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科技社团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经验与启示

2015-11-07 06:39孙艳艳
学会 2015年7期
关键词:科技类社团组织产学

李 荣 孙艳艳

(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 100120)

日本科技社团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经验与启示

李荣孙艳艳

(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100120)

作为“新公共”理念的重要承载者,日本科技类社团在推动本国科技进步与产业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文在分析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归纳出日本科技社团参与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式,并结合我国现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日本科技社团协同创新产学研技术创新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但是制约我国产业升级发展的根本问题仍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度不够,“科技孤岛”问题十分突出。为此,国家不断强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性协同创新体系。各创新主体之间缺乏知识共享、知识融合、知识创新,以及对创新主体的科技服务支撑力度不够是当前阻碍产业升级发展的两大现实问题。科技社团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权威性与高智能型学术团体,理应在协同创新体系的知识流动中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1]。纵观国外发达国家科技社团的发展历程与特点,日本科技社团在本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活动中的参与度与所发挥的作用十分突出。

一、日本科技社团的发展现状

(一)日本民间社团的法律地位

(二)科技类社团发展概况

近几年,随着政府对民间社团法人身份的法制改革,日本科技社团的法律身份和行政属性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科技社团的申请手续更加简便,政府对科技社团的监督与管理更加宽松。基于民间社团的法律地位的界定以及对行政属性与社会职能的不同,日本的科技类社团组织可划分为以下4大类:

1.大型综合性科技社团。该类社团在日本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全国性社团组织。从法人性质上看,它多属于一般财团法人,公益属性不强,但由于其主要功能与科技直接相关,因此被划为科技类社团。该类社团的会员单位组织属性多样,包括独立行政法人(相当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般社团和财团法人、公益社团和财团法人、学校、公司等。可以说,该类社团不同于我国国内任何一类科技型社团组织。以日本科学技术振兴财团为例,该社团以国家科技振兴与发展为基本定位,承担技术研发、社会调查、人才培养、科普教育等不同社会职能,同时作为政府与产业界、科研机构、协会学会、教育机构联络枢纽,组织开展与科学技术发展相关的活动[3]。

2.学术研究型科技社团。学术研究型科技社团在日本统称“学术会议协力学术研究团体”。之所以在学术研究团体前冠以“学术会议协力”的称谓,是因为它所指代的是一个独立于政府,且作为日本人文、社会、自然科学领域科学家代表的独立机构,而所有学术研究团体都要经过它的统一认定,这一点与我国各级科协管理下的学会体制非常相似。从法人属性来看,学术研究型科技社团既有公益法人,也有一般法人。学术研究型社团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召开学术研讨会、交流会、出版学术专刊、人才培养、科技奖励、学术道德规范等。从社会职能角度,此类社团与我国各级科协组织的职能基本一致。

3.各领域行业协会。日本各个领域存在很多行业协会,多为一般社团法人,成员多为各领域企业或公司,结构较为简单。这些行业协会在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诸如日本汽车工业会(JAMA)、电子情报技术产业协会(JEITA)等团体[4]。它们社会化的科技服务职能主要体现在行业领域技术现状调研、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与融合、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等方面。

4.产学官合作型科技社团。日本在2002年前后提出产学官合作理念后,一批为产学官服务的科技社团应运而生,其宗旨就是促进各领域产学官不同主体间合作。此类社团多为一般法人,成员类型复杂,跨越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公司、民间团体等类型主体,其主要职能是通过产学官合作实现加速技术创新和推动产业发展。近几年,日本一直倡导产学官结合,不断有学术研究型社团向产学官合作型的方式转化。

二、日本科技社团参与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式

一直以来,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发挥科技类社团组织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中的作用,因此很多科技社团的成立、发展与转型都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密切相关。产业技术中心、产业振兴机构等都是具有产学官合作性质的科技社团,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应用的各个环节,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在推动区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

所以,三十多年来,我们母女的相处模式,就是她常常愤怒,我常常痛苦。我能够理解她的愤怒,她却从来不知道我的痛苦。

(一)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搭建产学官学术交流平台

现阶段,产学官合作型科技社团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动中十分活跃,从事产学官合作的科技类团体已超过500家。以京都地区为例,当地产学官合作组织成立的初衷就是搭建产学官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定期技术交流会、论坛、展览等形式,聚集产业界、科研界和行政部门的研发人员和技术人员展开跨机构、跨领域的高水平学术交流,以推动本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二)技术合作研发与成果转化对接服务

科技社团以项目的形式为技术研发机构与企业之间在合作研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三个方面提供对接服务。合作研发方面,例如北海道科学技术综合振兴中心与医药化学制药公司、北海道大学共同开展糖蛋白制剂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转化方面,全国创新推进组织将科研机构、高校等会员单位拥有的技术专利制成简单、易懂的说明手册分发给全国的中小企业,以实现研发成果与企业应用的快速对接;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神奈川科学技术学会建立了专利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专利和技术信息检索等服务。

(三)开展金融、决策咨询与人才培训服务

日本科技类社团类型多样,善于发挥自身特有优势,针对创新主体开展各类科技支持服务。金融服务方面,财团法人类的产学官社团大都与当地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成立专门服务于产学官合作的项目基金。例如,北海道科学技术综合振兴中心,面向北海道地区食品企业设立食品技术创新补助基金。决策和技术咨询方面,科技社团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大阪科学技术中心设立技术咨询在线服务平台,会员企业可以在线与大阪府立大学科研人员进行技术咨询。人才培养方面,一方面,开展产学官联络员培养项目,为产学官合作提供人才保证;另一方面,通过内部组织网络,通过大学为专业研究机构、中小企业输送人才[5]。

三、案例分析——京都高端技术研究所

(一)机构基本概况

京都高端技术研究所是一家专门从事软件技术、系统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前沿技术开发的科技社团。作为一家独立运营的社团,2009年10月与京都市中小企业支援中心合并,2013年4月正式成为公益财团法人,其资本一半来自于政府公共资金,一半来源于市场自筹。社团采用理事会管理体系,理事会内设有研究开发部、产学合作事业部、创业扶持等专项服务等部门。产学合作事业部,根据业务内容下设区域创新战略推进组、技术转移基地筹建组、医药产学官合作组等专项工作小组。促进京都地区产学合作是该组织的核心任务,重点围绕ICT、纳米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开展工作。

(二)产业界与学术界的合作促进方式

如图1所示,京都高端技术研究所将中小企业作为服务核心对象,通过前沿技术、专家智力、资金与人才的输入,以产业项目孵化的方式实现产业界与学术界协同创新发展。

1.前沿技术引入。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云计算技术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举办“京都云计算”展览、扶持企业创造新的云业务模式、设立京都“云业务”研究会等措施,扶持当地中小企业引入云计算技术,从而振兴地方产业经济。

2.产业化项目孵化。通过产业项目孵化,充分发挥社团在产学创新资源方面的凝聚作用。例如,实施“京都生物城市项目”;成立生物技术风险企业;建设生物技术相关孵化设施,构建起生物技术专利流通系统,搭建产学官一体化的生物技术产业化服务平台。

3.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依托社团智力、专业知识、社会网络等优势资源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市场化发展提供资金和智力等相关支撑服务。如派遣协调员到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访谈,帮助其发现经营和技术上的问题,然后再与专家和其他单位联合解决存在的问题;设立风险企业评价委员会,对企业市场化项目计划的新颖性、可行性、风险性进行评价。另外,还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与管理技能等方面的人才培训服务。

图1 京都高端技术研究所产学促进模式

四、日本科技社团服务产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启示

(一)深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社团法人地位

伴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具有明显政府烙印的我国科技类社团组织将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可以看出,在现有体制下我国传统科技类社团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技术创新发展的新趋势,如果国家希望科技社团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建议借鉴邻国日本的经验,在相关法制建设中对社团法人身份进一步分类与细化。例如,可以考虑对现有的社团法人地位进行分类管理;对承担重要政府职能的社团给予公益社团法人身份;对于经营属性较强的社团给予企业社团法人身份。社团法人身份的分类,有利于将社团公共服务职能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从法律上使社团真正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主体。

(二)鼓励与引导不同类型科技社团走融合发展道路

我国科技社团主要是指科协组织管理下的学会、协会与研究会。这些传统学会的学术繁荣与科学普及功能较强,但产业技术创新服务能力较弱,只局限于某个学科领域内部的学术交流与知识传播,所能产生的社会价值是十分有限。面对同一问题,日本采取积极引导的方式,鼓励学术型研究社团向产学官合作型转化,这一思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基于我国科技社团发展现状,各级科协组织应该对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强的应用技术类学会重点引导,尝试组建一批高技术的产业类学会,鼓励支持这些学会转制为行业协会,探索一条学术型学会向产学研协同型学会的转型之路。此外,各级政府与科协组织应加大对科技类民营非企业、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科技社团组织的支持力度,鼓励传统学会与新型科技类社团组织协同协作,共建共赢[6]。

(三)以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为目标导向的能力建设

从案例研究中能够看出,日本产业类科技社团将服务中小企业作为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的着力点,以此映射到国内。我国科技社团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决定其未来发展走向的两大关键问题:第一,能否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效服务是科技类社会组织存在价值的核心体现;第二,科技类社团自身社会服务能力将直接决定其能否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有所作为。为此,我国科技社团组织应以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为导向,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基层科协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园区科协与企业科协等基层科协的组织建设,有效地对接企业科技服务需求,帮助学会打通科技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渠道;另一方面,科技社团应加强专业化服务团队的建设,充分发挥领域专家智力资源的凝聚作用,重点强化第三方科技评价的相关服务能力,扎实、有序地推进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五、结语

通过研究发现,日本科技社团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科技社团对地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促进产学官三方合作是日本科技社团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式。我国政府应尽快转变思路,将服务产业发展与市场导向作为引导社团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快社团组织与行政体系脱钩的改革步伐,给予社团组织更大的自主空间,不断地加大对社团自身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类社团组织在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1]蔡瑞娜.知识流动的桥梁——科技社团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J].学会,2009(3):31-35.

[2]维基百科.公益法人变迁历史[EB/OL].http://ja. wikipedia.org/wiki/%E7%89%B9%E4%BE%8B%E6%B0%91% E6%B3%95%E6%B3%95%E4%BA%BA#.E7.89.B9.E4.BE.8B. E6.B0.91.E6.B3.95.E6.B3.95.E4.BA.BA.

[3]日本科学技术振兴财团官网.事业概要[EB/OL]. http://www2.jsf.or.jp/00_info/gaiyou.html.

[4]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官网.代表性行业协会[EB/OL].http://www.jeita.or.jp/japanese/.

[5]北海道科学技术综合振兴中心官网.职能简介[EB/OL].http://www.noastec.jp/.

[6]王建华,李敬德,文晓灵.科技社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建议[J].中国科技产业,2013(9):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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