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涵
摘要:市场只有具备合理而完备的法律制度,才能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必须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同时,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合理的法律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关键词:法制; 市场经济; 引导; 促进; 保障; 制约
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法治来形成和维持的,是一种法律秩序。现代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并不是完全放任的,而是一个有序化、制度化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与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可以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但是,市场只有具备合理而完备的法律制度,才能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可以说它在市场经济中起核心作用,法制对市场经济起着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的作用。
一、法制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
法制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决定的。市场经济经历着复杂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过程,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过程。为了使密集的、复杂的且随机性很大的社会互动井然有序,必须运用法律对人的活动进行引导。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和人们的行为规则,对于市场经营主体和市场管理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现代市场经济覆盖面越来越大,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市场体系规模,都是复杂而庞大的,市场的自身缺陷也日益暴露。再也不能按近代市场经济那样单纯依靠“市场主体”或“意思自治”而自发运行与发展,必须实行高层次宏观调控。社会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完全的自由放任主义经济和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有着各自的缺陷,都是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 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奉行“看不见的手”(市场之手)与“看得见的手”(国家之手)有机结合,国家对经济进行必要的适当的调控。市场机制的失灵为国家调控留下了作用的空间,国家调控的存在及作用需要法律确认,调控行为也需要法律规制。如果国家调控经济的权力缺乏法律的约束,则会产生腐败或专制,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将得不到保障,经济民主无以实现。如《税法》,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中自征收消费税是为了正确引导消费者的消费方向,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分配不公的现象,增加国家的建设资金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强金融制度的完善,因为金融不仅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各国政府经常会遇到金融风险和危机的挑战,《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的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下,依据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及时分析,灵活有选择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信用总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法制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
法制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直接促进作用。那些直接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经济法以及经济行政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对于市场经济有着直接促进作用。其一,促使市场经济按照法律所确认的原则深入发展。其二,通过市场主体权利的保护,产生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的激励。其三,为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扫除障碍和创造条件。任何一项直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只要它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和反映市场规律的,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二)间接促进作用。这主要是指那些以调整政治关系、管理关系、家庭关系为主的法律,如刑法、诉讼法、婚姻家庭法等。虽然它们不直接或多数不直接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行为,但由于通过对各种政治关系、管理关系、家庭关系的调整,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从而调动人们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市场经济主要的法律特征就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契约成为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建立经济关系和实现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的本质区别。
三、法制对市场经济的保障作用
法律制度以其特有的属性—国家强制性和规范性,在保障经济顺利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这种保障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利益保障。市场经济关系中的各种行为,大都为了实现一定的物质利益并体现为一定权利。法律通过确认市场主体的权利以及及时制止、制裁那些侵犯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来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维护市场主体的利益以及集体和国家和利益。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如果没有法治,市场主体的财产经及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市场经济就是一句空话。(二)秩序保障。市场行为只有稳定、和谐的秩序中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没有秩序,就不可能建立市场,更不可能进行正常的商品交换,也就谈不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了。市场秩序实质上是法律秩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命脉。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之一。竞争必须是公平、合法的競争,否则,市场机制就可能失灵或扭曲。因为在竞争过程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冒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盗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这就必然妨碍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因此,需要法律设定竞争规则,建立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采取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手段牟取利益,损害其他生产者利益和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竞争秩序的行为都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它维护了国家、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四、法制对市场经济的制约作用
法制在引导、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发挥着制约、限制市场经济发展中某些消极因素的作用。任何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都会出击某些与市场竞争相伴生的消极因素,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抑制和消除这些消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现实当中,某些团体或个人为了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追求眼前利益肆意侵占、破坏自然资源,污染我们居住的环境,损害了国家的长远利益,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埋下了隐患。
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它一方面要求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国际化。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必须有统一的调整手段和相应的规则。要使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就必须按照现代法治的要求,加入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五、小结
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目前还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初始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一个有待实现的目标。为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正的法律秩序,就必须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它是市场经济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市场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法律制度是一个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综合体,法律规范只有与其他要素协调发展,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同时,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合理的法律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与法治的发展同步,就必须有现代化的、科学的、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只有做到有法可依,发挥法制的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