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反对假道学遭害

2015-11-19 08:02苏少壬
福建人 2015年12期
关键词:异端李贽侍者

苏少壬

李贽是个“遇恨则骂,遇嬉则笑,遇快则赏,遇奇则惊,遇激愤则按剑相从,遇节侠则欲以身代”的人。他“不信道,不信仙释”,视当时的道学先生为“鄙儒”“俗儒”和“腐儒”,指责他们“言不顾行,行不顾言”,“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然也”。他还认为“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是错误的,坚信自己“心上无邪,身上无非,形上无垢,影上无尘,古称不愧不怍,我实当之”。

李贽常对上司不服,被视为异端。他著书回答:“今世俗子与一切假道家,共以异端目我,我谓不如遂为异端,免彼等以虚名加我。”

明万历八年(1580年),他辞官归隐,剃光头发住进湖北麻城龙湖芝佛寺。以耿定向为首的道学家惑众攻击他,佛院被火烧光,他预建的藏骨塔也被拆毁。

万历三十年(1602年),明神宗朱翊批准对李贽的弹劾,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令厂卫王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徒党曲庇私藏,该科及各有司访参奏来并治罪”。

李贽(1527—1602),出生于泉州晋江,回族人,明代思想家、文学家,中古自由学派鼻祖;晚年被诬告入狱,自刎卒于通州,一生著述甚多,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等。

下了狱,李贽说:“衰病老朽,死得甚奇,真得死所矣,如何不死?”他还在《系中八绝》中写道:“我今不死更何待,愿早一命归黄泉!”当得知朝廷即将押解他回福建泉州原籍时,他于当年(1602年)农历三月十五日用侍者为他剃头的刀子自刎于狱中。

侍者问满身鲜血淋漓但未断气的他:“和尚痛吗?”他出不了声,在侍者的掌心写字答说:“不痛!”又问:“和尚为什么要自戕?”他用同样的方法回答:“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归为?”两天后才气绝。

李贽曾在《焚书》和《续焚书》里写道:“我可杀不可屈,我头可断我身不可辱……可以知我之不畏死矣,可以知我不怕人矣,可以知我不靠势矣,盖人生总有一个死,无两个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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