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计划财务处、防疫检疫处,济源市畜牧局)
保险联动惠民生集中处理保安全
——济源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经验总结
(河南省畜牧局计划财务处、防疫检疫处,济源市畜牧局)
【编者按】近年来,济源市积极探索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河南省畜牧局计划财务处、防疫检疫处会同济源市畜牧局对济源市探索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方面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进行了调研总结。现将济源市的做法刊登如下,以供其他县(市)学习借鉴。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济源市探索建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采取“主动报案、双方到场、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全程监管”方式,对病死动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济源市的主要做法如下。
领导重视是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的保障。一是济源市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畜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济源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日常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行工作,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畜牧、发改、财政、国土、公安、保险等部门和各镇分管领导参加的长效机制协调会,对济源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方案进行了确认,为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政府对年出栏5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自购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及病死动物尸体存放冷库,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对年出栏1 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猪场的冷藏设施配置给予50%的奖补;支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市政府每个给予100万元的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可按现行规定享受税收、农业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环评、燃气管道铺设等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督执法,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为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创新机制是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核心。按照农业部、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济源市创新机制,完善体系,建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六大体系,采取“主动报案、双方到场、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全程监管”方式,实现了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全域覆盖。
一是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对各镇的年度工作目标,各镇与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养殖场(户)与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承诺书,财政、环保、公安、保险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并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二是收集运输体系。以保险公司为依托购置小型密闭冷藏运输车,对养殖场(户)上报病死猪进行收集运输;对年出栏1 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配备冰柜,临时存放病死猪。养殖场(户)生猪死亡报告后,防检人员和保险人员同时到场,在做好现场查看、死因鉴定的同时承担病死猪收集、运输任务。
三是无害化处理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运送、集中处理”的工作思路,全市建设2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工艺均为高温化制,负责对全市的病死畜禽及其病害肉品、奶牛胎衣等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解决了规范无害化处理难的问题。
四是分段补贴体系。将国家每头80元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谁上交补助谁,谁运输补助谁,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养殖场(户)每头补助20元、收集运输每头补助20元、无害化处理厂每头补助40元,调动了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厂、收集运输三方的工作积极性,使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五是保险联动体系。全面开展养殖业保险,建立养殖业保险和无害化处理联动工作机制,根据“谁上交补助谁,谁运输补助谁”的规定,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必要条件,保证养殖户保险所得加上无害化处理20元补助大于其他违法所得,使养殖户主动报案接受监督;对组织运输病死猪的每头给予20元补助,使保险公司在现场查勘之后积极主动将病死动物组织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厂,解决了无害化处理主动报案难和组织运输难的问题。
六是全程监督体系。收集运输环节,防检人员和保险公司共同到场对病死猪进行死因鉴定、数量确认、收集装车,现场填写病死猪运输交接单,依法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收集运输实施监管。在无害化处理环节,动检执法人员驻厂监督,核对进厂病死猪数量,监督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处理结束后在《养殖业保险理赔单证》上加盖无害化处理专用章,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必要条件,促进了病死猪无害处理规范到位。在流通执法环节,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畜牧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了联动工作机制,对出售、收购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猪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促进无害化处理到位,杜绝了病死猪乱扔乱弃和违法上市现象发生,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保险联动是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关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三难,即主动报案难、组织运输难、规范无害化处理难。济源市探索建立了“清查登记三签字、投保处理两集中、死亡查勘两到场、保险理赔一卡通、防保督查两到位”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养殖业保险工作程序。以养殖保险为抓手,建立养殖业保险和无害化处理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得赔付。二是坚持“随报、随查、随收、随处理”,使查勘更加及时、鉴定更加到位,省去了大量的收集点建设成本、监管成本和人员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对养殖环节以病死猪为抓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更好地促进了防疫工作的开展。四是实行动检保险两对照工作机制,解决了养殖保险数字由动检部门来确定这一难题,大大提高入保的真实性,促进保险工作的开展。即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规定在养殖户中建立养殖户出栏信息档案,真实记录每家每户的出栏信息,保险公司记录好每家每户的生猪死亡信息,出栏和死亡、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和保险公司实现信息共享,不仅解决了应保尽保,而且到年底还能真实地反映每家每户的生猪出栏量、死亡量,为畜牧部门准确确认出栏情况提供真实的依据。实施保险联动,大大提高了养殖户积极参保、主动报案、主动接受监督和无害化处理的自觉性,依托保险公司购置运输车辆,对病死猪实施集中运输,解决了主动报案难、组织运输难、无害化处理难三难问题。基层防检人员参与清查登记、逐月巡查、信息核实、死因鉴定、无害化处理、数字确认等养殖业保险工作,把防疫的关键环节落到了实处,切实提高了防疫质量,促进了畜牧部门工作职责的履职到位。真正实现了“保险零盲区、监管零缝隙、死尸零流失、病原零扩散、环境零污染”。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以来,济源市已建成2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并投入生产;购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冷藏运输车14辆,购置冰柜50台配发到年出栏1 000头生猪的养殖场,临时存放病死猪;育肥猪入保近100万头,已理赔5万余头,赔付750余万元;2012年4月至2015年10月份,已累计处理病死猪422 797头,其中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6万余头,中央、省、市已配套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 745万元,已拨付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厂、收集运输公司2 726万元,促进了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到位,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
下一步,济源市将重点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病死动物违法上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