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的管理

2015-11-02 20:08湖南省洞口县粮食局湖南邵阳422300
商业会计 2015年16期
关键词:贷记借记粮食局

(湖南省洞口县粮食局 湖南邵阳422300)

2013年3月,国家粮食局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国发[2008]24 号)、《全国新增 1 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 年)》(国办发[2009]47 号)、《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会同财政部编制了《“粮安工程”修复“危仓老库”规划(2013—2017 年)》。总体目标是守住管好 “天下粮仓”,建立修复“危仓老库”长效机制,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扩大范围、严格标准的基本原则,初步测算需投资243.65亿元,全面完成我国现有“危仓老库”的维修改造和报废重建工作。国有粮食企业应该珍惜和抓住这次机遇,充分利用好这笔资金进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的管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深刻认识搞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特殊意义,把好维修改造项目造价预算关

首先,由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突出“增扩仓容、完善设施、改善条件、提升功能”,对企业全部仓库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分库点、分性质、分情况逐项登记,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确定企业“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方案报县粮食局。县粮食局会同财政局根据企业报来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方案与企业一道进行现场堪查,按照全县粮食企业合理布局、购销需求、方便群众、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可行性论证,按财政部《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局《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以及《湖南省粮油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仓库维修项目库,根据当地粮油仓储设施实际情况和“危仓老库”修复改造规划要求、确需维修的项目,区分轻重缓急纳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县粮食局、财政局应结合当地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维修计划重点,以及粮食仓储的区域分布、地理环境等,合理拟定全县当年需维修改造项目和组织维修改造项目的造价预算,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形成全县“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粮食局、财政局按申报审批程序组织上报。这样既可以防止少数企业在“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上打小算盘,又能统筹兼顾,提高全县粮食企业综合效益,还可以严控项目造价,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最大限度用好和管理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二、资金专户管理,把好资金拨付关

“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无论是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还是通过其他渠道自筹资金,一律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在省下达维修资金后,粮食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维修改造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施工合同制,质量监理责任制,各司其责,确保项目维修改造质量。对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招标活动由县招投标办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依据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并接受招标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资金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如在不超过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的,必须履行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不得私自更改,这样才能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确保维修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进度拨付。首先,由县财政局先预留维修资金的10%(预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然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再按各项目单位的实施进度情况分别拨付给各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再按施工合同,边施工,边验收,在确保维修改造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给施工方。

项目完工后,县粮食局、财政局应按照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工程量、资金使用、工期、施工管理和完成情况组织验收,并要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验收和审计完成后,县财政局、粮食局将安排使用的剩余资金全部拨付给各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在支付施工方余款时,还应按工程量的大小、工程技术程度等预留5%—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项目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经检查质量无问题,项目质量保证金全额退付给施工方;如果质量有问题,项目单位可将预留质量保证金作为专项维修费,同时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置。维修改造项目所有资料都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保管备查。

这样层层把关,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可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确保专款专用。

三、简化会计核算

往往有些国有粮食企业在收到资金补助时直接将资金补助列入“补贴收入”,这样不但直接影响企业损益,还会造成企业盈亏不实。笔者认为,为简便核算,清晰明了地反映“危仓老库”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专项应付款”科目下设细目“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这样,企业在收到“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科目;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底或是项目竣工验收后,按支出性质,如果是维修改造项目支出借记“管理费用——修理费”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项目”科目,同时按配比原则,借记 “专项应付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如果是新建或改扩建构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 “在建工程——××项目”科目,同时,区分资金来源渠道,按配比原则,借记“专项应付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科目。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在建工程——××项目”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项目质量保证金”科目;按项目性质,如果属维修改造项目借记 “管理费用——修理费”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项目”科目,同时按配比原则,借记“专项应付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如果属新建或改扩建构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项目”科目,同时,区分资金来源渠道,按配比原则,借记“专项应付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科目。

四、搞好项目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

项目完工后,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单位责任意识,加强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粮食局、财政局应对项目维修工作量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上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备案,为以后年度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分配专项资金提供可靠的依据。

年度维修改造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继续做好“危仓老库”的维修改造工作。按照《湖南省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原则上当年安排实施的项目,除遇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外,必须当年完成,因此,如果项目单位确有当年无法完成的项目,笔者建议将无法及时完成的原因以及在 “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在总结中加以详细说明,使上级领导能及时掌握情况,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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