,美学已从科学论转向跨学科论。以往的美学,例如20世纪80年代的美学,曾依托哲学而把‘科学或科学性当做自身作为独立学科的基本的或最高的追求;而当代美学则倾向于把自身不再看做追求确定性的科学或自然科学,而是看做探寻不确定性的人文学科,更进一步说,看做依赖于多重学科视野相互通串和协调的跨学科方式”。这实在是一种前沿性的讨论,是对美学独立给予应有敬重的学术态度。在建构一个怎样的独立的美学学科上,大家的看法并不相同,但在脱离哲学体系上的彻底性是显而易见的。西方哲学史告诉我们,哲学几乎一直扮演着各种知识的主宰,如果说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时代的各种知识可以归属于哲学谱系的话,那么,现代知识史所走过的道路就是学科分化及其后分化综合,就是摆脱哲学统治的历史。这一点,有一位学者说得好:“在今天的学科谱系中,美学属于哲学,是哲学的二级学科,这正是美学脱胎于哲学的原始胎记。”、“某种意义上说,美学对哲学的依附关系,并非美学的独特命运,乃是绝大部分科学所共同拥有的一份记忆。从美学与哲学关系的动态历史演变中,可以见出人类文化模式发展的大致情形。就西方而言,哲学一开始就扮演了人类各门类科学之摇篮或保姆的角色,整个科学都从属于哲学”、“近现代科学史很大程度上呈现为一种科学对哲学的独立解放运动。”我想,这种明白话的背后,并非仅仅是一种激情,而是在历史和学理思考后发出的声音。
康德说:“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当其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去加以运用时,那么这种不成熟状态就是自己所加于自己的了。Sapere aude!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美学的启蒙不也是如此吗,需要摆脱哲学的“引导”来伸张自己,要从哲学的构架中突围出来,成为独立展开的一个学科。我觉得,启蒙运动的“先驱使命”并不是人的启蒙,而是知识的启蒙,因为:一方面,人的启蒙离不开现实,需要一种决绝的努力才有可能摆脱现实的桎梏;另一方面人的启蒙首先要有知识及认识的启蒙。知识的启蒙可以相对超离现实的约束,可以在与现实相对的一个领域里来实现。美学正是在这一知识启蒙的过程中被提出来的。我相信知识的启蒙与人的启蒙一样,其标志就是自觉独立。那么,美学做到了吗?
如同李泽厚说的美学是由多元类型和形态构成的,叶朗所说的美学是由八个分支所形成的理论框架,但美学的若干部门学科不能以哲学为核心,更不是以哲学为圆心的多种分支学科的同心圆。以哲学为中心,美学必然沦为附庸,成为哲学的卫星,无法自我独立展开,独立运行。美学如果还应存在体系,那么这个体系只有以自己为核心,或以自己为圆心来建构。在这个体系中,哲学也好,社会学也好,心理学也好,艺术学也好,也只是构成美学交叉结构的不同资源,各种部门美学也只是构成美学体系的不同分支。简单说,美不是真,也不是善,站在哲学话语立场上来看美学,美学和伦理学都是哲学的分支,站在伦理学的立场上来审视,哲学和美学都是伦理学的分支,站在美学的立场观察哲学和伦理学,它们都是美学的分支。美学的启蒙及其学科的彻底独立,就意味着美学有勇气运用自己的力量树立自己和展开自己,从而赋予自己独立的知识品格和学科尊严。
尽管鲍姆加登给自己提出的“Aesthetica”做出解释时就已经有些偏离了方向,但他在学科起点上的直觉和判断却是基本准确的,即美学仅仅是研究人的感性的科学,它的目标是感性的完善,他把人的感性作为“美学”的关注点正是来自于人文传统的活跃与诗性的启示。康德、席勒、马克思提出的人类学美学观念,实际上给美学指出了一个光明的方向,但由于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沦为哲学的一个棋子,不得不肩负着哲学的使命而无法独立展开。回首美学学科在260多年历史中所留下的足迹,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好像是“Aesthetica”的歧路。
美学因为是附属,就没有独立的品格,没有独立的品格,就意味着尚未真正成立。如前所述,我们习惯于认为美学是鲍姆加登提出,历经康德、费希特、谢林等,而后到黑格尔的时代就完成了。现在看,这一所谓的美学经典化过程只是美学启蒙的一段历程,时至今日,美学也不过是一个“未完成的美学”,真正的美学学科史还没有发轫。把“儿童”作为成人的附属或未成年人的时代,严格地说,就没有儿童;把“人”作为奴隶的时代,严格地说,那些奴隶就不是人;同样道理,当美学被作为哲学的分支或附属时,严格地说,“美学”就不是真正的美学。我们应该为美学成为自己之时而举行的“成人礼”翘首以盼,并做出不懈的努力。
注释:
①[意]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田时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3页。
②[美]凯·埃·吉尔伯特、[联邦德国] 赫·库恩:《美学史》(上卷),夏乾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
③[德]康德:《康德美学全集·美,以及美的反思》,曹俊峰译,金城出版社2013年版,第4页,第170-173页。
④见如下词典中的“Aesthetics”或“美学”的词条: Murray, J. A. H., Bradley, H., Craigie, W. A., & Onions, C. T. (Ed.). (1933).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Being a corrected reissue with an introduction, supplement, and bibliography of a new English dictionary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founded mainly on the materials collected by the Philological society (Vol. I: A-B). Oxford: Clarendon Press;《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⑤ 见[英] 包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页;[意] 克罗齐《美学或艺术和语言哲学》,黄文捷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5页;[德]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667页;[美]彼得·维基主编《美学指南》,彭锋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13页。
⑥参见章安祺编订《缪灵珠美学译文集》 第2卷,缪灵珠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3页。
⑦[德] 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3页。
⑧[德]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⑨[意] 克罗齐:《美学或艺术和语言哲学》,黄文捷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
⑩参见[美] 门罗·C.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高建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美]托马斯·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页。
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401、402页,第406页。
参见叶朗《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3页。
朱立元:《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第41页。
[德]席勒:《审美教育书简》,冯至、范大灿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7页。
[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年版,第87、85页。
参见闫国忠《我的美学观》,蒲震元、杜寒风主编《美学前沿》,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19-134页,第119、128、132页。
杨春时:《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美]梯利:《西方哲学史·序》,武德增补,葛力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3页。
[英] 布莱恩·麦基:《哲学的故事》,季桂保译,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6页。
[德] 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667页。
陆扬:《美学的哲学前景》,《南开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1期。
王一川主编《美学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薛富兴:《美学与哲学》,《南开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1期。
[德]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