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远方的故乡

2015-10-22 05:50何维笛
广西文学 2015年12期
关键词:洪湖故乡奶奶

何维笛/著

秦砖汉瓦,旌旗猎猎,夕阳残照,暮鼓晨钟,远处传来激扬的号角和诗人的吟哦,这是西安,是我生活了四年的城市;风花雪月,苍山横翠,江南四月芳菲尽,南国茶花始盛开,这是大理,是我深深眷恋的城市;吴侬软语,燕唱莺啼,寒山寺清远的钟声惊扰了晚归的渔船,这是苏州,是天才的画家用水墨泼洒出来的城市;野旷天低,梵音四起,交织的经幡把天空装点得五彩斑斓,经殿腾起的香雾沉醉了五体投地的信徒,这是拉萨,阳光和信仰青睐的城市。这些年,去过很多的城市,从杭州到大理,从西安到首尔,从南到北……匆匆路过或长久驻足,我没有到过一个像故乡的城市,没有,一个都没有。

于是我想记录下那些关于故乡的片段,写他三月莺飞草长,八月莲叶田田;写他柔情入梦,相思入酒;写他熟悉的味道和深情的目光……

趁所行不远,趁思绪未凉。

我的故乡是湖北洪湖,隶属于荆州市的一个小县级市。一曲“洪湖水浪打浪,洪湖岸边是家乡”让它全国闻名,洪湖水的南面是洪湖市城区,我就出生在这里。洪湖城区很小,坐1路环城汽车十几分钟就能绕城一圈。有一条南北向的河穿城而过,把城区自然地分为东西两个部分,人们习惯叫它内荆河。河上有三座桥,连接东西两片城区,桥不像吴越地区中国典型的江南水乡那样有些精美的名字,简单地以数字代替,叫一桥、二桥、三桥。城东没有城西繁华,那个时候全城唯一的百货商场、农贸市场、儿童乐园、新华书店、电器城都在城西,城东只有公安局、殡仪馆、老汽车站和几所小学,恓惶得很。城的南边是长江,1991年和1998年夏天两次大水,长江差点决堤,听大人们说江主席和温总理都来亲自主持过抗洪抢险的工作,幸好在危难时刻总有那群可亲可爱的人民解放军,他们的顽强英勇、奋不顾身让小城两次免遭灭顶之灾。往后,长江的性子似乎没那么暴躁了,倒安稳了好些年,之前为抗洪抢险修筑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坚固的长江大堤成了郊游的好去处。堤岸铺起草坪和步行道,沿路三步一柳,五步一亭,春夏之际江风轻拂,景致明媚,让我最是欢喜。直到后来高中的时候认识了一个让我满心依恋的女孩,每次偷偷出去跟她见面都会去那里,沿着长江反反复复、来来回回把那几里烟柳长堤走成心里一道温柔的痕……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是故乡,只知道什么是家——城东公安局大院里一个六十平米老式的家属楼,最早的时候住着爸爸、妈妈、奶奶、爷爷和我。房子小,只有两室,我和爷爷奶奶睡一张床。记得早些年爷爷好像是抽烟的,每天睡觉前都要坐在床沿抽几口,那是夏天,奶奶总会拿着一把黄色的蒲扇给我扇风,赶蚊子,满脸慈爱地哄我睡觉,有没有那些古老的故事和歌谣呢?记不清了。有时候爷爷的烟太呛,奶奶就用蒲扇去拍爷爷夹着烟的手,责怪道:“何大爹啊,别抽了,对孙子不好!”然后回头对我说:“这个老头好讨嫌,对吧?”然后爷爷在责怪声中匆匆抽完最后几口,奶奶伸手去拉绿色的灯绳,“咔嚓”一声,屋子裹紧在黑暗的夜里,奶奶总会让爷爷睡在最外面,说:“把门看好啊,别让小猫来把我孙子叼走了。”正对着我的墙壁上有一扇小小的窗户,那个时候仲夏的夜晚,好像是能看见满天繁星的。

每天早上,奶奶送我去上幼儿园,是走着去的。出了大院的门儿往左拐,走到二桥桥头有卖早点的小摊,不是包子就是油条,我好像更喜欢吃油条,炸得金黄金黄的。奶奶是舍不得给自己买早餐的,她和所有辛劳了一辈子的农村妇女一样,善良、勤俭。给我买完早点,奶奶会把我顶在她的肩头,她边走,我边吃,吃完手上油腻腻的,没地方擦,奶奶总会让我把油抹在她的头发上,说这样对头发好,我信以为真,在她肩头手舞足蹈,奶奶也在下面开心地笑。过了二桥,再走一段儿,奶奶累得步子有些蹒跚,气喘吁吁地说你下来自己走一会儿吧,然后把我从肩头放下来,拉着我的手往学校慢慢地走,不太远,就到了。把我送到门口,看我背着书包颠颠地跑进去才放心地离开,后来爸爸送我上学的时候也是这样,现在回想起来似乎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故乡总让我那么安心,因为身后总有那些慈爱煦暖的目光,护我一路安好。

读幼儿园的时候中午是不回家的,晚上奶奶在家里做饭,爸爸下班顺道去接我,刚到家楼下,就能闻见家家户户的炊烟飘香,我急不可耐地飞奔上楼,还没到门口就在楼道上大喊:“奶奶,我回来了!”奶奶总是能从一片烹炒煎炸声中听见我的呼喊,放下锅勺急匆匆地从厨房出来给我开门,迎我进屋,说一句“饭马上就好”转身又进了厨房。那个时候家里清贫,吃不起鸡,但奶奶隔一段时间都会去市场上买来半只鸡架骨为我们改善生活,鸡架骨虽然没什么肉——偶尔有一点奶奶都会细细地剔下来留给我——但是很香,用来煨土豆最好。每次我都会狼吞虎咽,连汤汁都全部拌到饭碗里吃得干干净净。那是家在我儿时味蕾上留下的一辈子挥之不去的温情,直到现在小鸡煨土豆都是我最爱的一道家常菜。

吃完晚饭,写完作业,奶奶会带我下楼和院子里的一帮小孩儿一起骑三轮车,一起玩儿,然后她会和那些孩子的奶奶们坐在一起拉家常。早些年大院里面有一个植物园,外面用矮矮的灌木围起来,中间有一个大水池,水池里有假山,园子里有草坪、芭蕉、月季、玫瑰、铁树、橘子树之类的,给我的童年带来无限乐趣。我们春天捉毛毛虫,逮蜻蜓;夏天抓蝌蚪,逮蚂蚱都在那儿,可惜后来不知怎么被拆掉了,我们就只能在空旷的院子里跑来跑去玩些简单的游戏了。儿时的游戏基本上都是追逐打闹型,最常玩的就是“定救”:首先大家一块儿石头剪刀布,最后输的那一个当捕手,负责捉拿其他的小伙伴。其他的小伙伴在跑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喊声“定”,喊过之后便不能再移动,同时捕手也不能再捉拿“定”住的小伙伴,直到其他可以移动的小伙伴来“解救”——拍你一下,才能“重获自由”,如此,直到捕手碰到一个可以自由移动的小伙伴则一轮游戏结束。就是这样简单的游戏能让大家玩得乐不思归,玩得酣畅淋漓,惊叫声、讥笑声、咒骂声不绝于耳,让不远处的奶奶们也跟着我们一起“心惊肉跳”,时不时传出关切的责备:“慢点……你们小心点……跑得汗流浃背小心着凉……这么疯,长大了怎么得了……”那时常玩的游戏还有“四个大字” “回头望”,有时候也玩捉迷藏,夏天的时候还能打水仗,那些恣意欢笑的夜晚总是朗月空明,总是温风习习……直到院子阒静,夜蝉叫得越发清晰了,奶奶们才领着各自的孙子回家,在昏黄的路灯下,拉长的人影向四处散开来,消失在一栋栋单元楼里。最早的时候楼道里是没有灯的,上楼的时候奶奶一手牵着我,一手扶着锈迹斑斑的栏杆,摸摸索索的。时不时在拐角的时候不小心碰到邻居家放在门口的炭炉、烧水壶,在暗夜里发出骇人的声响,五楼总是要爬好久。到了门口奶奶会摸黑从腰上解下穿着钥匙的绳子“叮叮咚咚”的,然后凭感觉找到钥匙孔开门,门开了,屋里的灯光泻出来,可以看见空气里飞舞的浮尘,像黯淡的星。回到家,奶奶烧水,在厕所用一个巨大的红色塑料盆给我洗澡,嘴里总是不停地念叨着“我的心肝,我的宝贝”,眉开眼笑的。那时的日子是简单的漫长,当真无忧无虑的,一天就是一年。

后来,长大一些,上小学了吧,实验小学在城最西边,远。爸爸调到政府工作,政府在城西;大表哥也来城里工作了,那时在法院,也在城西边,离我小学不远。那个时候爷爷奶奶就没有跟我们住在一起了,在城西一个石板场旁边搭了一个小木棚,爷爷偶尔接一点木匠活,奶奶在周围的空地上种点小菜,照顾我们一大家人的生活。每天中午我就从学校走到小木棚等大人们下班了一起吃饭,吃午饭也不回城东边的家里了,就在木棚里睡个午觉,下午直接去上学。木棚临街,记忆中,空闲的时候奶奶是会拿个小马扎坐在马路边上削一些水果卖的,就是菠萝、马蹄那些。削好洗干净,用木签子穿好,然后泡在一个浅绿色的透明玻璃缸里。十年前,这样卖水果的小摊是很多的,现在再回到故乡好像都看不到了。

进小学的第一天,就认识了王硕和蔡禹,后来认识了郑喆、杨莹,和他们几个成了要好的朋友,往后长长的少年期、青春期我们几乎都在一起,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没有错过彼此成长过程中任何一个重要的时刻。从最早下课一起踢球,放学一起回家,一起十岁了,到后来看他恋爱了,看他失恋了、高考了、毕业了、读研了、工作了……他们的眼眸里完整地保存了我的年少时代,虽然现在相隔千里,但每次见面看到他们,心里满满都是自己当年的模样。

上小学以后,生活就没有幼儿园那么无忧无虑了。妈妈是语文老师,对我管得很严,开始认字后会每天教我背一首唐诗,每三天写一篇日记,三年级的时候还开始学电子琴,每天写完作业还要练琴半小时。当时背唐诗真的很痛苦,因为年纪小,根本不懂是什么意思,跟着妈妈咿咿呀呀的想各种办法死记硬背,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里有一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当时怎么都不懂,怎么也记不住,心里想着什么“姑姑翻眼睛,舅舅翻眼睛”的,现在回想起那段经历还是会很庆幸,幼时记忆力最好真是应该多读多背的,或许当时真的不能理解那些复杂的含义,但是等长大后,理解能力提升后,那些最深处的记忆自然会被调动,不断滋养心性,正是那段跟着妈妈背诗的日子让我直到现在都深爱着中华古典诗词。诗词带给我的好处无他,只是教会我什么是美。但是,审美是一种多么重要的能力啊,诗人的眼睛看阴雨是珠帘,看泥土是春色,看恼人的杨絮是点点离人泪,生活原本是那么贫乏,能从这贫乏里发现几点情趣、几分精巧,多么令人愉快。

有时候妈妈晚上有晚自习,我就会被送到外公外婆那里。外公家在城西的中心,北面紧邻最大的夜宵街人民路,南面就是那个全城唯一的百货商场——几年之后改建成了一个大超市。当时外公家条件很好,房子大,阳台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家里有空调,有大彩电,有淋浴和煤气热水器。小时候我自己家里是没有淋浴和热水器的,夏天还好说,奶奶烧水用盆给我洗,冬天的时候实在太冷,妈妈担心我感冒就会一个星期骑车带我去城西外婆家洗一次澡,打开煤气罐和打火器,“嘭”的一声就是着了,然后开始放水,莲蓬头里渐渐腾起淡淡的蒸汽水就热了,淋在身上,舒服。在外公家我还可以不用练琴不用背诗,所以我自是十分愿意去的。外婆当年是会计,算术特别好,每次在她那儿写完数学作业都会给我仔细地检查,外婆不像奶奶对我是一味地溺爱,外婆对待我功课是严格的,检查出错误要“罚”,所谓“罚”其实也就是几句轻声责骂或轻轻敲几下脑门儿。童年印象里只有妈妈下重手打过我一次,好像是因为我不想练琴了,妈妈觉得我不该半途而废,劝说未果就拿塑料尺打手心,那次打得真狠,尺子都被打断了,我哭,妈妈也哭,妈妈一气之下打开窗抬起琴就准备往下扔,爸爸赶紧过来劝,我也一边哭一边认错,好容易把琴从窗口抢回来,琴没事儿,但变压器摔裂了,爸爸用黑色的绝缘胶布缠了好几圈儿才把它修好,从那以后就经常接触不良,每次弹琴的时候我总觉得那宽宽的黑黑的粗胶布都像一个丑陋的伤口,咧着嘴对我笑。两年后考过了十级,也快要升初中了,就再也没碰过电子琴,家里也再没扬起过稚嫩的琴声。后来搬过几次家,我也不知道那陪我度过寒冬溽暑里无数个周末和夜晚,承载过我欢笑和泪水的电子琴现在在什么地方。

妈妈尽管对我严厉,但每一次只要我稍稍做得好一点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最大的赞许和奖励。家里有一张老照片:我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站在百货商场的电梯上,一手拿着一架模型飞机,一手扶着扶梯,对着镜头眼睛笑成一弯浅浅的月。那个情景时至今日都在我脑海里清晰得毫发毕见,因为我期末考了第一个“双百分”,妈妈兴高采烈地带我去百货大楼买玩具,我就选了那架当时还很昂贵的模型飞机,然后站在有趣的电梯上,妈妈给我拍了张照片。夏天的夜晚,很热,睡不着。妈妈就会骑车带我去内荆河边吃刨冰、凉粉之类的消暑。通常,我大院里的玩伴远远和他的妈妈也会结伴同去。那年月,人们的关系是亲近的,他们家在一楼,每每我在楼下玩得渴了饿了累了就去他家吃吃喝喝,大人小孩间的关系都好,跟一家人似的,不像现在,住了四五年了也不知道我隔壁邻居是谁。当年内荆河的水虽然已经不如我爸爸小的时候那样干净了,据他说最早的时候河里的水可以直接舀起来喝,但污染也没有特别严重,星月交映下的河面被晚风一吹,碎碎的,依旧可爱。沿着河有一条休闲街大家管他叫沿河路,路边都是小摊儿,卖烧烤的、卖刨冰凉粉的、卖绿豆汤酸梅汤的、打气枪的。我最爱吃刨冰,淋上一点饮料,加上葡萄干山楂片和糖,酸甜清爽,入口即化,这是我记忆深处,家乡夏天的味道。卖刨冰的小摊通常都会卖凉粉,这个凉粉不是粉条也不是米粉,是什么我也说不太清,一块一块软软的,有点像果冻。街边的凉粉我很少吃,因为没有奶奶做得好,奶奶给我做的凉粉会有浓浓的薄荷味,昏沉的夏天吃一碗,神清气爽。儿时的我觉得奶奶好像无所不能一样,会种瓜种豆、养鸡养鸭,会弹棉花缝棉被,最关键的是会做好多好多我爱吃的东西:米酒啦、团子啦、凉粉啦、汤圆啦、米饺子……奶奶带大的孩子多么幸福。遗憾的是这种幸福没有持续多久,我十一二岁的那个夏天奶奶得癌症去世了,弥留之际,病床上的奶奶还用微弱的气息呼唤着我的名字,我趴在奶奶的棺材上哭了好久好久,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失去亲人的痛,撕心裂肺的。沿河路边上夏夜的小摊点如今早就没了,奶奶也去世十年了,那个夏天之后直到今天,我再也没吃到过凉粉,甚至连见都没见过了……

奶奶去世的前一年,外公家在城北郊买了一套新房子,把之前那套城中心的房子让给我们住,我们就搬离了住了十年的公安局大院。那是我和“家”的第一次告别,可是小孩子都是喜新厌旧的,哪儿懂离愁别伤,或许心中有一丝淡淡的不舍,也很快就被住“大房子”的喜悦冲抵得无影无踪。坐在搬家的大卡车上,看着生活了十年的大院渐渐在我眼里缩小成一个黑点直至消失,彼时我哪里想到,我今生的远游便是从此与大院的挥别开始,往后我与故乡的缘分不过是一次次短暂的停留然后转身长久地离开……

那次搬家之后我在故乡的生活中心就从城东迁到了城西,之后又搬到了城北,只是很少再回城东公安局大院了,几年后大院起了新的家属楼,大姑一家和小姑一家搬到了那里,假期偶尔去他们家看看,回到生活了十年的大院总是很亲切的,经常能碰到那些“看着我长大”的老人们跟我打招呼问一声:“回来看爷爷呀,爸妈这几年都还好吧?”亲切得如同我不曾离开。城西外公家离我的小学很近,出门往北上了人民路再一直往西就到了,彼时郑喆的家就住在我家对面,我们放学结伴回家。他从小就长得人高马大的,跟他走在一起特别拉风。我去武汉读初中的那几年,放假回来总爱跑去他家玩儿,有时也在他家睡觉,彻夜不眠,长谈。他爸妈待我很好,会熬好喝的莲藕排骨汤,对了,洪湖的野莲藕没得说,中国第一。最近一次去他家睡觉是五年前的九月,他去上大学的前一晚,我躺在床上看着他和他妈妈收拾行李,他妈妈说这个要带,那个也要带,可他说不需要不需要……他妈妈满眼无奈地看着我脸上带着讪讪地笑,好像在说:“帮我劝劝他吧!”面对长大成人、即将远行的孩子,每一个母亲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在城西外公的老房子里没住多久,六年级下学期的时候通过熟人关系就转到了武汉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半年后又考入了武汉外校的初中部。从那时起我和家乡就几乎长久地处于一种别离状态。家乡也由一处处熟悉的景致、一声声熟悉的乡音抽象成了一个遥远的印象。这印象最早还不是思念,居然是羞耻。在武汉外校的那几年是我不太愿意提及的,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是黑色。不是黎明前那种黑,而是大海最深处,毫无希望的寒冷浓稠的黑。在武汉外校,我面对的是全省最优秀的学生,他们天资聪颖,家境优越,多才多艺,每个人都蓬勃得玉树临风,用现今时髦的话“高富帅”“白富美”都是不足以形容的,他们在后面还要加一个“才”。我在他们面前贫瘠得一无所有,比他们多的,只是夹杂在英语口语中浓重的乡音。所以他们认为我是来自洪湖的乡里人。那时候的我贫穷、无知、敏感、脆弱、不自信,从内到外的一穷二白,并把这一切都归因于曾给予我无尽温情和欢笑的故乡。我不愿意去想,不愿意去提,觉得出生在一个小县城是我最大的耻辱。清楚地记得地理书上有一章,好像是讲湖泊的,湖北号称千湖之省,洪湖又是湖北最大的淡水湖,于是那一章配了一幅插图,图中央就是一片湖区,上面写着“洪湖”。我在上到那一章前的好几个星期就开始紧张,生怕老师会拿着那幅图着重讲洪湖,不知怎么,提到洪湖我都觉得充满了同学不怀好意的嘲讽——多么可笑又可悲的自尊心啊。长大后,越走越远,故乡才终于被时空酿造成思念。昔日张翰在洛阳为官,见秋风乍起,忽思吴中莼鲈之鲜美遂辞官回家,写下了“秋风起兮木叶飞,吴江水兮鲈正肥。三千里兮家未归,恨难禁兮仰天悲”的动人恋曲,吴中鲈鱼之美,美在那遥不可望的“三千里”啊。我也好多次,在大理,在拉萨,在西安,在韩国首尔,想起我千里之外的故乡,我会骄傲而兴奋地对周围的朋友讲起八月的洪湖,那里风动荷舞,藕花飘香,八百里水路渔歌互答,四十里荷花霞妒其红。

初中毕业之后,没有再留在武汉外校读高中,终究是不适应吧,我回到了家乡,进入洪湖一中。在这里,我又遇见了儿时久违的朋友们,更重要的是我遇见了一个让我无比依恋的女孩,短头发、眉目清秀的,神情里有淡淡的桀骜,穿浅色的T恤,朴素得像一方棉布。这些年,写过很多关于我和她的故事,那场邂逅不必再说,讲一讲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路。彼时,我们的高中在城东,她家在城南,一桥桥头,紧邻长江,家从外公的老房子搬到了城北郊。初始爱情,刚刚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会克制不住地想要朝朝暮暮,但高中的学业又那么忙,我们能够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只能想办法创造一切能够在一起的机会。有一路环城车,会经过她家然后过一桥,沿着城区中心主干道由南向北到头儿,再向东折过三桥直到学校。为了能和她一起上学,我们必须提前一天约定并计算好那趟车分别经过我们两家的时间,然后我要提前从家里出发,从北向南走好一段路,按时到达城区主干道也就是环城车向东折的地儿,如果运气足够好就能跟她搭上同一辆车,在拥挤的车厢里同行一段很短的上学路。可就是这短短的一段路,也不是每天都有好运气可以碰上的,为了能保证每天一起上学我就改骑自行车了。每天好早就起床,那个时候是冬天,通常从家里出发的时候天还没亮,我骑车从北到南穿越整个城区到她家门口,然后带着她一路往东再往北,基本上就是和环城车相反的方向绕城一整圈。每次接到她的时候她手上都会提着一碗打包好的面条,坐在后座上放进我书包,从她家到学校的那一段路我会骑得很慢,只用左手握着车把右手和她轻轻握着,揣在棉衣口袋里,她手上总会有刚涂过的护手霜或者擦脸油之类的,滑滑的,柔若无骨。我们一路上都不会有太多话,她困了会趴在我背上睡一会,有的时候会在后面唱歌,《那些花儿》:“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彼时,天空正艰难地想要睁开困倦的眼,月残星稀,街道空静,晨晓的寒风把歌声吹散成漫天飞舞的蒲公英,在此后很多年从我的梦里飘然而过。

由于爸爸工作调动的关系,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我要转学去另一个县城,上学期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晚自习,我们没有在班里自习准备第二天的期末考试,从学校的铁栅栏上面翻了出去,沿着我们每天上学的路走着送她回家,走着回去时间更长。一路上说了很多话,除了那些年少的恋人常挂在嘴边的长远的海誓山盟还有当下最简单的愿望:好好学习,考到同一所大学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天天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在一起,大大方方地手牵手走在漂亮的大学校园里,一起吃饭看书,一起逛街看电影旅行,一起坐在退了潮的海滩上看残阳似血——我们当初计划要去的那座城市是有海的,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的确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以至于此后有段时间我每天强迫自己起很早背《新概念英语三》,起不来的时候都会在心里问自己:还想不想跟她在一起了?现在,每每想起那段爱与希望交织成的日子,我都会说,高中时代如果回想起来只有读书考试该多么的荒凉,是应该要谈恋爱的,十六七岁的年纪那么干净又上进的爱情,错过了就像夏日的黄昏没有了晚霞、玫瑰里缺少了红色的那一枝一样,少了最惊艳的一笔。转学离开洪湖的时候我难过得想哭。那个时候故乡在我心里的表达是:有她在的城市,每天上学绕过的环城路,等过她很多次的新华书店,走过很多次的长江大堤,还有第一次在路灯下忐忑的牵手和拥抱……熟悉的故乡街景,彼时全部沾染上了关于她的回忆,让我如何舍得离去,舍不得故乡就是舍不得她。

多年之后的春天我跟小辉去苏州,遍游江南六大名镇,四月的吴越是一块繁华的锦,莺啼燕唱、水秀柳新,青色的屋檐下滴答着清明时节割不断的雨,处处绿茶飘香、管吹悠扬、吴侬软语催人醉,直把他乡作故乡。在中国昆曲发源地千灯古镇,一个月明之夜,我跟小辉沽了酒买了肉来到一座石桥旁,对坐而饮,彼时小镇早已入梦夜深人静,看着远处灯火阑珊下的水墨桥廊,微醺,想起了我遥远的故乡,我的故乡也是有水有桥有美酒的。看过一个节目,采访《我的祖国》的词作者乔羽:为什么第一句是“一条大河,波浪宽”而不直接写“一条长江,波浪宽”?乔羽答,不是每个人的故乡都有长江,但每个人的故乡应该都是有条河的,它是每个中国人关于故乡的记忆。我情不自禁地哼起那支歌:“遥远的夜空,有一个弯弯的月亮,弯弯的月亮下面,是那弯弯的小桥,小桥的旁边,有一条弯弯的小船,弯弯的小船悠悠,是那童年的阿娇,阿娇摇着船,唱着那古老的歌谣……”小辉说,我看你想故乡是假,想故乡的那个“阿娇”是真吧?我没接茬问他,“去过的城市多了,总能找到一个像故乡的地方”和“无论去过多少城市,永远也不会有一个像故乡的地方”这两句话哪一句更有道理?他说第二句,我深以为然。算起来,自从我小学临毕业去了武汉读书,几乎就和故乡长久地分离了,高中回去过半年又走了,高中毕业后读大学,读研,更是和故乡相距千里,即使放假回家也都住在读高中的城市,回故乡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这些年细数起来的确是去过很多城市了,可终究没有一个能给我故乡之感,我最喜欢的大理太梦幻、西安太苍老、扬州太风流、杭州太热闹,美则美却都不如故乡来得那般温柔亲切,让人心安。我跟小辉说,其实做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挺好,一辈子老老实实地待在故乡,不折腾,在故乡从小学读到高中,高中的时候遇见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孩,然后考上同一所大学,不必要是名校,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一般的就行,毕业了回到故乡在小城找份安稳的工作或者随便干一点小营生,一生只谈这一场恋爱、喝一种味道的酒、跟同一群朋友聊天、有一所温馨的房子、用一个固定的邮编和远方通信,白天走着就能去上班,晚上去亲戚朋友家串门。这样一座城市,我知道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我知道最好吃的早点是哪一家;我知道每一个朋友的住址;我知道我随处栖息,生活在这样一个地方就应了胡兰成写在婚帖上的那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吧。我说人啊,走过的地方越多生活越是流离,远方除了遥远真的什么都没有。

又有半年没回家了,思念甚深。再过一个月,故乡的荷花就要开了,菱藕就要熟了,我也要趁着花未谢、荷未残赶紧回到美丽的洪湖岸边。我怕来不及,怕故乡的亲人老去,怕故乡的朋友远行未归,怕曾心爱的女孩嫁与他乡,怕乡音已改,无人识……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我连故乡都回不去了,我还能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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