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的正确打开方式
新的《食品安全法》固定下来了两段式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是两大主体:农业部负责农产品以及转基因,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则承担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责任。他们同时受到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技术支撑。
这样直接改变了过去分管部门多,遇到事情各不认账的情况。监管主体的统一,降低了成本的同时,势必会提高效率,这对于预防食品安全的发生和事后追责都提供了高效的保障。
出了问题有人管,那么什么问题才会被管?新法增添了很多新的监管内容,尤其是对有重要民生印象的产品进行了专门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全程质量监控,配方应当经食药监部门注册,严禁分装和一牌多用;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涉及防病治病的功能,还必须在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中都明确声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转基因食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显著标识,未按规定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网购食品首次被纳入监管范围,新法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和审查许可证。
出了问题有人管,力度不到位的话,还是会有不法商贩铤而走险。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名不虚传:出现问题后,罚款的金额最高达到30倍货值,累计三次以上被罚款、警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就会面临停业停产乃至吊销许可证。
除了处罚力度大,责任范围也更加明确。在明知经营者的非法行为时,仍为之提供经营场所的人也会受到处罚。而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还体现在首付责任制概念的提出,第148条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付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惩罚性赔偿不仅仅限于要求十倍价款,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三倍损失的赔偿金。
数据:与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法在篇幅和内容上显现出了此次的决心和力度:条款从原来的104条增加至154条,而原有的104条中的修改量也达到了70%,总字数也从1.5万增加到将近3万字。其中,“食品生产经营”共涵盖51条,占整部新法的三分之一。最高罚款提升到货值金额30倍,消费者可要求生产经营者三倍赔偿。在对转基因食品相关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参与评估和制定的各领域专家有105人,专业检测机构40家。
农药:中国的农药产业在国际上举重若轻,作为全世界农药的最大供应商,全球农药三分之二依靠中国。但是,在当下中国,农药的滥用仍旧是一项隐症。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隋鹏飞说:“在中国,要全面保障农业生产,全面解除担心,有两件事:第一个是必须解决好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卖药的问题。第二个是从根本上必须解决好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买药的问题。”这次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和瓜果。对于滥用农药等违法行为除了相应的罚款,还会给予拘留处理。
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事实上只是一个行业的经营底线,而非最高限度。各企业在符合标准后,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目标制定更严格的标准,以赢得更忠实的市场。同时,标准并非越严越好,高标准高品质的食品带来的也是高成本。如果标准的严格度已经远远超出了企业的技术水平,市场供应就会出现问题,我们就会因此而饿肚子。那时候人口大国的我们就只能从国际市场寻求补给,这样迎来的也将会是无法承受的价格上涨。因此标准适当、符合国情才是关键。
距离新《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整合工作也还在紧张地进行当中,我们从新法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我们现存问题的解决难度。这部备受瞩目的《食品安全法》,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怎样的挑战?作为风险交流中的你我,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你我的新法,大家的安全。
(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