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研究项目“经费到账模式对我省公办高职院校行为影响的研究”(2013JK265)及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课题“高职院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模式研究”(GZYLX1213338)的成果之一。
摘要:我国现阶段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核心工作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如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呢?本文从高职教育的视角,通过分析最新的政府政策文本,认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存在三个困惑需要进一步厘清:体系导向——就业还是升学?体系内涵——高等职业教育还是应用技术教育?体系主导——市场还是政府?并提出相应建议:坚持就业导向、强化高职教育内涵、突出市场机制作用。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层次;市场2014年无疑是我国职业教育新一轮改革元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相继出台,吹响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改革号角。如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本文在学习《决定》和《规划》的基础上,试图从高职教育的视角作批判性思考,以期更好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提出与表述
1.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提出。在上世纪,我国一直沿用“职业教育体系”的概念,直到200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才首次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但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和特征没有过多表述,仅提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以及“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和特征有了明确表述: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了更多的表述: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加强职业教育内部的有机衔接,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的相互沟通。归纳起来,核心要点就是完善层次和多元立交。[1]
2.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最新表述。2014年的《决定》和《规划》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表述和构思无疑是最新颖、最全面、最详细的,并对完善层次和多元立交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首先,明确提出发展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决定》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并“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第二,明确提出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由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后承担。《决定》提出,“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第三,明确提出横向和纵向的学生成才的“立交桥”。《决定》提出,“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规划》也提到,“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
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困惑——高职教育的视角
1.体系导向:就业还是升学
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新“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方针,经十多年的努力,取得辉煌成就,人才培养规模与服务社会能力取得新突破,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尽管“以就业为导向”这一方针存在一定的争议,认为不能简单地把职业教育完全变成了就业教育,过分重视招生和技能教育,从而忽视对学生的以职业素养为重点的全面素质教育。[2]但对于高职教育应该是就业教育还是升学教育的问题,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者,政府行政机构还是各个高职院校,都是形成一致的共识:坚持“以就业为导向”。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导向是什么?是继续坚持就业为导向呢,还是升学为导向?解读《决定》和《规划》,笔者发现,在指导思想的表述中两个文件都明确“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但在具体措施上,却转而鼓励升学。《决定》和《规划》提出“提高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由此有充分理由可以预见,不管愿意与否,衡量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社会声誉的核心指标将由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转向升学情况。相对前者,后者评价更加直观、更加快捷、更有吸引力。面对生源竞争不断加剧的高职院校,在日后的办学过程中将更加困惑和迷茫:办学理念应该是就业为导向,还是升学为导向?专业设置标准应该是满足市场需求,还是对应普通院校招生?人才培养体系应该是满足岗位技术技能需求,还是对应普通院校招生考试科目?师资队伍建设标准应该是“双师型”,还是侧重普通院校招生考试的辅导教师?等等。
2.体系内涵:高等职业教育还是应用技术教育
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层次还是一种类型,近年一直都在争论之中。层次论认为,高等职业教育就是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高职院校只有“安心其位”,才能办出特色,才能有发展,而不应一味盲目追求“上位”,从而丧失特色。类型论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它应该有其完整的教育体系,包括大专、本科、硕士、博士。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第一次在政府政策文本中确认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3]
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如何定位高等职业教育呢?《决定》和《规划》对此没有明确的表述,反而给人增加一种困惑: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技术教育究竟是什么关系。《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并明确发展路径:“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按此理解,高等职业教育无疑是一种类型,它不仅有专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也应(将)有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承担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院校将是由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而来的高校,它们从普通高等教育转型为高等职业教育,理所当然成为职业院校中的一员,只不过办学层次是本科而已。但事实并非如此,《规划》明确划定职业院校仅是“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统称”,并不包括承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院校。后者不属职业院校,而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普通本科学校具有平等地位”的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并且,《规划》在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基本原则中进一步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学校面向社会需求办学,增强职业教育体系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也即说,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及其“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都不列入职业教育范畴。这样人们就困惑了: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是什么?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承担的是应用技术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分别是什么关系?
3.体系主导:市场还是政府
美国伯顿·克拉克创立的“高等教育协调三角”模式一直是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研究者采用的主要范式。该模式认为高等教育发展主要受政府、院校及市场三种力量同时影响,这三种力量可以整合成一个三角形,每个角代表一股势力的极端和其他两股势力的最低限度,三角形内部区域则代表三股势力不同程度的结合。[4]有学者认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历史上的重大创新都不是依靠政府强化管制取得,院校的自生秩序和宽松的环境才是高等教育重大创新的必要条件。[5]
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过程中,如何协调政府、院校和市场三者的关系呢?《决定》在指导思想上就明确“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并把“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列为第一个基本原则,同时强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市场机制的内涵是什么?笔者认为,主要包括需求平衡机制和公平竞争机制。需求平衡机制是指提高高职院校的市场敏感度,加强与社会需求的紧密对接。公平竞争机制是指营造院校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其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的自觉性。“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内容,无疑更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也即说,谁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谁具有承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能力,谁就可以(应该)承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这应该通过公平竞争而定,市场筛选而定,而非由政府“钦定”。然而,《决定》却明确规定“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只能由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而来的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承担。这不得不让人们困惑: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究竟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还是直接由政府“钦定”?
三、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思考——高职教育的视角
1.坚持就业导向。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新“种”,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快速发展壮大,成为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并在一定程度上赢得社会的认可。这与其倡导“就业导向”的办学理念、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的培养目标、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等有着紧密关系。当前,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坚持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并在措施上落实到实处。笔者认为,提高“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推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的课程和学分互认以及转学、升学,与“就业导向”的指导思想不符,只会把高职教育演变成普通本科教育的“预科班”,极大弱化高职教育本应具有的本质特征,甚至把这几年高职教育所取得的成果毁于一旦。因此,此举应该慎行。
当然,上述措施慎行,并不意味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依然是“断头路”。笔者建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每个行业不同需求,积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市场需要本科层次职业人才,高职院校就不应仅限于专科层次;专科层次职业人才能满足市场需要,高职院校也不应一概升格为本科层次。此举既继续坚持“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又满足市场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个人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
2.强化高职教育内涵。众所周知,高职教育经多年发展,已形成一定的社会认可度和社会声誉。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无疑应该进一步强化高职教育的内涵,改变人们高职教育等同专科教育、低等教育的印象,从而进一步提升其社会认可度和社会声誉。因此,笔者认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前提,是进一步明确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种类型,它包括专科层次、本科层次,甚至更高层次。承办各层次高职教育的院校都统称为职业院校,而不应另起炉灶,再增加“应用技术类型”一类的名称。对于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而来的高校,一概改称为职业院校。通过“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探索本科层次职业人才,只会进一步弱化高职教育内涵,只会进一步强化高职教育等同低等教育的社会印象,严重阻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当然,职业院校也有不同层次之分,负责专科层次职业人才培养的院校统称为专科职业院校,负责本科层次职业人才培养的院校统称为本科职业院校。
3.突出市场机制作用。众所周知,高等教育的数量扩张往往可以由政府通过政策扶持直接推动,但高等教育的质量则更多依靠院校自身的竞争进行提升。当前,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高职教育质量,对政府来说,关键是维护和鼓励职业院校的自生秩序,营造宽松的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职业院校通过公平竞争,努力提升其在高职教育系统、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因此,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政府应放弃“钦定”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举办的办法,改为允许有条件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一并参与竞争。我们相信,通过院校之间的充分竞争,一定能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科学和合理,一定能使职业教育更加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邹 忠.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内涵研究述评[J].现代教育管理,2013(4):97-100.
[2] 冯胜清. “以就业为导向”切莫走偏[N].中国教育报,2012-03-21.
[3] 陈宝华.比较视角:单轨制还是双轨制有利于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J].江苏高教,2010(1):134-136.
[4] [美]伯顿·克拉克 等.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M]. 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79.
[5] 邓耀彩. 高校定位:自生秩序还是管制[J]. 高等教育研究,200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