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桂梅
(鞍山师范学院商学院,辽宁鞍山114007)
(一)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20世纪80年代人们对全球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对传统发展模式进行深刻反思,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将其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见,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循环发展的系统,经济要发展,人类生存环境要保护,现存的自然资源要有效维护、繁衍、开发、利用,强调的是在发展的同时要认真处理好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在实现经济的长久发展的同时,还要考虑自然资源能否可持续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承受能力,对可再生资源原有的生态循环系统要加强维护,使其不断增值,永续利用,合理节约使用和开发不可再生资源。
(二)环境保护与矿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矿业企业是与资源、环境、生态密切相关的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在日益强调保护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掌握核心技术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的技术支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更是矿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粮食”与“家园”,因此必须将环境保护作为矿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矿业企业的发展既要考虑当前的经济利益,还要考虑长远的环境影响,不能以牺牲未来长远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现在表面的繁荣。
矿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从生态环境中得到丰富的资源,进行开发、开采、加工和利用,为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产品和能源。
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矿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相互塑造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往往给矿业企业提供大量的矿产资源,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更加珍惜环境,愿意出钱出力维护环境。有了好的环境,又会刺激更多的企业自觉地参与到保护环境的活动中,使更多的企业在关心环境中从事生产活动,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如果矿业企业只把自身的短期经济利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特别是不顾生态环境进行盲目生产,就会破坏生态环境的平衡链条,最后导致资源枯竭。因此,矿业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长久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是矿业企业也是全社会为之努力的目标。
矿业企业是直接从事矿产勘察开发、为国家提供矿物能源和矿物原材料的生产单位[1]。其生产过程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如果不注意保护环境,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矿业企业的发展将失去根基。
(一)矿业企业生产易产生的环境问题
矿业生产过程本身就是对自然生态的改变并不可避免地引发一系列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占用和破坏大量土地,地下开发会导致地面塌陷,露天开发会破坏地表植被、占用生物种群的生存环境,采矿选矿过程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具体对环境的作用形式和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见表 1[2]。
表1 矿业活动与主要环境问题综合表
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会导致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遭受破坏和污染,从而使人民的环境权益和生活权益受到侵害,如果处理不当,该区域内不特定人群的生存和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危害,同时其他邻近地区也会受到波及,使遭受环境污染侵害的人群更加广泛。近年来,矿业企业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使国家经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遭受损失、破坏和损害,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宗旨相悖。因此,矿业企业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不让污染事件发生。
(二)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
1.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保意识淡薄
矿业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实体,在为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提供大量的物质及能源的同时,也在追求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还有创造社会效益、保护环境的职责。但有些企业往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只顾眼前利益,把经济的快速增长建立在不顾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影响基础上,忽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甚至认为造成环境污染是不可避免的,在为地方政府GDP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况下环境问题由政府买单理所当然。
2.地方政府监督和重视不够
在拥有矿产资源的地区,地方政府要快速提升GDP,彰显政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依靠矿产资源开发来实现。在一些地区,置于政绩考核首位的是硬性的经济指标,其次是软性的环保指标,这就导致一些地方官员因怕影响生产及地方财政收入而不愿对已存在的污染源进行治理;同时,对新入驻的企业在各个方面简化审批手续,只要是能为当地GDP的提升做出贡献就降低门槛。环境污染应急预防机制不健全,一旦出现污染事件,滞后反映酿成大事。
3.生产工艺落后,经营方式粗放
国内许多金属矿山品位并不高,例如大部分铁矿的品位只在20%左右,远远低于澳大利亚60%的铁矿品位。部分矿业企业为节约成本,获取更高利润,对落后的生产工艺改造资金投入不足,在技术本身存在问题的情况下,硬要对不具备更多开采价值的低品位矿进行开采。加之采取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尾矿库建设不规范,三废处理不达标,不能有效地进行资源再利用,只追求眼前利益,其结果就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4.产业定位偏失,税收调节乏力
矿业作为第二产业,从增值税的角度看企业税收负担过重。原因在于矿业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是就地取材,只有少数辅助材料需要外购,因此应纳税额相比其他行业因进项税扣除数量少而增加,而对资源级差起调节作用的资源税因税率低和征税范围窄而弱化了其在环保中的作用。另外,我国排污收费标准过低,表现在收费数额大幅度低于治理成本。我国排污费仅占产品成本的1%~6%,而建设排污设施和日常运行成本则高达10%。正因如此,许多企业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意花大笔的钱去治理污染[3]。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矿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矿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单篇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已被高度重视。对生产过程与自然生态密切相关的矿业企业来说,更应该增强合理进行矿业生产与保护环境的意识,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
2.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开采行为不能无序进行,应严加规范和管理,这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科学指导矿业企业按照开采利用方案进行生产,制定科学合理的开采计划,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易造成地质破坏的重点部位实行技术跟踪监测,坚决制止破坏自然景观和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采选行为。正如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那样,“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3.推广清洁生产,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清洁生产是指生产技术和工艺本身在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或少排放污染物,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是一种将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和一体化实施的新技术观[4]。国家应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鼓励研发与及时推广应用,从源头上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同时,矿业企业应积极开展绿化活动,发展循环经济,对废弃物科学处理循环再利用,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5]。”
4.矿业税负合理化,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多元化。首先,对矿业的定位参照国际惯例应排在农业之后确定为第一产业,同时参照农业税对矿业企业减轻直至免除增值税,并且考虑降低企业所得税。将资源税、费合并,提高资源类税收比重,促使矿业企业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其次,实施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要求矿业企业预交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保证金,促使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否则其他单位可在政府的指派下使用保证金代矿山企业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再次,国家应加大环境恢复治理的投入力度,设立环境治理专项基金,各级财政应加大财政支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采取积极的政策扶持,通过贴息政策、倾斜政策支持企业对环保投资和污染治理的技术改造。同时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最后,完善环保法制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使企业认识到环境违法成本要远远高于环境治理成本,从而主动加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1]朱训.关于矿业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J].资源与产业,2003(1):4-7.
[2]张璐,黄德林.完善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若干建议[J].资源与产业,2012(2):44-48.
[3]蒋毅刚,刘奕君.环境保护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互动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3):1-4.
[4]孙志伟.解决我国矿山环境问题的对策建议[J].资源与生产,2008(1):22-24.
[5]习近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3 - 05/25/c _1247627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