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咏梅
摘 要:固定资产盘查是企业每年都必须进行的一种财产清查,在企业盘查的实务中,固定资产盘亏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相反的,固定资产盘盈却极为少见。所以,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就相对比较简单。可是,固定资产盘盈的原因和种类有很多,情况也各有差异,对所有的固定资产盘盈进行笼统的处理是不恰当的。对此,本人总结了国内一些会计学者的观点和看法,借鉴了国外一些专业人士的思想,并通过实践与思考,把固定资产盘盈按照原因的不同分成三类8种。同样的,由于会计处理和盘盈的性质不同,在税务方面的处理也要有不同之处,也不能一律按照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全额补提以前年度所得税,具体的详细分析与解释在本文中也都有相应的探索与结果。
关键词:固定资产; 盘盈; 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
一、 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盘盈的定义与性质。要理解固定资产盘盈的性质与定义,就要了解什么是固定资产和盘盈。1、固定资产大多数情况下是要为生產产品而持有,在个别非生产企业中,固定资产担任提供劳务的任务,以及进行经营管理或出租的有形资产;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应该较长,一般都超过一年,即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即为固定资产的定义。在现今中国的制造业企业的资产中占重要部分的,就非固定资产莫属了。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形成原因与分类。总的来说,固定资产盘盈的原因有以下两种:漏记与错计 。如果企业会计在日常工作中,对所有的业务都进行了及时的登记,那么固定资产盘盈就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一些没办法做到及时登账的特殊企业除外)。所以在此,本文就以错计与漏记为前提,把固定资产盘盈的原因细分为以下八种情况:
1、由于购入固定资产时漏记,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2、由于购入固定资产时错计,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 ;3、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已经提够,但却仍在使用,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盘盈;4、由于经营需要而租入固定资产,未能偿还,从而造成了形成的固定资产的盘盈;5、由于接受捐赠时漏记,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6、由于出租固定资产后接受赔偿,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7、由于前期差错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8、未知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
为了使理论思路清晰,我把以上八种原因归为三类:1、由于本期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和由于上期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2、重要的固定资产盘盈 和 不重要的固定资产盘盈;3、错计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漏记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以及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
二、分析所有种类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税务处理
(一)分析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1、国际上对固定资产盘盈的看法。在固定资产的盘查中,除了处理盘盈所得应该通过的会计科目外,盘盈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也要确定一个合理的价值。
2、国家现行准则中做法的理论分析。在国家现行准则中,无论固定资产的价值大小,使用时间长短以及固定资产盘盈所属的会计期间,统统一律作为以前年度的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但是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反应企业在某个时点和某段时间内,真实的、完整的财务信息。
但是企业有时也有偶然的特殊状况,比如固定资产盘盈的数额较大,产生的影响较为重要;又或者是固定资产盘盈是因为本期的差错。所以根据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我认为在遇到类似这种偶然情况时,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对相应的科目进行冲减,不能继续照搬现行准则的规定。根据前文分析的三类情况,处理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建议:
(1)属于当期的固定资产盘盈:由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属于当期差错,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因此不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而是相应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应付账款”“实收资本”“管理费用”等科目。
1)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由未知原因形成的情况,应以其用途为依据进行处理。若该固定资产继续用于生产相应产品,则将其作为营业外收入冲减当期生产成本。会计处理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营业外收入”。
2)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由未知原因形成,应以其用途为依据进行处理。若该固定资产用于办公室或者管理层,则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冲减当期费用。会计处理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管理费用”。
3)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由本期购入未记账形成,应以入账价值为基础补记当期的相应项目,增加应付账款,而不能作为以前年度利得,也不能确认本期利得。会计处理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应付账款——XX公司”。
(2)属于前期的固定资产盘盈:
1)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以前年度错记漏记形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与实际情况都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则应予以调整,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若此时,以前年度利润为零或为正,则应以盘盈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基础,以企业所得税率和盈余公积率为计提比率,分别补缴企业所得税和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并结转未分配利润。
2)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以前年度错记漏记形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与实际情况都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则应予以调整,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若此时,以前年度利润为负,且盘盈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刚好能够弥补上期亏损,或者还不够弥补上期亏损,则不应补缴企 业所得税,也不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只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二)分析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的税务影响。在我国税法中分为两种情况:(1)该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不能确定(2)该固定资产有可以确定的市场价格。对于两种情况下盘盈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有不同的确定方法。在情况(1)中,固定资产应用其未来能带来的现金流入计量它的价值,这种计量方法与现行税法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计价理论相同;在情况(2)中,固定资产应用其市场价格减去按照其新旧程度估计的损失后来进行计价,此种计价方法异同于税法的规定。
三、对于不同处理方法的对比
在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方法简单方便,并且符合大多数企业的大多数情况,即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现盘盈,即使盘盈也不会有大额重要的盘盈。所以准则选择了一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和所得税。
四、总结分析结果,提出新的建议
总之,我认为固定资产的盘盈不应该一律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来进行组织核算,应分别根据固定资产盘盈的原因和其价值的大小等这些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会计方面的处理。还要考虑税法的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如下几点:
第一:盘盈所得的处理问题
不同期间形成的固定资产会计差错,从而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要记入不同期间的财务报表中去。由于上期原因形成的本期固定资产盘盈所得,应调整上期报表。
第二:入账时,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在新会计准则规定中,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该是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减去其应提的折旧之后的价值来确定。这个问题在袁有斌和李昕诺的文章《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异议》中有不同的看法。
第三:盘盈通过的科目问题
如果盘盈的固定资产是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来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本期的会计差错,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因为会计记录本身的问题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不能确认为所得,而应该视为对账目的一种调整,直接进行补充登记,调整有关科目即可。(作者单位: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
参考文献:
[1] Partenie Dumbrav,Accounting policies applied by entities and the value of fixed assets[J],Studia Universitatis "Vasile Goldis" Arad,2012
[2] 龙银州,谈谈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J],新会计,2011
[3] 龙银州,再谈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J],新会计,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