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凌涵
爱与关系
边凌涵
桔梗:真诚不变的爱。
蝴蝶兰:初恋。
薰衣草:等待爱情。
曼陀罗:不可预知的死亡和爱。
……
在网页上翻查花语大全,我被图片显示的种种美丽的植物迷惑,然而缺少必要的知识。这些为根茎支撑高昂着的小小头颅,含苞待放之际就准备着献祭,类而不同的面貌指向分岔的路口——朴实的康乃馨躺在母亲温厚的怀抱,稚嫩的白菊花为空旷的墓地贡献余生。
伴随着同事的起哄声,我在签收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此刻,一支如初生婴儿般纯净的百合正慵懒地睡在手边,像被上帝的指尖随意推送,它不具备明显的身份表征。
微博上的私信适时跳出:“花收到了吗?”顿时了然。源于情人节那天一番矫情的自我怨艾——手持火红玫瑰招摇过市的女孩,刺伤我脆弱的自尊,一枝廉价的花等同于一枚炫耀的标签。真是一项卓越的伎俩啊,微博既满足了自身渴望关注的虚荣,也允许他人打着关心的幌子刺探你的生活。技术的进步大多都不过是人们欲望催生的产物。
不动声色地为我买来微博上配图的花,他的示好容不得我拒绝。一连数日,百合均准时而至。令我奇怪的是,一向内敛的他,何以选择如此大胆的求爱方式?甚至,还带着蛮不讲理的野蛮。大概,当面表白若被拒,有可能面子里子统统挂不住;间接的借花传情,即使我不领情,距离的优势也能有效地消解他的伤心和难堪。这样一来,他尽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他的幕后黑手,不管我是不是没入同事嫉妒猜疑的唾沫中水深火热。
可是换句话说,我又是那么享受因他自作主张所带来的百合的盛宴。对于花,我天生充盈不可抑制的迷恋。花盛一时,或许正因为它短暂而绚丽的旅程,像极了生活中的许多东西,我才对它爱得不可自拔,比如,盛极而衰的生命,或者,朝生暮死的爱情。明知留不住,却仍然依恋怒放时那近似于糜烂的芬芳。
有人语带讥讽:花不过是植物的生殖器,只有人类,才会把一个物种的生殖器摘下来,送给另一个心仪的异性,任由其贪婪地嗅着生殖器所带来的靡香,双方均乐此不疲。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此君忽略了作为最高智慧动物的人类的特性:不会像近亲猩猩那样在具有好感的人面前裸露器官,人类更高级:借由别的物种的特殊部分来表达自己秘而不宣的意图。君不见,一朵活色生香的红玫瑰,既是情到浓时的见证,也是一张来自床上的血色邀请函。
百合的花语:百年好合。我妄想跳过爱情由浓转淡的腻味直抵婚姻的终极。
如果在自己的婚礼上选择一种花,我只选荼靡。
我喜欢看他写字。相向而坐,他微微皱起的双眉,翕动的鼻翼,专注的眼神,岂止好看,简直是性感。更何况,他写得一手好书法。沉稳有力的字让我固执地相信他的内心,也定如松树般屹立不倒,流水般温柔多情。我因百合而心动,却因其字,爱上他。
轻浮的音乐弥漫整个咖啡厅,冬日的残阳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显得浑浊而颓靡。他写字,我看窗外凋敝的梧桐树,它们光秃秃的,毫无生气,很难让人相信,饱含盎然春意的转机,就藏在这些枯瘦如老朽的枝干里。看上去,它们营养不良得明天就会死掉。
我闲得看景,是因为信纸被他的左手轻遮,我望不到只言片语的信息。安静地,我期待被固定的惊喜。说出的话太容易消逝了,即使停留的时间再长,也挡不住任性的记忆擅作主张地篡改。所以,同一件事在恋人口中,往往呈现迥异的形态。白纸黑字地写下,他身处的状态、持有的心情、流过的念头,这些只会淡去却不会消亡的笔迹,被记录,被保存,被缺乏安全感的我反复阅读。我需要这些爱过的证据,它们是我层层筑起的薄弱的围墙,伪装我虚浮的骄傲。
他重视信的内容多于信纸的材料,孩子般的率真让我着迷。就像现在,纸盒里柔弱的餐巾,正努力吸附沾满绵长爱意的墨水。它越脏,这份情就越浓。当他出差,飞机上的塑料纸袋传递高空的思念;当他流连异域,一个印满外文的饮料盒转达他急不可待想与我一同分享的喜悦……盖有不同邮戳的信封和明信片从他的手飞抵我的手中,需要经过漫长的过程:邮票加身,邮筒无声地收纳,被无数双手挑拣,然后,穿越千山万水而来。任何一项人为的懒怠或者意外的波折,都可能导致邮递的失败。当一封信安然无恙地抵达,我深知它已经过几重生死考验。并且,不可预知的灾难隐蔽地潜伏,使得任何一封情书事实上都有可能成为绝笔。
记得青春期收到第一封情书,来自后座的一个我暗恋许久的男生。想不到感情会有回应,我伤春悲秋地以为它只能作为一段落花流水的追忆留待以后回味。突如其来的巨大喜悦让我心如小鹿乱撞,面上却故作清高端着架子没有回应,看到他眼神里备受伤害的无辜,胸腔似手风琴一样欢快着迸出飘漾的音符。从爱的施予一方变为收受一方,我希望爱我的人因为心有所属而心神不宁,爱的竞技场我无师自通,知晓让他忘不掉的办法就是让他得不到。甜蜜地把信藏于枕头底下,夜夜睡在他用文字精心构筑的空中楼阁之上,满心欢喜。孰料不久之后东窗事发,妈妈在给我整理床铺时发现了这一封语焉不详的情书,令我欣悦的青涩词句成了早熟叛逆的证据。原本珍藏于心的情感不再是我独享的秘密水源,它被拎出来,公之于众,我突然对那个男生失去了所有好感,余下的,竟是埋怨和憎恨。恨他的任意妄为给我带来麻烦,恨他的自作聪明造成我的困扰……其实妈妈并没有严加逼问和指责。奇怪的是,被她戳破之后,我对那个男生的兴趣一夜尽失。年少时的爱恋,本应属于我一个人不问结果的暗香浮动。
情书,可以是青春期对于爱情最初的懵懂向往和表达,也可以是电影中藤井树画在纸页背面的那一幅剪影,穿越时光而后停在心上人的手上。困宥于天性的懒惰和健忘,我们需要具象的事物帮助,回忆那些曾经珍视而后逸失的碎片。
沿着他设置的折痕打开信纸,期待也随之升温。他会写些什么?或者,他写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看到什么。想看到令人脸红心跳的表白,他却给你平淡如水的生活细节;想知道他的起居饮食,他却给你大段的热恋之词。实际与想象总难完美契合,敏感的恋人们擅长在字里行间寻找他爱或者不爱的蛛丝马迹。阿兰·德波顿说:“我们先有爱的需要,然后再爱一个特定的人。”最理想的伴侣,也许只是因为他恰好满足了我们藏匿深处的欲望与假想。
一方浅薄的餐巾,他遒劲的笔力没太多的发挥余地。内容极其寥寥,但我轻易就原谅了他——令人赏心悦目的字迹,我已沉浸其中无法自拔,就像一个绝世美人,你因她城池尽失,却依然希望在她的怀中销魂。
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我站在一家刚开业的大型商场门口,一阵风吹来,大红色的缎带轻易撩拨我蠢蠢欲动的春心。每一次分别是为了更好地相聚,而每一次相聚中最甜蜜又不安的就是之前的这番等待,就像一场引人入胜的前戏,预示着之后的内容必定高潮迭起。
出门前在镜子前花了至少半小时整理衣服和妆容,却仍担心这件鹅黄色的外套配上纯黑绒面的齐膝靴子是不是符合他的审美标准。还有脸上的妆,平素不施脂粉的我拿捏不准,这张经过粉饰和遮盖的脸,是更好看了还是更怪异了。面前走过的路人,不时投来短暂的一瞥,更加肯定了我的怀疑,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观察对比后我发现,那些看向我的人中,百分之八十都是与恋人相拥而行的女生,她们的下巴微微扬起,眉梢尖锐,仿佛一只只荷尔蒙分泌过剩的雌孔雀,趾高气扬地炫耀显而易见的亲密。形单影只的人难道是异类吗,在这人人都迫不及待晒幸福的年代?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开始觉得有些烦躁难耐。打他的手机,竟然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通讯的失效煽动了我的不安全感。不祥的预感像拧开了龙头的自来水,汩汩地倾泻出来。是临时有事去单位加班,而手机恰好没电了?是不巧行进到一个信号较弱的地方,所以联系不上?还是一时疏忽把手机调成防打扰模式没有及时调整?风平地旋聚,吹起满地的鞭炮碎屑,纷纷扬扬地,如同我毫无头绪的猜想。
刺耳的鸣笛声由远及近,我不由自主地任凭作祟的念头把我牵引到一个危险境地:难道,这辆疾驰的救护车上,装载了他被灾难袭击的身躯?恍惚而又杂乱地,影视剧和小说中泛滥成灾的桥段一幕幕在眼前刷刷而过,像胶片上奔跑的快镜头。谁能阻止一个陷入爱情之人盲目地胡思乱想呢?从不曾预料,热恋中的我竟是一位悲情色彩浓重的悲剧大师。
脆弱的神经犹如怒放的火柴头,一擦即燃。千钧一发之际,他出现在拐角的身影解救了我。
体质原因,我的手心容易出汗,考试时,混浊的渍迹常常把卷面染成一张花脸。牵着他的手,我控制不住地涌起阵阵潮热,尴尬地想从他掌心抽回,不料却被他抓得更紧。当众交换体液不仅缺乏美感,更令人心生厌恶,比如,光天化日下的接吻,舌头在彼此的口腔中如蛇般缠绕,黏滑濡湿。最能在公众面前坦然表明两性关系的温存举动——牵手,于我却是另一场活色生香的交媾。
满街可见衣着光鲜的年轻小情侣们牵着手缓步慢行,甚至穿着宽大的校服相互依偎的高中生模样者也不在少数,却鲜见步履蹒跚的老人携手而行。难道,爱情这种由于化学物质分泌旺盛而产生的生理心理双重刺激,真的是会因为时间的变化日益转淡?还是,那双老年斑密布的手,已经再也无法勾起彼此爱的欲望?
我却那么羡慕和向往两双枯瘦的手紧紧相绕。年少时的爱,如风铃悬挂,微风一吹,就丁零当啷乱响。真正的爱情,应当如静水流深般幽缓绵长:患难时经得起考验,富贵时抵得住诱惑,柴米油盐的琐碎中,受得了平淡的流年。两双手的共同衰老是幸福的,意味无数次激烈争吵之后的重归于好,意味着无数次赌气离开后的回归依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初爱时许你的承诺,我至死不忘。
似乎,当众示爱只是年轻人的特权,老年人相濡以沫的深情被排除在激情燃烧的火堆之外。他们的体味,他们的缓慢,仿佛都暗示了爱情这种需要蓬勃生命力供养的物质,与他们无关。比之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常常忍不住去看一个中年男人身边牵着的女人,如果她的容貌低于预估,我更容易认定她是男人的情妇,而非法定配偶。颠簸的岁月不知不觉地改变了许多事,不只外表,还有脾性。青年时的浪漫,谁会想到竟成了中年时可疑的温柔。
双休日的购物广场,毫不费力聚集了大批近似于朝圣的人们,花枝招展的柜台就是他们奔赴的圣地。内衣专柜的入口摆放了一张大大的落地海报,只穿一条白色内裤的男模特露出健硕的腹肌,挑逗的眼神引得走过的女人禁不住频频回头,一边和蜜友窃笑私语。据说贝克汉姆侧卧劈腿的一则内衣广告惹得无数女人欲先扑之而后快。谁说欲望只是男人的特权?只是我们更懂得收放自如。拉拉他的手,我说,看,这个男人太有魅力了,我真恨不得吃了他。浅笑无语,他一定觉得我幼稚,眼馋碰不到的甜点。距离的优势让他不战而胜,我不甘心,手指刚走过的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看到了没,他帅得就像从海报上直接走下来似的。”仍不置可否,他轻拍我的头,像在哄慰一个因为得不到肯定而觉得委屈的孩子。
是的,我觉得委屈,他事不关己的态度,深深地打击了我的自尊心。他过于自信,或许过于单纯,以为我的话只不过是想求证我俩在审美品味上的一致性。动物世界里,两头公鹿会为了一头母鹿大打出手,直至一方鲜血淋漓败退而走。这个过程中,作为最切近却最漠然的旁观者,母鹿酣畅淋漓地享受这场为她上演的血腥争霸。我刻意的挑衅没有对他起丁点作用,这让我如同一只失败的母鹿,怀疑自身的吸引力,同时感到他茁壮的自信所带来的威胁。男人在体格、经济、能力方面的强大至多只能给女人带来安心,唯有那不时流露出来的面对潜在对手的一点醋劲,才能让女人收获至高无上的满足,和通体清透的安全感。渴望被呵护,被重视,爱得越深,这种吹毛求疵的毛病就会越厉害。
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当经过一家珠宝店,我赌气地对他说,买根项链送我。喜宝说过,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那我就要很多很多的钱。两相比较,不会动的钱比两条腿的情人要可靠得多。店里有不少把黄金钻石当作幸福挑选的人,爱情在这里,明码标价。
毫无不悦地陪我在柜台间走来走去,他忽然在一个台子前停步,说,我送你这个吧。金碧辉煌的射灯下,一只戒指闪烁北极圈的耀眼光芒。就是这个简单到俗滥的表示,就是这个充满象征意味的邀请,轻而易举瓦解我的怨怒,我陷入玫瑰花荡漾的漩涡。
还有什么,比看似庄重的一生的承诺,更让我心驰神往?
很多时候,我会忘记这个带给我无限欢愉的男人,同时也是一条蜷着身子过冬的蛇,随时可能被稍许温暖唤醒。
郊区别墅内的西餐厅,纯金色的灯光从顶部倾斜而下,像一匹刺绣精美的锦缎,温柔地把我抱住。棉白色桌布和餐巾。精致的餐具泛着象牙白的高贵。侍者帅气儒雅。坐在我的左手边,他翻看菜单的姿态好似欣赏世界名画般专注。这样静谧的氛围让我身心沉醉,场景和人物似乎都只是因为我而存在,颓靡的浪漫笼罩全身。
真正的高贵,便是把一切做到极致,由内而外地华丽。这里的洗手间似殿堂一般雅亮宽敞,我心满意足地出来,手有余香。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就看到了。毫无预兆地碎裂,从一只悬荡在桌子底下的脚开始。
晃动着,一下,两下,三下……桌布垂下来,若隐若现的大红色高跟鞋,鞋尖吊在脚趾尖上,挑逗他的时候是任性的,欲言又止的,充满情节的。烈焰红唇,一张陌生的脸,犹如妩媚的猫咪,等待主人情不自禁地抚摸。依然正襟危坐,他端庄得真像个君子。如此镇定,是因为确如柳下惠坐怀不乱,还是早已习惯这般风月调情,熟稔得就像他端到嘴边的黑咖啡?一个寡言的人,或许只是藏起了惊涛骇浪的内核,表面一马平川风平浪静。事实上,他没有拒绝她,至少在我看来,没有做出明显的表示抗拒的举动。无所作为,甚至不担心引起我的误会——台面上声色无异的迎来送往难道就能掩盖私底下的暗渡陈仓?没有表示,其实就是最好的解释。
之前的交往顺风顺水相安无事,使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管人或物,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就像装修再考究再典雅的洗手间,也只不过是盛纳秽物的垃圾场。我突然对这家餐厅充满了说不出的怨恨,它刻意伪装的浪漫是非不分,善恶不明,它给我热烈积极的恋爱,泼上了肮脏的油彩。
相处越久,暴露的那部分真实的自我就越多。我并不介意他与旧情人保持联系,但那仅限于必要的范围。但很快我便发现,他本性中对于旧爱怀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而这,常常让那些“必要”荡然无存。失恋了,他要安慰;失意了,他要开导;失业了,他要帮忙介绍……是否,仿佛她们的救世主一样包揽下所有不如意,他就能在自我担纲的献身角色里重温保护者的满足感?不像我,在伤心失望的感情之后决然离弃,谈过的男友没一个成为朋友,他试图聚拢每一个曾与他有过短暂温存的女人,幻想她们离开他以后,百般不得意,最后都因为没能和他在一起而遗憾。想象中,他是她们的王,站在她们精神上最诡秘的激流中心,掌控着她们难以言说的情感秘密。以为曾最大程度地认识过她们的肉体,他就还拥有理所当然的关心的权利,可我更愿意相信,他只是希望借着这种发出异味的关心,唤起她们心底曾经的柔情,然后,在这海市蜃楼的柔情里获得片刻迷药般的眩晕。
对于我的愤懑和气恼,他好言劝慰,因为有把握于你的宽容大度,所以才可做回最真实的自己。末了,他略带狡猾地反问,爱情,要的不就是这份信任吗?就像,你和你的蓝颜知己们在一起,我不也从没干涉过吗?
他未清账的风流韵事,怎能与我和那些称兄道弟的哥们之间的感情相提并论?模糊性别,模糊年龄,他们是我泪水的回收点,热血的加油站。盛怒之下,我摔门而出。
酒吧自诞生之日起就是所有非正常的集合地,看吧,那些群魔乱舞的,醉态频出的,还有像我这样愁肠百结的。幽暗的灯光为每张脸打上假面,身份转换,你可以变得更像自己,也可以是另外一个人。缩在角落的沙发,我无比怨愤地向最推心置腹的兄弟发泄他多情与无情混杂的滥情。
几杯酒下肚,话也说了大半宿,人好像昏睡过去,又好像清醒过来,半睡半醒间,我看见对面的那个男人,熟悉的脸上轻漫陌生的温柔。我知道,这是危险的信号。之所以保持了那么多年无害的友谊,就是因为我们对彼此的身体,没有作出进一步探索。所谓知己,就是缺少了肉体关系的情人。在精神上也许比其他人都更了解我,好奇却止步于薄薄的两层衣料,这是我和他,最近也最远的距离。
在别人眼里,一个半醉的女人,和一个凝视她的男人,大概也足以构成一幅暧昧的图画了吧。难道,我真的云淡风轻得没有一丝想法?难道,我不享受他用男人的眼光称赞我身材的时候?是否,潜意识里,我也想成为一种独特的玫瑰香,一种漫散四溢的香味,四处去征服,希望就这样驻扎在所有男人的心头,并通过男人,去拥抱整个世界?
朦胧中,浮现出昆德拉的冷眼旁观:“他怎么说他爱她,说觉得她很美,也没用。他那情人之眼无法安慰她。因为爱情的目光是一种使她的身体成为唯一的目光……不,她需要的不是一种爱情的目光,而是陌生人的、粗鲁的、淫荡的眼光的淹没,这些眼光毫无善意、毫无选择、毫无温柔也毫无礼貌,不可逃脱、不可回避地投注到她身上。正是这种目光将她保持在人的社会群体中,而爱情的目光则将她从中拉出来。”我吃醋别的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又何尝不情愿在别的男人恭维的目光中沉沦?我愿意身体属于他,但隐秘的精神,我希望保留一部分的独立,和一部分投射于其他异性之上的自由。
既然未来是一场未知结果的赌局,我如期赴会,生死自负。
当我在婚姻的契约书上按下指印,就是选择了与这个世界上最动荡不安的关系,达成某种不可预期的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