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军
【内容摘要】教材直接关系到“教什么”的问题,所以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高师钢琴教学伴随着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理应在教材方面做出积极的变革,以真正适应教学的实际需要。鉴于此,文章结合教学实际,就高师钢琴教材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高师钢琴教材 改革和发展 研究分析
一、高师钢琴教材改革和发展的必要性
(一)钢琴事业的发展需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掀起了一股学习钢琴的热潮,中国的钢琴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但是在这种形势下,钢琴教材的建设和发展却十分缓慢,在练习曲方面只有哈农、拜厄、车尔尼等,而在乐曲方面,则是多年不变的几首考级曲,使钢琴教育逐渐成为了一种带有强烈功利性色彩的应试教育。虽然这种情况的出现,更多是由教育体制的原因而造成的,但是钢琴教材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要想使钢琴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首要做的就是对钢琴教材的变革。
(二)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
高师院校培养出来的音乐人才,毕业后多数要从事基础音乐教育工作。在本世纪初,基础音乐教育迎来了一次新的变革,其在教学目标、理念、方法、内容等方面,都与之前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也就对高师钢琴教学和教材提出了新的要求,学生们只有学到新的知识和技能,才能真正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需要和步伐,以充分体现出师范类音乐教育的特点、价值和意义。
(三)钢琴教学的需要
进入新世纪之后,国际上各种新的、科学的教学理念层出不穷,如人本主义理念、建构主义理念等,对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而要想将这些理念贯穿于教学的始终,则是以教学内容的全面变革为基础的。如人本主义教育理念,其主张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感受,体现在教材中就是要表现出一种丰富性和灵活性,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所以说,教材正是各种教育理念运用的前提,教材改革也是钢琴教学本身的需要。
二、高师钢琴教材改革和发展的原则
(一)规律性原则
所谓规律性原则,是指教材的编写和选择,要符合钢琴教学的本质规律,而不是表现为一种随意和漫无目的。具体来说,钢琴教学的本质规律,既有一般学习的共性特点,也有着自身的个性特点。在共性特点上,要按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特点,尽可能做到因材施教和因人而异,使教材真正成为学生钢琴学习的“大本营”。在个性特点上,则主要应考虑到钢琴教学和一般文化课教学的不同,比如在曲目选择上要做到丰富和灵活等,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并表现出对创新的鼓励和支持。只有做到共性规律和个性规律有机结合,才能使教材的作用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二)民族性原则
钢琴虽然是一门外来的艺术,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曾先后涌现出了大量优秀的中国钢琴作品,不但推动了钢琴的民族化历程,而且使民族音乐得到了传承和发展。所以在高师钢琴教学中,没有理由对中国钢琴作品视而不见,要加大中国钢琴作品在教材中的比例,将其放置到和西方钢琴作品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既是钢琴教学质量提升的需要,更是一个音乐学习者的责任和义务所在。
(三)综合性原则
前文中提到,最近的一次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在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等多个方面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对音乐教师的综合能力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比如要求教师要能够熟练地进行钢琴伴奏、在钢琴教学中做到学科综合等。所以在教材的编写和选择上,也应该充分体现出这种综合性的特点,不能照搬照抄专业性和综合性院校的教材,一味注重教材的广度和深度,而是要让学生通过对该教材的学习,获得多种实用的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满足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需要。
三、高师钢琴教学的编写建议
(一)入门教学
从高师钢琴教学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很多学生在入学之前没有过钢琴学习的经历,属于地地道道的入门学习,在该阶段的教材选择中,除了《拜厄》《小汤普森教程》等传统教材之外,还要有一些中国钢琴教材,如《钢琴初级教程》《中國钢琴初步教程》等。一方面,传统外国教材能够帮助学生认识并了解钢琴,另一方面,通过中国钢琴教学的引入,能够帮助学生在钢琴学习的一开始就树立一种民族性理念,这对于他们今后的钢琴学习来说是大有裨益的。与此同时,在教学的运用中,要秉承歌唱—聆听—演奏的顺序,尊重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既让学生学到了钢琴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培养了他们的乐感和听觉能力。
(二)基础教学
在对钢琴有了接触和认识之后,就要进入正式的训练中,通过扎实有效的训练,使学生获得基本的演奏技能。由于我国创作者创作的练习曲数量不多,所以练习曲的选用还应以车尔尼、施密特以及哈农等人的练习曲为主,在具体的教材运用中,则应该注重以下几点:首先,是练习曲和乐曲的有机结合。单纯的练习曲的训练,难免会让学生感到枯燥和乏味,所以要适当引入一些简单的乐曲进行调剂,让学生感受到乐曲演奏的喜悦;其次,是将各种练习曲进行有机划分。入门级练习曲种类繁多、难度不一,作为教师来说,理应对所有的教材有着清晰的判断和认识,并按照难易程度对其进行分类,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都有不同的教材与之相对应,由此体现出一种因人而异和因时制宜。
(三)复调教学
从历史教学来看,复调曲目的选择始终都是以巴赫的作品为主,包含《初级钢琴曲集》《巴赫创意曲集》等,这些教材均已包含了众多较为经典的复调曲目。巴赫的作品虽然经典,但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融入一些新的作品,如上海音协编写《钢琴分级使用教程》就是一本优秀的教材,其系统完整地编排了一到六级的复调曲目,选择了除巴赫之外的其他作曲家的优秀作品,而且是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如巴洛克时期的亨德尔、古典时期的莫扎特和贝多芬,以及民族乐派的巴托克等,以丰富学生的音乐视野。所以在复调曲目的选择上,要做到以巴赫的作品为主,适当辅以其他优秀曲目。
(四)中小型乐曲教学
中小型乐曲是钢琴艺术的主力军,数量十分庞大,能够入选到教材中的曲目,都是其中优秀的代表。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将其分为中国作品和外国作品两大部分。在中国作品中,很多优秀创作者,如黄自、萧友梅、贺绿汀、丁善德、桑桐、黎英海、汪立三等,他们的作品都十分符合教学的需要,教师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和难易程度对其进行归类,以适应不同阶段和程度的教学需要。在外国作品中,因为数量十分庞大,所以更要做好有规划性、有目的性的选取,主要应该以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代表作品为主。如中央音乐学院就曾编写过一套《少年儿童外国钢琴曲选》,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汇集了自钢琴诞生以来中国优秀的小型乐曲,真正做到了全面、丰富和灵活。
(五)大型乐曲教学
大型乐曲主要是指奏鸣曲、伴奏曲和协奏曲,对于学生的演奏技术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来说,在奏鸣曲的选择中,要按照小、中、大的顺序进行归类,当前普遍采用的《简易小奏鸣曲集》《初级钢琴小奏鸣曲》等,都是较为优秀的教材。在协奏曲方面,主要是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肖邦、李斯特以及拉赫玛尼诺夫等人的作品,要通过对这些作品的演奏,让学生掌握协奏曲的特点。在变奏曲方面,海顿、莫扎特、贝多芬、韦伯、舒曼、勃拉姆斯等人的作品,也都是音樂史上的典范之作,应该在教学中得到重视。通过对这些音乐性质不同且充满对比的多乐章的演奏训练,使学生从其充实的内容和鲜明的艺术形象中接受音乐的熏陶并掌握古典音乐的风格,有些古典主义音乐大师的作品,永远是钢琴音乐教育不可缺少的内容。
综上所述,近年来,伴随着高师钢琴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教材的建设和发展也获得了鲜明的进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始终遵循钢琴教学的本质规律,充分考虑到高师钢琴教学的实际特点,并注重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使教材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真正成为教学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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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郑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责任编辑:张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