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国富
摘要:声乐表演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在进行艺术表演时也要通过美学思维进行评价。在利用优美的声乐作品中,通过表演者自身对作品的理解,表达出作品的含义。是在声乐作品的一次创造基础上,表演中进行的二次创作。本文通过对声乐表演的实质进行分析,提出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思维方式。
关键词:声乐表演艺术 美学思维
声乐表演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娱乐方式,通过我国的传统文化中的艺术,将表演者的肢体动作、各种乐器以及声乐作品进行完美的结合,将声乐作品中的意境和没表现出来。但是,由于声乐表演的特殊性,在我国还不够普及,只有一些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表演。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表现美的形式,但是声乐作品自身的价值往往容易被忽视,相比之下人们更热衷于了解声乐艺术的表演者和创作者。因此,人们要从美学思维的角度,从声乐表演艺术中体会作品自身的魅力,学会发现美和感知美。
一、声乐表演的实质
声乐表演实际上是人的声音的表演,人们通常会从听觉上去感知表演。一个艺术价值较高的声乐作品,必须通过声乐表演者优美的声音才能表达出来,使人们通过个人的审美标准对声乐作品作出评价。声乐表演与乐器表演存在着很大的实质性差别,乐器表演是通过乐器将乐曲演奏出来,而声乐作品是通过人的声乐将声乐作品展现出来。是将人和作品进行结合,将表演者表现出来的美传递出作品的魅力。有时,声乐表演除了需要表演者优美的声音,还需要表演者肢体动作的完美配合以及附上较为夸张的表情,将声乐作品的意思表达出来。
二、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思维方式
(一)历史与现实的统一
声乐作品的创作来源是历史,在表演过程中将历史与现实进行有力的结合,既要将历史中的风格表达出来,还要采用现代化的表演方式,符合现代的审美标准,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现代的表演模式进行表演。在声乐作品的表演中,要将作品自身的时代感进行充分的体现,要尊重历史。例如,在对《黄河大合唱》这首作品进行表演时,要将作品的时代感展现出来,将作品表达的气势展现出来,使观众得到渲染,铭记历史,并自强不息。声乐表演实际上是将历史与现实进行统一,正视历史,展望未来,是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
(二)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声乐作品的客观性,从作品自身来说就是要归于真实,真实的展现作品的历史特点和历史背景,不扭曲事实。表演者通过对历史的了解,将作品的创作背景与作品自身结合,总结出个人的主观理解,这是声乐作品所具有的主观性。声乐表演是音符、文字和声音的有力结合,文字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代文化和背景,要尊重文字中的历史,将歌词的含义仔细进行揣摩,表现历史文化、历史背景以及社会现实。表演者在客观作品历史中表现出主观感受才是对作品最好的诠释。而声乐作品自身的客观表现对每位表演者来说都有着不同的主观感受,不同的声音所表达的艺术形式也有很大差别。例如,在表演《松花江上》时,不同的表演者会根据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个性特点做出不同的表演处理,表演风格也有着千差万别。在进行二次创作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将声乐作品自身的观点完全展现出来,因此,要将声乐作品的主观與客观感知进行有效的统一。
(三)表现与技巧的统一
在我国的声乐表演中,不仅要将声乐自身的魅力表现出来,还要采用一定的演唱技巧,以最优美的形式展现作品的价值。演唱技巧使每一位表演艺术家在表演中必须用到的,如果不利用这些技巧,只是凭借声乐作品和表演者的声乐,是无法将作品完美的呈现出来的。声乐不只是为了将表演者的声音展现出来,将作品的魅力呈现出来,更重要的是合理的利用演唱技巧,使表演无瑕疵,更能达到艺术的层面。很多优秀的表演艺术家,除了具有优美嘹亮的嗓音作为演唱的基础,还经过了声乐表演的专业技巧培训,而表情也是表演技巧的重要方面。在演唱欢快氛围的声乐作品中,表演者要时刻保持微笑,表现出作品中的欢快和喜悦,使观众在欣赏声乐的同时,通过表演者的表情产生情感共鸣,了解作品的含义。声情并茂在任何音乐作品的表演中,都不会被摒弃,因为这是表达音乐作品的最好方式。赋予了作品活力,避免了在表演过程中,由于作品缺乏与人的沟通,而产生枯燥感。因此,只有将表现与技巧完美的结合,才能更完整的表达作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声乐表演艺术从美学思维分析,可以将作品中的情感表现更加完整、丰富,采用独特的表情和表演技巧,可以从无形中增加作品的感染力,使作品的魅力更加深厚。声乐表演在表现历史事件时,表演者要仔细斟酌作品的内涵,采用最合理的表演形式进行展现,尊重历史,表达出作品带给人们的共鸣和反思,使人们铭记历史的同时,展现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参考文献:
[1]陆晶.声乐艺术表演中的美学效果探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3,(25).
[2]龙有成,范燕华.声乐表演中的形象思维构建[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0,(05).
[3]王玲.声乐艺术表演中的美学效果浅析[J].青年文学家,2009,(24).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5年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B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