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长,史玉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上海 200433)
论新常态经济下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何玉长,史玉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上海200433)
新常态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中国经济转入新常态,面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收入分配格局转变的挑战,降低经济增速与做大分配“蛋糕”,构成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一对矛盾。同时,新常态经济也为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了机遇。解决新常态经济与收入增长要求的矛盾,需要把握新常态经济的时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率,保证经济增长质量,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设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协调发展。
新常态经济;收入差距;分配制度改革
历经30多年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从致力于解决温饱到全面走向小康,从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到率先摆脱经济危机,中国经济已经步入了发展新常态。然而新常态发展面对的经济矛盾却是,一方面经济增速下行导致可分配的“蛋糕”相对缩小;另一方面却是由于历史累积的国民收入差距与财富分享差距,要求做大分配“蛋糕”,增加居民收入。由此决定新常态经济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中国经济新常态及其新特点
新常态经济,从国际视野看,是全球“后危机”时代的客观现象;从国内视角看,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新转折。2009年,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使用“新常态”描述本轮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所发生的变化,主要是指:发达国家增长乏力,失业率高企,私人部门去杠杆化,公共财政面临挑战,以及经济增长动力和财富活力从工业化国家向新兴经济体转移。这一表述后来被引入到商业、宏观经济等多个领域[1]。“新常态”也被用来刻画“后危机时代”的中国经济。中国1978—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但2012年以后降到8%以下,2014年下滑到7.4%,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
中国新常态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转折,表现出新的特点。李稻葵认为新常态经济的特点表现为四个方面:新旧增长点的拉锯式交替,渐进式的经济结构调整,改革的艰难推进和国际经济领域中中国要素的提升[2]。2014年11月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开幕式上的演讲则把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点概括为:“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渐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3]
笔者以为,我国新常态经济的根本特点是,经济增长质量优先和经济结构优化。质量优先在于由过去偏重经济增长速度转变为经济增长质量优先,包括经济效益提升、生态环境向好、居民生活改善。经济结构优化在于由传统低端产业结构转变为经济结构优化,包括:产业结构升级,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协同发展。通过经济增长质量优先和经济结构优化,使传统增长模式重速度轻质量、高能耗低效益、重增长轻发展等问题得到改变。准确认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点,应该是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科学规划未来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
(二)高速增长时期积累下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我国经济改革以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居民收入也不断提升。城镇居民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4元增长到2014年的28844元,农村居民实际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2014年的9892元①。但高速增长伴随的收入差距也凸显出来。
第一,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1978-2013年,我国经济总量和人均GDP年均增长达9.8%,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6%[4]。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
图1 人均GDP与人均收入情况
第二,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加大。从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来看,1970年代不超过0.3,改革开放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但收入分配差距呈拉大趋势,新世纪以来更明显。2003年基尼系数达0.479,2008年上升到0.491。经收入调节稍有回落,2010年0.481,2014年0.469。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连续多年超过0.4的警戒线。从居民收入极值比(按五等份划分“高收入户组”与“低收入户组”之比)来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极值比由2000年的3.61提高到2013年的4.93;农村居民年纯收入极值比由2000年的6.47提高到2013年的8.23②。
第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892元③。但从长期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拉大趋势。1985年城乡差距比为1.88:1(以农村为1,下同);1990年为2.21:1;1995年为2.71:1;2000年为2.79:1;2005年为3.48:1;2010年为3.23:1;2014年为2.92:1④。30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见缩小而在拉大,由1.88倍拉大到3倍多。
图2 城乡收入情况
第四,行业收入差距拉大。这种差距表现为垄断行业工资高于竞争行业,虚拟经济高于实体经济,非生产性行业高于生产性行业。新世纪以来,平均工资最低的一直是农林牧渔业;2008年以前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09以后为金融业。2013年各行业平均工资51483元,工资最高的5个行业为:金融业99653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90915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76602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7085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2538元。工资最低5个行业为:农林牧渔业25820元;住宿和餐饮业34044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6123元;建筑业42072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8429元。行业平均工资极值比1985年为1.81,2009年增到4.21,之后逐渐降为2013年3.86⑤。
第五,区域收入差距拉大。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加快发展进程,地区经济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也随之出现。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振兴战略的实施,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有所控制,但区域收入差距依然明显。从2005年以来分地区城乡居民收入状况看,东部地区居民收入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西部居民收入最低(见表1)。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676元,东部49454元,中部38802元,西部42908元,东北部40448元⑥。
表1 按区域分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单位:元)
(三)新常态经济面临现存分配格局和收入差距的严峻挑战
上述分析可见,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突出问题是,初次分配不公和再分配调节不力,行业、区域、城乡、阶层收入差距过大。这种状况对新常态经济带来严峻挑战。
首先,经济增长速度下调与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存在一定矛盾。2012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速放慢,2012年为7.8%,2013年7.7%,2014年7.4%。2014年我国经济总量63.6万亿元,如果经济总量增速减少0.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减少6360亿元的产出和相应的国民收入,也意味着新增就业岗位的相对减少。居民收入增长源于经济增长,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形成居民、企业和国家三方面收入,国民收入“蛋糕”相对做小,三方收入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增加了实现2020年居民收入增长翻番目标的困难。
其次,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失衡制约经济效率。这是由于:一是行业收入差距抑止了竞争性行业和实体经济的效率。由垄断造成的行业差距制约了经济效率,同时导致产能过剩、资源浪费和挤占大量资本,抑制了创新型产业发展。二是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影响到不同地区对新常态经济的适应,从而影响经济活力的释放。三是居民所得占国民收入比例下降不利于劳动者积极性发挥,从而制约经济效率。以“收入法GDP结构”为例,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由1990年的53.42%下降到2012年的45.59%,20多年间下降了7.83个百分点。由政府支配的生产税净额则由1990年的13.06%上升到2012年的15.89%,上升了2.83个百分点。由企业支配的营业余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分别由1990年的21.86%和11.67%上升到2012年的25.66%和12.86%,企业收益提高了4.99个百分点⑦。
再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制约了消费乃至制约了经济增长。由于收入差距的拉大,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低收入群体有效需求不足,特别是农村居民有效需求不足。2014年我国消费品零售总额262394亿元,其中农村36027亿元,只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7%③。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自1990年代以来由接近50%下降到2014年的31.13%,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消费是经济活动的归宿,消费与投资、出口共为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降低是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中国经济新常态是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应对新常态经济的问题与挑战,把握新常态经济发展的契机,将为未来中国带来积极影响,尤其为收入分配改革和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提供新机遇。
首先,新常态经济下经济结构优化有利于收入分配向实体经济劳动者倾斜。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致力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重点发展新兴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这将为收入分配格局变化,即对实体经济劳动者收入改善带来积极影响。一方面,以新兴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快速增长有利于增加就业,从而改善劳动者收入。2014年前3个季度,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082万人,前3个季度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920万户,新增企业数较2013年增长60%以上[3]。另一方面,加快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也将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降低行业收入差距,增强实体经济效益,提升实体经济盈利空间,最终有利于收入分配向实体经济劳动者倾斜。2014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6.8%和9.2%③,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92,比上年倍差继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其次,新常态经济下经济效益提升有利于分配“蛋糕”做大。目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虽然放缓,但由于经济总量基数大,实际增量依然可观,2012年GDP增量为49999亿元,2013年增量53896亿元,2014年增量48444亿元,都超过或相当于1994年全年的GDP(48459.6亿元)⑧。新常态经济条件下,我国坚持中高速增长依然能保证2020年实现经济增长倍增,也能确保收入倍增。通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新兴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我国经济增长将从粗放型、高耗能、成本型向集约型、节能型、效益型转变,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总之,在经济总量相对降速的同时,国民收入依然可以提速。2014年我国通货膨胀率得到有效控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0%③,收入增长超过GDP增长。新常态经济注重经济效益指标提升,分配“蛋糕”依然可以做大,在国家、企业和居民三方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分配比例向居民方倾斜;加上配之以税收调节和转移性支付手段,低收入群体将得到更多实惠。
再次,新常态经济下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新常态经济注重区域经济结构完善,未来我国区域发展将更为协调,投资结构更为合理。在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同时,东部发达地区增速还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西部相对落后地区实行追赶性战略,增速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年东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9%,而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则分别增长22.2%、22.8%和18.4%,分别比东部地区快4.3、4.9和0.5个百分点⑨。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继续放缓,比上年增长15.7%,其中东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15.4%,中部地区增长17.6%,西部地区增长17.2%,东北地区增长2.7%③。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环节,投资带来的产出决定着消费和进出口。西部地区追赶型战略有利于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新常态经济条件下,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效益也将逐步显现。东部一些省份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就业,这都有助于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从而增加中西部地区劳动者的收益。
最后,新常态经济下城乡协调和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新常态经济条件下,我国将近一步加强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作为二元结构的中国社会,城乡协调发展是基于城乡生产力合理布局、城乡资源优化配置、城乡市场便捷连接,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城乡协调发展重在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国正在实施协同推进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战略,这将带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给农村居民带来实惠。我国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4年的54.77%,城市常住人口已经超过农村常住人口,城市经济向农村辐射的能力增强,从而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城镇化的提升将带来更大的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和就业机会。同时,新型工业化将促使劳动力从劳动效率低的农业向劳动效率高的工业和服务业转移。中共“十八大”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即工业化水平达到80%,目前距离这一目标还有20个百分点的差距,加快工业化进程将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带来居民收入的提升和城乡差距的缩小。
尽管新常态经济面临收入差距过大的严峻挑战,但只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保证经济增长质量,同样能使居民收入在整体增长的同时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和效率协调发展。
1.实施向劳动者倾斜的工资制度改革
新常态经济条件下,国民收入分配既要坚持效率,更要注重公平。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工资制度改革是分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工资收入向劳动者倾斜和工资制度改革有利于劳动者,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体现。
工资制度改革需要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具体要求,一是要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在劳动力和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分配结构中,要提升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比重;在劳动报酬、企业收益和国家税收的分配结构中,要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二是解决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和企业高管与职工收入差距问题。解决行业收入差距问题,要着力推行“阳光工资”制和征收工资税;解决企业内部收入差距问题,要着力推进企业内部薪酬改革,尤其是收入差距较大的国有企业管理层薪酬改革,降低管理层与职工的收入差距。三是推进工资协商集体谈判制度,发挥工会组织在工资协商、劳动者权益维护方面的作用,建立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四是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根据刘燕斌的研究,2013年全国共有27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7%[5](P17)。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工资制度实施的监控,形成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并在工资收入总体增长中不断缩小收入差距。五是完善工资分配相关立法。对新出台的《工资法》补充相关实施条例;提升最低工资的实施法规。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已经有11个省级或市级人大发布了本地区的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立法,其中包括9部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立法和辽宁、四川、陕西3个省的规章,还有国家层面的立法[5](P235)。《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最低工资规定》都只是部委层次的规章,立法层次低,约束力有限小。因此,需要将部门法规上升到国家立法。同时,全面实施工资限薪和税收调节法规,对高收入的管理层实行限薪和税收调节。
2.健全收入与财富调节税制和加大转移性支付
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国民收入与财富分享,通过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功能。为此,一是要逐步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建立家庭为单位、完全收入申报和抵扣制为特征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要平衡工薪所得税和资本所得税,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提升高收入阶层的纳税率。二是推进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和资源税改革,实现居民财富全覆盖的税收制度,缩小居民财富占有的差距。三是建立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征集制度。要搭建居民收入与财产信息网络平台;参与国际合作和财产信息共享,完善全球财富征税机制。四是健全收入税和财富税法。以法律规范保障居民如实申报收入与财产,依法纳税;对偷逃税者依法追究责任和处罚。
另外,在新常态经济条件下,政府还应加强财政转移性支付功能,实施对低收入者补贴和对贫困人口救济:一是利用政府对贫困地区和低收入行业的补贴和退税机制,帮助这些地区和行业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二是加强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医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三是运用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机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加大对城镇贫困人群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生活补贴标准。
3.提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
中共“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6];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享有”的目标。在新常态经济条件下,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重要环节。基本公共服务是由居民平等享有的基本服务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是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提供。为此,一是要加快城乡公共生活服务建设。包括对居民水电煤的基本生活提供;建设文化娱乐休闲生活设施,满足公共休闲生活需要。当前重点要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促进2亿多农民工转化为市民,并享受同等公共服务。二是加强公共交通服务建设。发挥国家财政的作用,加强国家层面的铁路、航空、公路、航运等交通工程建设;发挥地方财政的作用,加强城市交通网络建设,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三是加强公共教育服务建设。要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城乡基础教育水平;要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要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和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针对低收入群体受教育水平低和劳动力素质相对低,国家加大对教育科技的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四是加强公共医疗服务建设。加大财政对公共医疗服务的投入,重点支持城乡社区医疗设施建设;完善医疗保健、预防体系;探索和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培养和输送大批进入基层医院的医疗保健人员。
4.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改变长期以来社会保障的城乡分治状况,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将对收入分配起到“托底”的调节作用。为此,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体系。新常态经济下经济结构调整,产能过剩行业必然遭遇大量的失业,以及再就业以后的劳动关系转移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将要做到城乡居民标准逐渐统一,随着劳动力的流动,社会保障待遇也可跨地区、跨行业、跨城乡的合理流动。二是破除社会养老保障的“双轨制”。目前我国存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的“双轨制”,待遇差距明显,这不仅违背公平,也不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随着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企业和机关事业之间养老保障待遇差距将逐步缩小,各方利益将得到协调,养老保障趋于公平。三是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城乡分治问题。目前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达99%。但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障还滞后。未来我国将逐步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壁垒,使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居住、医疗、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四是确保“居者有其屋”。对商品房市场有效调控,促进供需平衡;发挥各级财政的作用,加强对困难群体居民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五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前,我国还有2000多万城市居民因生活困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000多万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数百万五保供养户。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扶贫标准,对鳏孤独寡、失独家庭、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要全面覆盖和提高保障水平。六是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失业保险、慈善事业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惠及全民。
此外,还须完善反腐败和反垄断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调控收入分配,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和阶层收入差距,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注:
①资料来源:中经网.中国经济统计数据库http:// 202.121.135.11:90,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5-2-26。http://www. stats.gov.cn
②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4),http://www.states.gov.cn/ tjsj/2014/indexch.htr
③资料来源: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5-2-26。http://www.stats.gov.cn
④资料来源:中经网中国经济统计数据库http:// 202.121.135.11:90
⑤资料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http://202.121.135.32:91/ page/Default.aspx
⑥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 201405/t20140527_558611.html
⑦资料来源:中经专网http://202.121.135.11:81
⑧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经计算)
⑨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4-2-24。http://www.stats.gov.cn
[1]新华社.读图:一分钟看明白习近平“新常态”[DB/OL]. 2014-11-10,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n/2014/1110/ c1001-26000332.html.
[2]李稻葵.什么是中国与世界的新常态[A].胡舒立.新常态改变中国[C].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12-15.
[3]习近平.谋求持久发展共筑亚太梦想[N].人民日报,2014-11-10.
[4]马建堂.六十五载奋进路砥砺前行谱华章[N].人民日报,2014-9-24,(07).
[5]刘燕斌.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6]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4.
【责任编辑:林莎】
On the Reform of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 under the“New Normal”Economy
HE Yu-chang,SHI Yu
(School of Economics,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Shanghai,200433)
The“new normal”economy is an objective trend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Stepping into a“new normal”state,Chinese economy is faced with the challenges of a huge income distribution gap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come distribution pattern.Slowing down economic growth and making a bigger“cake”of distribution constitute a pair of contradictions in China’s economic society.However,the“new normal”economy also presents opportunities for the adjustment of income distribution pattern and the reform of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To resolve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new normal”economy and demands for income growth,we need to grasp the opportunity of the“new normal”economy,reform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optimize economic structure,increase economic efficiency,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economic growth,narrow the gap of income distribution,incorporate rural and urban areas into medical security system,raise the level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to achiev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 a fair and efficient way.
the new normal economy;the income gap;the reform of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
F 810.4
A
1000原260X(2015)03-0103-06
2015-01-25
何玉长,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史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院教师,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