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迪
摘 要: 本文对大学生道德判断进行实证研究,考查大学生在进行道德判断时的影响因素和道德判断的依据。结果表明大学生的道德判断在性别差异上不显著,大学生在面对违法事件时表现得更公正,在多样观点的呈现下大学生的道德判断更关怀。
关键词: 大学生道德判断 新闻事件 性别差异
1.问题提出
有研究发现,人们至少有两种基本的道德判断取向:一个是科尔伯格提出的道德判断的公正取向,强调自主权、公正、公平、权利和普遍原则的重要性;二是吉利根提出的关怀取向,强调人际关系的意义和不造成损害的原则。
对于道德事件的测量一般有两种:一是在科尔伯格的研究中,道德两难事件都是假设的,并且与被试没有直接关系。二是真实的道德事件,如克雷布斯(Krebs)和沃尔克(Wark)发现,真实生活中人们面對的道德两难问题涉及四个大的类别:哲学性情境问题、反社会情境问题、亲社会情境问题和社会压力情境问题。其中反社会情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越轨,特点指当违反法律、违法犯罪、不公正发生时,个人应该如何反应;二是诱惑,特点是个人在面对诱惑时,是否表现得不诚实、不道德、不公正等行为来满足其愿望和需要、增加收益等。这两类问题在生活中更易出现,人们常常遇到这两类问题,因此作为测量道德差异的素材很恰当。此外,道德判断情景还与道德判断有关(Denton & Krebs 1990),本研究关注同时呈现多种不同的观点是否影响到个体的道德判断取向?这种影响是否与道德事件类型产生交互作用,共同影响个体的道德判断?
综上,本研究拟采用真实的新闻事件,考查不同类型事件(本人是否违法)和道德判断情景(当时是否有不同观点呈现)对大学生的道德判断取向的影响。同时考查大学生道德判断的性别差异。
假设一:不同类型道德事件对大学生道德判断有影响,在违法道德事件中更倾向于公正思想,在不违法道德事件中更倾向于关怀思想;假设二:道德判断情景对大学生道德判断有影响,有多种观点呈现的情景下,大学生更倾向于关怀思想;假设三:道德事件类型和道德判断情境存在交互作用;假设四:男女大学生道德判断取向不存在差异。
2.研究方法
2.1被试的选择
本研究总共选取某大学某年级学生200名,男女各半,所选对象没有参与过此类研究的经历。
2.2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的是自编测试卷。
2.2.1材料来源
本研究选取的测试材料都是近三年来社会上的热点事件,并且在著名“百度”搜索引擎理排行前十的并且引起广泛网友热烈讨论的,非常具有话题性的社会热点事件。并且从众多网友的各种观点中,选择代表“公正思想”和“关怀思想”的两类评述,经过组织和调整,通过内容效度评定,形成新的观点陈述。
问卷分为A和B两类。A卷的内容是关于不违法道德困境,B卷的内容是关于违法道德困境。因为是混合设计,所以A、B卷又各有两种版本,A1卷和B1卷是没有观点陈述的问卷,A2和B2卷是有观点陈述的问卷。选择四个典型的社会热点事件进行分类,不违法的道德事件有:“章子怡事件”和“范跑跑事件”;违法的有:“许霆事件”和“罗彩霞事件”。
试卷设计是先对事件进行客观陈述,让被试了解事件的状况,然后让被试就“事件主角是否应该受到惩罚”进行判断所得的分数作为因变量。本研究采用的是五点量表,划分为五个程度等级。“1”表示不应该受惩罚,“5”表示应该受到惩罚,程度递增,分数越高越代表被试的公正思想,反之是关怀思想,以“3”分作为分界线。
2.2.2材料的内容效度检测:请了25名心理学专业人士对内容描述的适宜程度作出了主观的评价,首先是问卷的内容效度,编制了相应的五点量表评价问卷,如:“请以下面五个维度来对陈述进行评分”,数字“1”表示非常不符合,数字“2”表示大部分不符合,数字“3”表示不确定,数字“4”表示大部分符合,数字“5”表示完全符合。
在专家评价中,只要出现两个以上等于或小于4.5分的,就该对此内容进行修改,删除那些敏感的文字,增加对事实的详细准确的描述。
2.3实验设计
本研究采用的是2×2的混合实验设计:2(不违法道德事件A,违法事件B)×2(无观点陈述1,有观点陈述2),其中道德困境类型是组间变量,有无观点陈述是组内变量。
2.4实验程序
首先,随机选取200人作为被试,男女各半;再进行随机分配,分为两组,每组100人,男女各半;将两组人员安排到不同的教室。由操作人员进行指导语,然后对每一份试卷进行标记,同时,不向被试告知一周后会再测,让被试没有心理准备。一周后,根据试卷上的标记找到同一个人接着做另一份问卷;然后回收问卷,将被试缺失,不能一一匹配的问卷作为无效问卷进行剔除,统计最后的有效数据有110组,剔除25组无效问卷。对数据进行整理录入工作;最后,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
3.数据结果和分析
3.1统计结果
本实验的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16.0进行录入、统计和分析。在不同的道德事件中,被试在有无观点陈述的情况下进行测试,成绩见表1。从表1看出在不同事件中,有观点陈述的情况下得分都比无观点陈述的情况下低;在不违法道德事件中,有无观点陈述下的得分差异的程度大于在违法道德事件中的得分。本研究还对性别做了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t=2.45、P﹥0.05,所以性别对道德判断的影响不显著。
为了考察主效应是否显著及不同道德事件和有无观点陈述两个因素在测得成绩上是否存在交互作用,我们对研究所得数据进行了多因素方差分析,得出如下结果(见表2)。
统计结果表明,道德事件类型的主效应显著 F(1,116)=14.017,P<.05,通过表2可以看出被试在面对违法道德事件进行道德判断时表现出公正道德取向,在面对不违法道德事件时,表现出关怀道德取向;有无观点的主效应显著,F(1,116)=48.132,P<.05。从表2可以看出,被试在观点陈述后进行道德判断时表现出关怀道德取向;道德事件类型与有无观点的交互作用显著,F(1,116)=12.032,P<.05。
4.結论
本研究通过实验方法考察了不同情境下大学生道德判断的倾向性,即在不同道德事件类型、有无观点陈述对大学生道德判断的影响及两个因素间的交互作用,随便考察是否存在性别差异。得出以下结论:(1)大学生在对违法道德事件进行道德判断时更倾向于采用公正道德取向,面对不违法道德事件时表现得更加倾向于关怀道德取向;(2)在有观点陈述的情况下,大学生的道德判断更倾向于关怀道德取向;(3)有无观点陈述与不同类型的违法道德事件在道德判断上有交互作用。具体是:不违法道德事件中,通过观点陈述后,大学生道德判断的结果表现得倾向于关怀思想,而在违法道德事件中不存在此变化;(4)本研究中,男女大学生道德判断取向不存在性别差异。
5.结语
本研究通过实验的方法,考察了大学生道德判断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为道德判断的研究作出了实证贡献。研究所选取的典型社会热点事件,只是单纯地从是否违反的二分变量进行划分,其实分类可以更加的多样化,考察也能更加的全面化。再次,尽管本研究采用的试验验证了最初的假设,但是一个试验仍显单薄,建议后来的研究编制更多有特色、有效的施测材料,从多个角度去验证本研究提出的假设。最后,本研究所采用的事件材料都是来自社会真实事件,没有通过进一步的质性调查研究来更深刻地了解被试的思维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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