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华
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展以来,安徽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修志工作;全省各市县区修志工作者,呕心沥血,辛勤耕耘,工作稳步推进,健康发展,成果丰硕。至2014年10月,安庆、黄山、蚌埠、六安、马鞍山、合肥、淮南、阜阳等16个地级市志和105个县区志相继出版发行。《芜湖市志》《淮北市志》《淮南市志》《合肥市志》《滁州市志》《马鞍山市志》《萧县志》《定远县志》《凤台县志》《无为县志》《望江县志》《九华山志》《八公山志》《太湖县志》《枞阳县志》《舒城县志》《霍山县志》《霍邱县志》《金寨县志》《合肥市包河区志》《六安市裕安区志》已出版发行,《寿县志》《六安市金安区志》《叶集试验区志》也已办理出版即将付印。有些采编提供市志资料的市直单位在完成资料长编的同时,也有部分单位编印了部门或单位志。如《六安市交通公路志》《六安市军事志》《六安市人民医院志》《六安市卫生志》等也先后付梓。
细读新志,收获不少,数量、容量上去了,质量也较往届有所提高,令人欣慰。但质量方面的问题也还有一些表现。笔者拟就发现的质量问题谈点浅见,望能引起修志工作者注意。
存在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框架设计问题。突出本地本区县特色特点和时代特点在谋篇布局上、各相应章节篇幅容量上缺乏应有区分,仍有落入传统框架、篇幅设计套路,形式上、容量上与本地特点、时代特点结合不紧密,特色突出不够。
二、图(照)选用问题。图(照)是志书体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大部分编纂者只注意文字把关,对图(照)关注不够。甚至书稿都在印刷厂编排了才开始找图、照,以致造成很多问题。如只注意数量,不注意质量,有的用图(照)过多,喧宾夺主,成了“图主文辅”;“图说”太简单,要素不完整,资料价值不太大;有的用图不准确;不应入志照片编进志书;市县主要领导人、先进个人和单位负责人收录标准照;该突出主题的不突出,大小规格一样;随文插图少,编排也不符合要求;地图未采用国家测绘部门和有关部门绘制或者审定的地图,有的部门志甚至使用自己绘制的地图……
中指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图、照的规定:“图照的选用应当注重典型性、科学性和存史价值的统一,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选用尺度。图照与文字内容相配合,图照的说明文字要准确。除立传人物外,地方领导人和地方志书编纂人员的标准像不得入志。”中指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下称《质量规定》)要求:“图、照注重典型性、资料性,从不同角度反映变化的情况”,“地图采用国家测绘部门和有关部门绘制或者审定的地图,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采用测绘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照片无广告色彩。除人物传、人物简介外,无个人标准像”,“图的制作规范,要素齐全,包括必要的图题、图例和注记,注重使用位置图、地形图、政区图、交通图等”,“照片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的地位及时任职务等。”并同时要求:“文中图统一编号。”
三、编排格式问题。编(篇)、章、节标题排列不规范:同一志书章、节、目、子目、细目标题,有的居中排,有的靠左排;各级标题字体、字号层次不分,未按“由大到小,由重到轻,变化有序,区别有序”的原则;标题文字未作间空处理等。
四、表格形式问题。要素不完整,表题、表序、表体、数据、计量缺项,“开敞式”“封闭式”不统一;表未随文走;表前加“附”字;表内上下栏目数字相同时,在下栏里写“同上”字样,未掌握的数据,用空格或“×”表示;表内数字排列不对应,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统一;表题表述不准确,造成表体矛盾;表脚“表注”不做字体变化;有的表题名为统计表、情况表、概况表、基本情况表五花八门等等。
《意见》要求:“表格设计应当科学、规范,内容要素齐全,形式清晰美观。”《质量规定》:表格“设计合理,要素齐全,内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表格包括表序、表题、表体和必要的表注等。表题的时间、范围、主体内容和表格性质等要素齐全。全书表格样式、编号统一。”
五、文字错误问题。文字差错是志书的硬伤,因为校对不严,文字错误现象严重。主要有漏字、多字、串字、错别字等。
《图书差错质量认定标准》(下称《认定标准》)规定:“一本书的差错率如果超过万分之一,就是不合格图书。”《质量规定》要求:“编辑、校对符合国家关于图书质量管理的规定,全书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
六、行文表述问题。有的表述不准确,“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为胡锦涛同志“发展观”、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写为“解放前”“解放后”或“建国前”“建国后”;“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在北京的政治风波”,写为“六四”动乱、“北京学潮”“天安门事件”“暴乱”等;“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写为“法轮功”分子;“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写为邓小平“南巡讲话”;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缩略为“四大班子”;单位“主要负责人”,写为“一把手”,等等。
七、标点符号问题。问题有二:一是分不清波纹线“~”,一字线“—”,半字线“-”和破折号“——”的区别。如1~-8℃、100~200米、10~50%、200~500元。省掉“℃”“米”“%”“元”。交通线路表述出错,如“叶集→六安”“舒城~六安”“霍山到六安”,应为“叶集—六安”“舒城—六安”“霍山至六安”。特别是连接“时间”时,弄不清用波纹线“~”还是一字线“—”。二是阿拉伯数字、汉字数字、英文字母标序时,后面的标点符号误用或混用。如1.2.3.1、2、3、1,2,3,……(一)、(二)、(三)、(1)、(2)、(3)、①、②、③、混用,甚至1、2、3、1,2,3,和A,B,C,或A、B、C、等等。
《质量规定》要求:“数字、量和单位、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八、书名封面页扉页环衬页问题。封面页扉页合称书名页,是志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的志书对此不重视。规范的书名页文字包括“扉页和版本记录页”两个部分,“扉页”内容必须和封面内容完全一致或加注编纂竣工日期,ISBN的版本记录页应载:书名、作者、出版者、印刷厂、发行者;开本、版次、印次、印张、印数、字数、日期、定价、书号。《内部图书准印》的志书应载:书名、作者、印刷厂、开本、印张、印数、字数、日期、准印证号,不标定价。只有公开出版的图书刊物才可标定价。志书前后的环衬页也是不可缺少的,大型正规书籍都是应该有的构件。
九、版心和书眉问题。版心安排“天头”过窄,“地脚线”过大,装订线设置太窄;书眉未按“双页码用上一级标题(或书名),单页码用下一级标题(或篇、章名)”编排。
《质量规定》要求:“版面格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装帧美观、大方……”
十、开本脊背问题。开本过大或过小,按志书出版有关规定,市县级志书开本应统一为正度16开(787×1092毫米)本,有的却印为大16开(889×1194毫米)本。纸张选用未挑选高质量的纸张印刷志书,为节约经费而选用较差纸张,使志书达不到质量要求。装订质量差、有的装订为圆脊背,有的却装订成方脊,有的容量少的志书脊背甚至未锁绞线,难以长久保存。
十一、人物排序问题。部分志书把“人物简介”写成“干部履(简)历表”,只记载工作时间、任职情况,没有将其人的主要成绩相结合,无闪光点和个性。有的县区志书人物编排按职务职称高低,有的按生死各分,有的部分按生年部分按卒年,有的年分月不分,排序有显混杂。籍贯有的记为祖籍地,有的记为出生地,有的依父亲生地,有的依爷爷生地,更为杂乱。《质量规定》要求,生不立传。在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以外记述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记述人物准确、客观、公允。人物传记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主要经历、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人物简介简记人物履历及主要事迹,一般百字或二三百字以内,不面面俱到。人物表要素不缺。人物排序要按出生年月或殆卒年月,通篇协调一致。
十二、内容陈记问题。记载简单,事件资料、数据、时间、地点有残缺或不精准,有不少抽象概括代替据实陈述问题,纵述有断线,横陈有缺项现象。有些目下条下甚至节应有资料因一时难找难寻就不下工夫搜寻轻易放弃了,有些条目标题下只是干巴巴的几句话即算了事,以致形成条状、块状内容很是单薄,使志书应有的资料性作用大打折扣。有的以写工作总结式行文,或陈述式、工作总结式混杂行文,编纂未能尽情修订或改写修正过来,不完全符合志书志体撰写行文要求。
十三、附录问题。多有三种情况:一是没有,时限内有些重要文件、文献等极具反映时代和历史史料价值不宜记入志体的东西被遗失了;二是不当,有些该记入相关章节正文的则记作了附录,有些该入附录的则作为专题记入了志体章节中;三是内容篇幅大,个别志书附录占了全书内容的较大分量。《质量规定》要求:“附录的原始文献、补遗考订等资料具有重要存史价值。”是应该重视对待的。
十四、目录翻译(英文)问题。翻译者参差不齐,汉翻英词义不准,英文字母不准,有的还出现错误。不少县区志为少花点钱和简便省事就近请一般的中学教师进行翻译,加之交译时间短来不及反复推敲打磨就需催稿完事,错误在所难免。
十五、出版问题。有少数新设新改新立区地方或部门的出版或文化政策意识不强,志书编纂成后不愿提请出版社正式出版,舍不得花几万元出版费,认为交正式出版费时费事,还得付出版费、稿费等,增加经费困难。有的认为自己编写的是自己的资料,不办理出版审核手续也印刷成书或办个不花钱的内部准印证印书。对“内部资料”,国家也有规定,即“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成册、折页或散页印刷品……”,而且同时明确:“印制内部资料需办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否则,就是非法出版物。即使办理了准印证,其志书也只能是内部资料,只能内部使用,反而连自家网站和互联网也不能登载,以致公开使用受到较大限制。
原因解析
志书出现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编纂者对志书的标准和行文规范学习不够,或不能灵活应用在实际编纂过程之中,或是态度亦或执行不严。
二是撰稿时下功夫不够,主编未认真统稿。由于志稿为多人撰写,主编行为不到位,没有发挥统帅作用,致使体例、文风、语言不统一。
三是时间要求紧,急于出书,校对不认真、不严谨。有的则过于自信,自己的志稿不愿意让他人审订,或是有别人提了合理意见也不愿意采纳。
四是为节约成本,低价选择小印刷厂或技术力量弱的非正规印刷厂付印,无法胜任志书排版印刷要求。
五是编辑校对人员没有实行责任制,或因各种原因多次换人校对,或是校对人员之间、校对人员与印刷厂编排人员沟通不够;亦或有时校对人员前校也校对出来了但排印人员改错了地方,或是几校之后有些烦了忽视了改错的再复校。
根治途径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质量出现问题,不但降低了志书本身价值,而且还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必须严把质量关。志书的编印与其他图书一样,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来操作。我们应该做到:
一、高度重视,认真严谨。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编修志书就最讲认真。一字一句都不让轻易放过,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来修,仔仔细细去打磨。
二、严格按国家修志和有关图书出版规范执行与审订把关。《质量规定》对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志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刷”四项,四项均合格,为“合格”志书,如果有一项不合格,质量为“不合格”。编校质量标准以差错率为依据,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为“合格”。
三、内容质量与形式质量要两并重两结合两兼顾。对志书内容,我们既要从“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结构合理性、表达的规范性”等方面字斟句酌,还要考虑装帧设计、印制、材料等方面。
四、印刷装订校勘要精细精准。印刷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校一读”。校对志稿时,一定要专心、细心,对字、句、标点符号逐一校对,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五、结构设计谋篇布局与各自篇幅容量要适宜,尤其要突出市县区当地特色特点及时代特点。按志书体例要求,编目设置分类科学、归属得当。《质量规定》:“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类目的升格或降格,使用适当。”
六、体例完备严谨,允许继承和合理创新。《质量规定》:“文风朴实、语言简练、流畅,符合行文规范。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使用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使用口语、方言、土语、俗语适当;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词语;不用模糊、空泛词句。”应按志书体例基本要求,做到体例主体完备,但同时也不能墨守陈规,在继承前志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应结合本地新情况与时代发展要求有所创新,与时俱进,特别是党政部门、单位体制机制多经调整改革演变及国家基本国策确立与贯彻实行等等,在志书编纂体系设置体裁归纳编写技术技巧等应与之不断变化演进的实际相适应。
七、装订制作要精良。志书的版式设计、图表绘制符合规定,装帧达到要求,印制符合国家标准。装订线尺寸、开本大小、眉头页脚、圆脊方脊,全国或一个省份应相对一致。
八、公开出版。无论新老县区或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区等具有县级以上行政管辖行为的区域单位,修编出来的市县区志成熟书稿,原则上不要为了省钱省事而以内部资料准印证形式印行,都应该提请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