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
张晋藩先生所著《中华法制文明史》,为读者打开了自古到今法制文明的大门。全书以法制文明发展为线索,将五千年的法制文明串联起来,突出了法制文明在纵向上的绵延一脉,运用法制文明的发展流变论证了“法制兴则国兴,法制废则国危”这一主要观点。
简要回顾书中内容,串联的线条清晰呈现。中华法制文明起源于黄帝时期,经夏商周三朝达到早期的发达形态。中华法制文明定型于唐朝,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形成与中华法系的确立是其标志。清朝是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最后形态,其法制相当完备,但自嘉靖朝走向下坡路。中国法制渐落后于世界先进法制潮流,传统法制面临非变不可,不变亦变的形势。为应对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改制更张、变法图强迫在眉睫,中华法制文明跨入了近当代篇。
西方民主法制思想的传入,为近代中国提供了改良旧体制、建设新法制的“良方”。晚清为了保存国祚,实行预备立宪,仓促铺排变法修律。后经民国政府接力,资产阶级“六法体系”建成。至此,近代法制文明逐步取代传统法制文明已成定势。革命根据地政府创立了新民主主义法制文明,谱写了新中国法制的前奏。至此,真正的济世良方业已萌芽,虽是星星之火,确成燎原之势。新中国法制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观、国家观、法律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成果,既是对中华法制文明优秀成果的继承,又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属于中华法制文明史上的新篇章。
胡适先生曾言,“为学要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本书作者研究法制文明并不局限于法制文明,而是将中华法制文明史视为中华文明史的一个支流,将法制文明放在历史文明中去考察,以当时社会的整体背景来观察部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如在论述第一部成文法《法經》出现时,首先将社会转型、铁器的出现、私田对土地国有制度的冲击、社会阶层的变化等进行阐明,而后谈起“礼”约束力的减弱,公布成文法运动兴起,集成文法之大成的《法经》始出。同时,作者在世界法制文明范围进行横向比较,为中华法制文明定位。选用《撒利法典》与《睡虎地秦简》载秦律进行对比,为秦律进行定位。在提及中华法系时,讲述了《唐律疏议》在他国的影响力,将唐律放在东亚法律文化圈考察,证明了中华法系在空间与时间上的影响力。
作为一部基础研究的学术专著,逻辑的严谨,思想、文风的统一,材料的互证与观点的推敲是必要的。《中华法制文明史》在法制文明的起源问题上,在法制文明缔造主体认知上,提供了新的说法,包括首次将当代法制文明作为法制文明历史的新阶段进行考察;首倡珍视法文化,归纳法制文明中蕴含的优秀民族精神,首提法制文明一词等等,将法制与文明联系在一起考察,对考察法律专任政治、阶级的研究范式进行纠偏,突出了法制的文明趋向与价值,形成了新的框架。
作者还认为,中华法系是中华法制文明与世界其他法制文明的参照系。这个参照系既是中华法制文明别于其他的区别点,也是法制文明进程中的路向标。读者如能解读著作中文字投射出来撞击人心的生命力,便会对传统怀有敬重之情,对传承怀有自豪之感,对移植怀有理性之眼,对创新揣有敬畏之心,从而对法制生向往之情,对文明存弘扬之志。
(《中华法制文明史(全2卷)》,张晋藩 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1月版)
《中华法制文明史》将法制与文明结合起来考察古往今来中国法制进程的不间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提倡珍视法文化,抽绎中华法制文明中蕴涵的优秀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