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促調研土地資源加大公屋建設

2015-10-15 20:18
澳门月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議員機制醫生

立法議員陳明金、施家倫、宋碧琪於8月15日下午3時在其等新口岸議員服務處舉行今屆立法會第二會期工作總結記者會。三位議員分別代表介紹了過去一個會期監督政府依法施政、服務市民及立法方面的工作。

施家倫介紹,過去一個會期,三位議員及其服務團隊設立了定期接待市民的機制,亦通過Facebook、微信公眾平臺、澳門民生網來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共接獲市民求助個案4,860宗。其中,房屋問題依然最突出,促請政府建立公屋的恆常性申請機制,完善社屋例外情況的評估機制,調研土地資源、加大公屋建設,以及盡快啟動都市更新計劃。並希望當局完善醫療機制、回應超齡子女訴求、保障居民內地置業等方面的問題。以下是施家倫議員講話全文:

下面我總結下,我們團隊,在社會服務方面的工作。上個會期,我們團隊設立了定期接待市民的機制,在過去的兩年,我們每週定期到各區的議員服務處接待市民,聽取意見、處理個案,亦通過Facebook、微信公眾平臺、澳門民生網來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也有很多朋友直接打電話約見我們求助。

這個會期,我們團隊共接獲市民求助個案4,860宗,其中各類諮詢3,666宗,需要持續跟進的有1,194宗。這些需要跟進的個案主要涉及:房屋事務(291宗,24.37%)、法律援助(155宗,12.98%)、投訴(74宗,6.20%)、家庭團聚(65宗,5.44%)、公共行政(65宗,5.44%)、民政民生(63宗,5.28%)、醫療事務(57宗,4.77%)、勞資事務(54宗,4.52%)、交通事務(52宗,4.36%)等等。在接個案的過程中,我們也發現跟市民切身利益關係比較大、市民比較關注的幾個訴求的問題。

一、住房問題依然突出

我們接到不少困難家團求助,有業主加價被逼遷,有家庭遭遇變故承受不起貴租,希望可以申請社屋或者加快上樓。回歸以來,政府開了五期社屋申請,相隔時間短則1年,長則3年,期間貧困家團申請無門,住屋保障缺位。上一次的社會房屋申請是2013年5月至8月,距今已經有2年時間。社會房屋作為住屋方面的最後保障,必須要做好。政府需要加大社會房屋供應量,短期內盡快重開社會房屋申請,長期要建立恆常性的申請機制。

另外,許多經屋家庭的子女在申請社會房屋或者是經濟房屋的時候遇到困難無法申請。就房屋局處理“例外許可”申請時的酌情權問題,我們希望當局可以盡快檢討《社會房屋制度》和《經濟房屋制度》,明確例外許可的具體情況。特別是對於社會房屋的例外許可,需要建立完善的評估機制,透過跟社工局的跨部門合作或與社服團體的合作,對申請家團進行入戶調查,充分評估其緊迫性和危機程度,及時地幫助這部份家團。

我們也接到不少青年人反映,萬九公屋疏導的是歷史遺留的輪候隊伍,希望政府做好后萬九規劃,支持適婚青年上樓。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認為,政府要全面調研土地資源,在每年的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出每年公共房屋、私人市場推出的單位數量及其土地來源。特別是要嚴肅跟進A區填海工程延誤問題,如果A區填海進度一直延誤,不僅二萬八公屋落成無期,輪候家團只能望梅止渴,還會影響港珠澳大橋的接駁、學校村等城規的實施。另外,必須要加快啟動都市更新計劃,盡快公佈預留土地建中轉房、重新修訂法律文本、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這三方面的計劃,研究成立類似香港重建局的公營機構去主導重建工作。

另外,我們還接到不少市民反映石排灣公屋的交通配套、商業配套不足問題,經屋質量差、社屋管理不合理、樓宇滲漏水等問題,我們都一一做出了跟進。

二、醫療服務水平急需提升

多位市民向我們反映,有醫院醫生不按專業流程檢驗,一些私人診所存在醫生看完病不給處方、開出藥品沒有註明名稱的問題。這些非專業、不規範的做法,使得患者的知情權無從保護,也增加醫療糾紛的風險。接到這些投訴之外,我們立即與醫院進行協調,也向當局提出要加強執法,提升行業操作規範。

另外,我們在協調多宗醫療事故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過於簡單,醫院和家屬缺乏有效溝通。在法醫鑑定方面也存在不足,在發生重大醫療事故的時候,屍體剖驗報告以司法當局或刑事警察機關的名義作出,但具體實施屍檢的官方法醫鑑定人在衛生局擔任職務,報告的公正性受到質疑。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建議當局進一步規範醫院死亡報告,並改革官方法醫鑑定人的地位,使其獨立於衛生局,提升屍體剖驗報告的公信力。

此外,我們還組織近十個醫療團體和多名法律界人士就醫療事故、醫療刑責展開討論,在座談會中,多位醫生談到談到醫生的醫德、醫生專業水平的問題,希望病人多信任醫生,建立和諧合作的醫患關係,也表達了醫院醫生和護士人手不足的問題。需要注意的是,離島醫療綜合體2019年竣工之後,根據衛生局的估計,需要合共約1,730名醫療專業人員。這部分人資問題如何解決?當局應當及早制定相應的對策。

三、家庭團聚的訴求

需合理關顧

多年來,我們持續跟進超齡子女的團聚問題,積極向特區政府反映大家的訴求,陳議員也藉助全國政協等機會,向中央轉達意見。

2009年11月,應特區政府的請求,中央有關主管部門經與特區政府多方協商,決定將解決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來澳門定居、與父母團聚問題,納入正常的赴澳定居安排。相關政策規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申請人在其親生父親或者母親於2010年11月1日及前取得澳門居民身份時未滿14周歲,其親生父親或者母親在2009年11月1日後仍定居澳門,可以申請前往澳門定居與父母團聚。相關政策從2009年12月正式實施後,符合條件的“超齡子女”陸續申請來澳定居與父母團聚,並較好融入澳門社會,安心工作和生活的同時,為澳門的新發展發揮能力和作用。

但是,目前仍有一批本澳居民在內地的“超齡子女”未能如願申請,原因比較複雜,其中不少是因為父母當時所獲取的臨時逗留證不被視為居民身份證問題,令他們的子女未能符合政策規定。據該批家長們的初步統計,目前本澳有關的家庭約有1200戶,涉及在內地的“超齡子女”人數約2313人。

我們三位議員除了藉助立法會反映之外,陳議員也透過其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在今年政協會議上,再次向中央建議,從人道立場出發合理解決這部分家庭的團聚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會持續關注和推動。

四、內地置業監管和兩地牌照

程序有待優化

本澳居民橫琴置業熱潮持續升溫,但是也衍生很多的置業安全問題。有業界人士指出,目前在本澳推出的橫琴樓盤,約有九成未獲內地預售許可證。

在這個會期,我等服務處亦接到數十位本澳居民求助,在珠海購房無法依約收樓入住,亦有人擔心不小心購置非法樓花血本無歸。對於這些個案,透過我們跟房屋局、消費者委員會和珠海市相關部門的溝通,基本得到圓滿解決。

另外,不少居民反映,內地已經實現6年新車不用檢車的規定,但是澳門的車輛不論新車舊車每年都需要驗車,司機每年都需要進行體檢,尤其是相關續牌的手續每年都要到廣州先可以辦理,程序較為繁瑣,辦理地點較遠。另外,因為本澳商業登記制度變化,導致在辦理繳納兩地牌保證金的時候出現商業登記證無法對應的情況。

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多次向當局反映相關訴求,亦促請特區政府加強與中央政府和廣東省的溝通,爭取在珠海甚至在澳門設立辦理“兩地牌”申請及年檢手續的辦事處,對於商業登記變更等一些歷史遺留的實際問題,進行靈活妥善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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