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鹏 马英 陶然
摘 要:目前,医学院校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还处于探索阶段,尚存一些经验和不足。文章根据当前创业服务体系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从政府政策服务、高校服务、资金服务、后续补救服务等方面建设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策略。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5)05-113-02
一、医学院校创业服务体系的现状
创业服务体系是伴随着创业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而逐渐引起公众注意的新概念,是大学生成功创业的优质环境和物质保障。由于我国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创业体系的构建与深入研究尚未成熟,导致服务体系的功能与实效没有真正地发挥,甚至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策无针对性——医学院校创业之路的孤单
医科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与临床技能,对创业这一领域的涉猎甚少。当“创新创业”突然出现在大学校园的时候,政府也显得措手不及,政策制定针对性不强、执行力受制、衔接脱节等现象时有发生。医学生作为专业性极强的群体,与一般的创业群体又不相同,他们既是在学生,又是创业者。作为大学生,既意味着他们拥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又缺乏足够的社会经历与管理经验,整体上还是需要政策照顾的“弱势”群体。作为创业者,需要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承担风险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艺术,而这些都是医学生所欠缺的。因此,政府在制定创业政策时,要把重心倾向于没有创业经验而又富有创业激情的大学生群体。不能只涉及减免手续费与工本费等边缘性的优惠内容,而应该加大培训指导、资金支持、创业平台搭建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二)创业服务机构僵化——职能单一,程序繁杂
各创业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导致在部分功能上重叠与缺失,有些服务部门空设职衔,对创业的指导和后续支持等功能未发挥半点作用,有些部门人满为患,权责不清,加之一些冗繁的程序,导致创业服务效率低下。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世界银行对84个国家的创业环境进行了系统调查,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公司从注册到开业,加拿大所需的审批时间最短,只有两天,中国内地需要7个步骤、110天;所需的注册费用,在英、美、加拿大等国为人均年薪的1%,而在中国为人均年薪的11%[1]。另外,我国的创业机构服务人员大多是常务性的工作人员,缺少对创业技能、风险评估、技术支持、企业管理等方面精通的专业指导人员,导致创业服务在有效性和实质性方面的欠缺,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
(三)高校力不从心——医学院校管理体系不够灵活,创业政策无实效
首先,创业教育在很多医学还没有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开设,甚至在很多医学院校没有创新创业的理念。其次医学院校制定的创业政策有限,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高等教育机构由于其不是政府职能部门,其出台的一些规定与措施往往缺乏法律意义上的权威效力,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公共政策,但对于大学生来说,他们在校期间仍然构成了这些措施或者“政策”的目标群体。而当前由高校制订的创业支持政策在许多情况下只能起到有效的宣传作用,实际意义不大[2]。“存在于大学内部的学生创业支持系统够成了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的起点,教学机构所做出的一些变革性措施既可能激励与帮助大学生更有效地实现他们的创业计划,也有可能因为学校的政策制定者不了解创业流程的真实情况,不了解创业活动的复杂性,最终导致只是以文件的形式存档的情况发生[3]。”最后,医学院校教学任务繁重,往往把创业教育当成一种终极性任务去做,往往只关心结果而忽略了创新创造的过程。
(四)创业资金不足——成为大学生抵御风险的瓶颈
调查显示,有73.47% 的大学生所能承受的自主创业资金不足10万元;61.63%的大学生认为“缺乏启动资金”是创业的最大障碍。对于大学生而言,创业的启动资金基本完全来源来家里的支持,由于家长对创业的认识程度不同、家庭条件不同,有的学生甚至得不到家里的任何支持,所以启动资金在创业初期至关重要;别外,创业过程中必然要面对各种未知风险,对于风险的规避一般以充足的资金作为基础,所以除了前期的启动资金外,学生手中的流动资金量基本代表着抵御风险的能力,如果流动资金过少,当遇到额外风险时,会直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最终走向衰落。
(五)舆论推崇成功——失败者无处疗伤
目前,无论是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支持,还是高校对创业的强力宣传,都不得不正视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极低这一事实。然而,了突显创业的重要性,一部分媒体过分地强调创业对社会的贡献作用,刻意地夸大了创业的实质价值,而对于个别成功创业者的过分报道,用典型的成功事例去代替众创模式的做法确值得商榷。人们往往中关注成功者,对于那些绝大部分在创业过程中走向失败的学生而言却无人问津,他们因此为创业失败而造成的心理挫折和物质损失更无处索赔。所以如何帮助创业失败者重新立业、如何恢复并点燃创业失败者的激情、如何建立有效的创业失败补救体系更应该是值得大家关注的课题。
二、构建医学院校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政策服务——有的放矢
首先,成立专门的创业指导机构。政府要考虑到大学生作为创业的特殊群体,与其他创业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存在着先天的优势和劣势,所以是否可以以公益性为基础,以帮扶大学生创业为出发点,成立单独的部门,配备专业人员,拨出专门经费,集中力量抓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其次,创业政策要有实效性、针对性、连贯性。政府的政策导向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创业的方向,也影响着大学生受益和实际程度,因此在制定政策对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时可以灵活运用:降低注册资本额度,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放宽创业经营场所,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高校毕业生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在考虑实效性和针对性的前提下,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指导与监管力度,保持各项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最后,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奉献化的咨询培训团队。咨询团队是大学生获得技术支的核心,是解决大学生创业困惑的有效途径。各省、市区要根据自身情况,成为专门向大学生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培训、指导服务的专家团队。专家团队成员要求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要求有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能够真正地为创业学生排忧解難,减少企业运营风险,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成功水平。
(二)高校服务——精英教育的延续
第一,医学院校在转变传统教育观念之前,要深刻地认识创业教育的真正意义。医学院校开展创业教育不是要求医学生毕业后去创业,而是一种基于创业理念培养之上的创新能力的开发,是基于创新能力开发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形成,而创业能力的形成除了知识层面外,内在的个性品质尤为重要,因此,创业在某种程度上不是知识的比拼,而中人格的驱动。所以创业教育可以理解为在以创业意识和创业理念为培养的普遍式培养下,对于有创业潜质的医学生进行精英式的培训指导。
其次,医学院校要建立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建课程体系的前提是师资,可以选拔校内从事企业管理、医药营销的相关教师,还应遴选有创业经验的社会人员、优秀校友,经过多方整合形成初步的创业师资队伍,建立基本的创业师资队伍。创业系列课程与学分挂沟,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根据不同的课程设置,选择自己感兴趣或希望了解的学科,每门课程都设置相应的学分,既能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也能稳固创业课程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此外,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同学应进行集中式培训或个人式指导。
最后,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职能。目前,医学院校大多都建立了自己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但其基本职能尚未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应体现三方面的职能:基本服务职能、技术服务职能、后续服务职能。基本服务是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的最基础形式,基本出发点是给大学生创业搭建一个施展平台,降低大学生创业的成本。基本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创业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办公设施以及各种代办服务等。技术服务模式是在基本服务模式上的提升,是为了增加所孵化企业的价值,是对科技园服务功能的进一步深化。增值服务的主要手段是能为入住科技园的企业带来专业化的提升价值的咨询服务:设立专家团队,帮助企业解决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和管理问题;帮助企业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生产操作规程等程序性文件;帮助企业完善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等企业产品标准;帮助企业进行产品申报工作;帮助企业进行产品安全性和稳定性等方面的科研工作[4]。孵化后服务,就是对即将离开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进行后续服务跟踪,继续为企业提供各种额外服务,随时了解出孵企业的发展变化,深入评估创业基地对孵化企业的切实效果,进一步分析并完善孵化策略。孵化后服务是创业基地职业的最高形式,是评估一个创业基地实效的参考依据,是为大学生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服务、使企业步入正轨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大学生创业成功的重要保障。
(三)资金服务——解决瓶颈的有力保证
第一,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基金的帮扶力度。政府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划分不同的赊贷标准,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是大学生创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政府重视大学生创业的重要表现。
第二,学校设立创业启动基金。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每年设立300万元的创业基金项目,对创业学生进行种子期的融资;上海理工大学启动了在校大学生创业資助计划,由学校设立专项资金,每年资助300个创业实践项目。当然,学校可以根据自身财力情况,根据创业项目的发展潜力,对每个创业团队提供500—5000元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能够保证项目的开展和基本运营。
第三,利用学校资源,去争取企业家的投资和政府的支持来设立创业专项基金。对于创业专项基金必须制定完善的基金管理制度,该基金只能用于创业的大学生,资助与大学生创业有关的项目,其他人员不能借大学生创业的任何理由动用资金。与些同时学校要建立配套的专项基金资助政策体系。可以建立诚信档案,所有使用基金的大学生的信誉全部载入档案,以增加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诚信的品格。在还款方式上可以进行分期还款,对创业困难或失败者可以延长还款期限,对得到基金支持而创业获得巨大成功者应该鼓励他们为基金注入资金。
(四)补救服务——创业失败后的重生
当前,人们往往只醉心于成功创业者的经验交流、典型树立、鼓励宣传,而在创业过程中陨落的绝大部分失败者则无人问津,甚至成为同学和家庭批判的靶子。这部分同学除了相当的物质损失外,还承受着强大的精神压力。因此,他们也需要额外的关怀与重视。政府作为大学创业的支持与引领者,能否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到对这部分同学进行补救,比如免费参加指导培训、免费接受咨询诊断,根据相关专家的诊断,深入分析创业失败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评估再创业的可能。这样既帮助了学生认识到创业的误区,又能真正地评估自己是否真正适合创业,找到最适合自己发展的路线。而作为创业学生的家长,也应该给予孩子无限的支持与关爱,在心理层面上给予安慰,鼓励他们重新创业的勇气,根据自身评估,明智地做出选择,选择再创业或就业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宋广辉.大学生创业遭受制度性冷漠[EB/OL].http://zqb.cyol.com/content/ 2010-04/11/content_3177211.htm.
[2] 叶映华.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困境及其转型[J]. 教育发展研究, 2011(01).
[3] Charles D. Lincon. The Policy-making Process in Higher Education[M]. Prentice Hall,1997.98.
[4] 毛华军. E校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研究[D]. 硕士论文,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