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亮, 陈乐一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财政分权、房价与城乡收入差距
——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郭 亮1, 陈乐一2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基于1999-2012年31个省际面板数据,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考察了财政分权、房价和城乡收入差距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财政分权对房价的上涨和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均具有促进作用,且对两者的影响具有区域差异,具体表现为:财政分权对东部地区房价上涨的影响要大于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依次递减;房价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相互影响具有区域差异性。
财政分权;房价;城乡收入差距;面板VAR模型
财政分权是自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最为重要的经济变革之一。一方面,财政分权有助于改进不同层级政府的激励,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财政分权也会带来相应的不利后果。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中存在两个典型的现象,一是房地产价格呈现不断上涨趋势,二是城乡收入持续扩大。据测算,2012年的商品房价格是1999年的2.8倍左右,全国城乡收入差距从1999年的2.64扩大到2012年的3.10。飞涨的房价和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可能成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隐患。我们注意到,这两个现象几乎是伴随着财政分权改革的深入而同步出现的。那么,财政分权是否促进了房价上涨?是否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对两者影响是否有区域差异性?本文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对于财政分权与房价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支出、房产税、土地财政和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对房价的影响。Oates(1969[1],1973[2])认为地方财政的支出与房地产价值正相关,地方政府的税收与房地产价值负相关。Rosen和Fullerton(1977)[3]通过分析财产税对房价的影响,认为政府征收的财产税将资本化到房地产价值中去。张双长和李稻葵(2010)[4]认为,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促发其依赖于土地财政,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促进了城市房价上涨。周彬和杜两省(2010)[5]指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模式造成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实证表明土地财政推动了房价持续上涨。杜雪君(2009)[6]等指出地方政府支出行为对房价的影响存在区域性差异,地方政府公共支出对东部地区房价的影响大于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李勇刚,李祥(2012)[7]对住宅价格、财政分权及地方政府竞争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对住房价格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这种影响存在区域性差异。杨君茹、邱晨(2012)[8]认为财政分权与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当地房价仍具有显著影响,两者相互促进,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现有文献中,仅研究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还比较少,多是结合经济增长、公共品供给一起来研究。如殷德生(2004)[9]实证结果表明我国财政分权水平既未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又加剧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王永钦等(2007)[10]认为政治集权下的经济分权在给地方政府提供了发展经济的动力的同时又造成了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靳涛和陈雯(2009)[11]认为财政分权提高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地方财政的增加多是土地财政和体制外收益的增加,这对中国转型期的收入差距会带来显著影响。因为在这种地方政府锦标挂帅的竞争中,只有地方政府和一部分人的利益得到了显著改善,而很多人的境况可能会变得更差,如地方政府倚重土地财政的作用,拉升地价,使更多的中低收人阶层买不起房,状况就会变得更差。张克中等(2010)[12]从公共支出效率和公共支出结构两个角度,论述了财政分权与贫困减少之间的联系,通过实证发现:就北京、上海和天津三个直辖市而言,财政分权程度的增加恶化了贫困状况,而其他省份财政分权程度的增加则有利于缓解贫困。余长林(2011)[13]从财政分权、城乡公共品供给差异两个方面,运用工具变量和动态面板的系统GMM估计方法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财政分权对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没有起到显著作用,但对缩小我国东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作用,对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影响不显著。
以上研究对于本文考察财政分权、房价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很大帮助,然而以往学者较少运用省际面板数据对财政分权与不同地区房价和收入差距的相互作用效果进行深入分析,而使用面板VAR模型考察财政分权、房价与收入差距三者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的研究更是不多见。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基于我国31个省份1999年至2012年间的省际面板数据,将区域划分为全国地区、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与湖南8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广西与西藏12个省市。,然后运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PVAR)考察财政分权对房价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力求揭示财政分权对两者影响的区域性差异。
(一)财政分权对房价的作用机理
在财政分权和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机制下,各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GDP总量的扩张和增速的提高,从而引发了激烈的竞争。在短期,实现GDP快速增长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便是投入大量资金到基础设施、固定资产等长期投资项目。这样一来,政府的大量投资包括房地产业的投资,有效地拉动了当地的投资需求,从而推动了房价的上涨。同时,由于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中国式财政分权,各地方政府预算内的收入不能够满足其日益增长的支出需要,财政收支缺口日益扩大。为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各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国有土地迅速获得收入,土地财政收入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将推动土地价格的上涨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上升,房地产商将开发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从而推动了房价的不断上涨。
(二)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理
在经济分权和政治晋升的双重激励下,地方政府的首要目标就是发展当地经济,由于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是城市部门,因此,地方政府优先考虑城市利益和实施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而农业占GDP份额相对较小,往往被忽略,从而造成用于城市发展的各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越来越大,而用于农业发展的各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越来越小,地方财政支出在城乡之间、农业产业与非农产业之间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环境缺失,农民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同时,在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下,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教育及养老等方面拥有更好的福利,也加剧了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如下研究假说:逐年扩大的财政分权是房价上涨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可忽视的制度性因素。以下是财政分权对房价和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检验,为研究假说提供证据支持。
(一)变量选取
现有文献关于财政分权度量指标的选择上并不统一,有的采用省级政府在本省预算收入中的边际分成率来衡量财政分权(Lin and Liu,2000)[14],Oates(1985)[15]采用州政府占州和地方政府一般财政收入的比重、州政府占州和地方政府一般财政支出的比重来度量财政分权,Zhang和Zou(1998)[16]采用地方和中央本级预算内外支出的比值作为财政分权的度量指标,Akai和Sakata(2002)[17]分别以地方预算内财政支出占全国预算内财政支出的比重和地方预算内人均财政支出占全国预算内人均财政支出的比重度量财政分权水平。为了剔除了人口规模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对度量财政分权水平的影响,本文采用人均各省本级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值来度量财政分权(fisc),其中总财政支出等于人均各省份本级财政支出与人均中央本级财政支出总和。房价增长率(hous),以对数差分形式出现,其中房价用各省市当年的商品住宅销售额除以住宅销售面积得到。城乡收入差距(gap)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纯收入之比来表示。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表1给出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1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模型设定
本文建立模型如下:
其中,Zi,t是一个包含三个变量的列向量{fisc, hous, gap}T,i代表省份,t代表年度,p表示模型滞后阶数,B0表示截距项向量,Bj表示滞后变量的参数向量,fi是地区效应列向量,表示固定效应形式反应的截面个体差异性,et为时间效应列向量,表示时间变化对截面个体的影响,εit是干扰项。
(一)数据的平稳性检验
为了避免“虚假”回归的出现,在对面板VAR模型进行参数估计之前需要对面板数据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取LLC检IPS检验考察各序列的平稳性,检验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表明:全国和分区域的房价增长率(hous)序列在1%的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零假设,hous序列是平稳的;全国和分区域的财政分权(fisc)和收入差距(gap)序列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零假设,我们对原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差分后的fisc和gap序列是平稳的。
表2 各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
注:△表示一阶差分,方框中的数字分别代表LLC检验和IPS检验相对应的统计量,“*** ”、“** ”和“* ”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所有统计量均保留三位小数。
(二)P-VAR模型的参数估计
在参数估计之前,需要对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滞后阶数进行设定,本文使用BIC信息准则进行判定,为了统一各区域的滞后阶数,最终确定全国和各区域的滞后阶数均为2阶。为了避免个体效应和时点效应对模型估计系数的影响,首先采用“截面均值差分法”来去除时点效应et,然后使用“前向均值差分”即“Helmert过程”以消除地区个体效应fi,可以分别得到序列h_fisc,h_hous和h_gap序列,随后采用GMM方法对参数进行估计。参数估计的结果见表3(由于篇幅所限,省去h_fisc方程),估计结果的计算过程均通过Stata 11.0软件实现。
表3 GMM估计结果
注:方框中的数字表示GMM估计得到的相应项的系数,括号内的数字则代表该系数相应的Z统计量,“*** ”、“** ”和“* ”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所有统计量均保留三位小数。
(三)脉冲响应分析
脉冲响应函数能够比较直观地描述变量间相互作用的动态反应过程,图1-4横轴表示冲击反应的滞后期数(单位年),纵轴表示脉冲响应的程度,中间曲线为脉冲响应函数曲线,两侧的虚线表示95%的置信区间。函数图均是蒙特卡罗模拟1000次得到。
1.全国地区。图1给出了全国地区的的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可以发现,在1标准差财政分权的冲击下,全国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在第1期上升到达最大值,随后在第2-6期内出现下滑,第6期后收敛于0附近;相较于房价增长率,在1单位财政分权的冲击下,房价增长率在当期出现最大响应值,随后1-3期内快速下降,第4期后减小到0。而1单位房价增长率冲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在第1期达到最大值,随后开始减弱,在第2期又出现增强趋势,在第3期重新达到最大值,随后逐渐减小,第6期后减小到0。反观城乡收入差距对房价增长率的影响,不难发现,1标准差城乡收入差距的冲击在当期会给促进房价的上涨,随后在第1期对房价增长率的影响为负,随后2-6期影响逐渐减小到0。
2.东部地区。图2给出了东部地区的的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在1标准差财政分权的冲击下,东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在第1期小幅上升,在第2期到达最大值,随后开始缓慢下降。相较于房价增长率,在1单位财政分权的冲击下,房价增长率在前4期呈现波浪反应,第4-6期缓慢下降,第6期后趋于一个正值。而1单位房价增长率冲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在当期和第1期几乎为0,第1期后影响开始变大,第2-6期内影响基本保持平稳。反观城乡收入差距对房价增长率的影响,在1标准差城乡收入差距的冲击下,房价增长率在当期有一个负值,随后开始上升,在第2期到达最大值且最大值为正,并在第2-6期开始缓慢下滑,第6期后趋于较小的正值。
3.中部地区。图3给出了中部地区的的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在1标准差财政分权的冲击下,中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在第1期到达最大值,在第1-2期下降明显,随后3-6期逐渐下滑。同时,在1标准差财政分权的冲击下,房价增长率在当期出现最大值,随后开始快速下滑,在第2期收敛于0。而在1单位房价增长率冲击,城乡收入差距在第1期从0轻微下滑,随后开始上升,在第2期上升到最大值,在随后的2-6期内缓慢下滑。反观房价增长率对1单位城乡收入差距冲击的反应,在当期房价增长率出现负向反应,并开始下滑,在第1期达到最小值,在随后开始上升,在第3期出现小幅下滑,第4期后收敛于0。
4.西部地区。图4给出了西部地区的的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在1标准差财政分权的冲击下,西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第1期小幅上升,随后在2-4期下滑,第4期后收敛于0。同时,在1标准差财政分权的冲击下,与中部地区类似,房价增长率在当期出现最大值,随后开始快速下滑,在第2期收敛到0。而在1单位房价增长率冲击,城乡收入差距在第1期小幅上升,随后开始下降,在第2期到达最小值,且最小值为负,随后上升,第3期后收敛于0。反观房价增长率对1单位城乡收入差距冲击的反应,在当期房价增长率出现正向反应,随后开始快速下滑,在第1期到达最小值,且最小值为负,在2-6期内开始上升,第6期后收敛于0。
综上所述,由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的脉冲响应函数可以得出:财政分权对房价的上涨和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均具有促进作用,且对两者的影响具有区域差异,具体表现为: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依次递减,财政分权对东部地区房价上涨的影响要大于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此外,本文实证还发现房价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相互影响具有区域差异性,在西部地区,短期来看,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促进了房价的上涨,在长期却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对房价上涨产生负面影响,在东部地区,短期来看,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不利于房价的上涨,长期来看,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推动了房价的上涨,在中部地区,无论短期还是长期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都不利于房价的上涨。反观房价的上涨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短期来看,西部地区表现为正向影响,东部地区影响效果不明显,中部地区为负向影响,而长期来看,在东中部地区,房价的上涨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在西部地区房价的上涨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却不明显。
图1 全国地区脉冲响应函数
图2 东部地区脉冲响应函数
图3 中部地区脉冲响应函数
图4 西部地区脉冲响应函数
(四)方差分解分析
在得到脉冲响应函数的基础上,本文继而使用方差分解来考察各变量变动的主要贡献因素。从对城乡收入差距1单位波动的贡献程度来看(见表4),无论是全国地区还是东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波动主要来源于自身冲击影响。对于全国地区而言,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解释力度一般维持在3.5%,而在东中西部地区,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解释力度分别维持在23.2%,10.5%和1%。从房价增长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的影响来看,全国地区的房价增长率冲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达到2.6%,而在东中西部地区,房价增长率冲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分别为6.9%,5.8%和5.1%。从对房价增长率1单位波动的贡献程度来看(见表5),房价增长率自身冲击对其本身波动的解释力度在全国地区为85.3%,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75.1%,79.3%和80.7%,财政分权对房价增长率的解释力度在全国地区为9.6%,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7.9%,6.8%和7.2%。城乡收入差距对房价增长率的解释力度在全国地区为5.1%,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7%,13.9%和12.1%。
表4 各区域城乡收入差距方差分解结果
表5 各区域房价增长率方差分解结果
中国的财政分权,在给地方经济带来了增长红利的同时,还不可忽视地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房价的上涨和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本文使用面板VAR模型,通过GMM估计、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考察了中国式财政分权对房价上涨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动态影响与区域差异性。我们发现:财政分权对房价的上涨和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均具有促进作用,且对两者的影响具有区域差异,具体表现为: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依次递减,财政分权对东部地区房价上涨的影响要大于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房价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相互影响具有区域差异性。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完善现有的财政分权体制,调整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关系,努力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相互匹配;第二,改革现行考核机制,摈弃完全以GDP论成败的晋升机制,降低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而转向对当地民生的优先关注。第三,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农支出在财政支出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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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风 云)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Housing Price and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Provincial Panel Data in China
GUO Liang1, CHEN Le-yi2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Trade,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79, China)
Based on the panel data of 31 provinces from 1999 to 2012,this paper establishes a PVAR model to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housing price and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results show that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contributes to both the rise of housing price and the expansion of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its effects are different in different regions. The effect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on housing price in the eastern region is greater than that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nd the effect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on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decreases from east to west. Besid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housing price and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lso have regional differences.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housing pric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panel VAR model
2014-07-09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NCET-11-0120)
郭亮(1987-),男,河南焦作人,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生;陈乐一(1967-),男,湖南双峰人,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
F811.2
A
1004-4892(2015)04-00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