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权”的香港公车司机

2015-10-08 18:32李莉
检察风云 2015年19期
关键词:特权公车司机

李莉

作为和领导平时接触较多的人,司机经常成为托人办事者行贿领导的突破口、中间人,甚至还有司机作为“自家人”也能从中分一杯羹。因此,公车的司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享受“特权”的群体。而在香港,公车司机利用领导影响力受贿等类型的案件极少发生,甚至连公车私用的现象也几乎没有,这是为什么呢?香港的公车“司机”是怎样一个群体?香港的公车“司机”有哪些特权?他们与内地公车司机有何异同?

香港的“公车司机”是一群什么人

2009年9月9日,香港《东方日报》有一则题为“150政府司机空缺万三人争崩头”的新闻吸引了很多读者的眼球。文章写道,“政府今年增聘大量公务员职位以降低失业率,政府物流服务署增聘一百五十名政府司机,共吸引一万三千人申请,平均八十七人争一个空缺”。 这样火爆的职位竞争,引发了我们的疑问,香港政府的公车司机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位?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竞争这个职位?香港的公车司机是不是也像我们内地的司机一样有特权?

香港的公车司机引发激烈竞聘的原因其实并非公车司机拥有特权,相反,香港的公车司机还拥有很多严苛的限制和规定。然而,香港市民竞聘这个岗位,除了香港近年来失业率居高不下、工作职位稀缺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香港公车司机的管理制度不仅规范、高效,而且升迁机制非常有利于新司机的晋升。

目前香港的公车司机是指在各政府部门工作的司机,统一由政府物流服务署负责招聘、调派等事项的管理。根据政府物流服务署官方网站信息显示,目前政府司机共分三级,级别顺序为贵宾车司机(68人)、特级司机(376人)及汽车司机(1928人)。

公车司机的晋升阶梯主要分两条,其一是升为特级司机,主要驾驶重型车辆,该职系目前约有数百人。另一条路则是逐级升为贵宾车司机、贵宾车私人司机及高级贵宾车私人司机。目前约有60人属贵宾车司机或以上级别,服务对象基本上是D8级以上官员,即政策局常任秘书长与司长、局长,大法官。至于高级贵宾车私人司机,则是专门接载行政长官的司机,仅一人。除了每名跟随司长、局长、常任秘书长等工作的司机外,物流服务署运输组本身亦有一队贵宾车司机随时候命,工作范围包括接载外国元首、贵宾、法官,甚至大平绅士探访监狱等。

香港物流服务署对于公车司机的招聘都是采取对外竞聘的方式。司机入职的条件主要有语言(例如能操流利广东话及英语)、技能(熟悉各区街道并有良好驾驶纪录)等,符合这些入职条件后还要通过专门的遴选委员会的面试考核。汽车司机的月薪只有13000多元,贵宾车司机的月薪为15000多元。

从上述这些描述中可以看出,与香港17万公务员相比,香港政府的公车司机实际上是一个人数相对较少的群体,他们的管理较为集中、独立,甄选和晋升机制都比较规范,薪酬收入基本属于工薪阶层。

谁来管理公车司机

——独立的管理机构

香港的公车及司机由政府物流服务署独立管理。物流署负责统一采购管理政府车辆,根据政府物流服务署官方网站统计,目前政府物流服务署辖下的政府车队共有6430辆汽车,其中4300辆一般用途车辆(包括巴士、汽车、越野车、电单车、客货车、货车等)及2130辆特别用途车辆(垃圾车、洗街车等)。

依照规定,所有一般用途车辆均由物流服务署采购及分配给政府决策局及部门使用。与此同时,这些政府车辆也必须由物流服务署安排司机驾驶。公车司机使用政府车辆都必须按照物流服务署的相关规定填写《行驶记录簿》。

香港的公务员分为普通公务员和高级官员。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官员,政府公车的司机配备及用车管理也有所不同。首先,对于普通公务员而言,一般会要求他们尽可能选择便宜的公共交通出行,这与香港便利和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有关。但如果所处环境没有方便的公共交通设施,或者需要携带大量的仪器、设备的,经部门首长批准,可以使用公车。

香港政府规定一般职级公务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偿或免费使用公车上下班或办理私人事务。一是由于公共交通工具不足无法利用;二是获准赴海外公干人员,往返住所与离入境地点;三是因工作需要搬家等私人事务;四是因居住地偏远和附近没有幼儿园,确需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公车司机在使用政府车辆时都必须按照物流署的相关规定填写《行驶记录簿》。

另一方面,针对高层官员而言,公车使用就具有一些特殊规定,高层官员也进一步分为不同类型。具体而言,按照香港政府的《总务规例》和《公务员事务规例》内有详细条文规定公车使用。依据规定,政府首长级公务员使用公车享有比较优厚的待遇,任何首长级官员都可以免费使用公车,出席以公职身份应邀出席的活动,但标准公开透明。

其次,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行政会议官成员(主要有: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决策局局长)配置专车,免费使用,用途不限。但这类官员专车总数不超过20辆。

第三类是首长薪级表八点或更高薪级官员,不配置专车,但可免费使用本部门车辆(条件为有车可用),用途不限;首长薪级表四到六点或同等薪级,可免费使用本部门车辆,限每天一次往返住所和办公地点;首长薪级表六点以下官员,可免费使用本部门车辆,往返于办公室至其他工作地点和到诊所就诊或到医院接受治疗。

相比于普通公务员而言,高层官员在使用公车的时间、频率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和优越性。那么,为高层官员服务的这些司机是否有可能因为可以经常接触到高层官员而享受优待和特权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高层官员在用车方面可以免费使用且不分时间和用途,但这些为高层官员尤其是首长级官员开车的司机也要严格遵循政府物流服务署的用车规定,比如要填写《行驶记录簿》记录数据包括车程时间、公里数、地点和行程目的。部门管理人员须查阅行车记录簿的行车记录。这样的制度和管理方式,在防止公车司机与领导过从甚密形成特权以及公车私用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与此同时,由于这类高层官员数量极少,他们使用的公车车牌号码也较为特别,例如行政长官及各司长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专车车牌,分别以紫荆花区徽及其职衔的英文缩写作为标志,消防处车辆的号码用“F”作为英文字头。由于这些标志非常容易识别,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机起到了限制和监督作用。

这种立法基于车辆和司机两个维度的独立管理体系为防止司机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在监管公车司机方面能够统一指挥、凸显效率。

谁来监督公车司机

——强大的社会力量

在香港,对公车和司机的监督可以说是全方位的。除受到政府物流服务署的统一安排管理外,来自民众、媒体和立法会议员的监督也让公车司机难以为所欲为。

香港的民众和媒体对于香港政府车辆的监督不仅便利而且广泛。香港政府车辆的车牌号码都是统一字母“AM”开头的。这种区别于普通私家车的车牌号码非常容易识别。因此,作为驾驶政府车辆的这些司机们要非常小心。比如在行驶中不让其他车辆切线,都有可能遭到市民投诉。社会监督随时随地都能对公车司机产生约束和制约,在这样强大的舆论环境下,司机受到的威慑力也可想而知。

公车司机很难违规办“私活”,那么,他们在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机会接近高层官员而不易于被民众和媒体发现呢?

香港的公车司机在执行公务时并不像内地公车司机充当“贴身秘书”一般行使很多额外功能。具体而言,如果公车司机在工作时间之外接送官员参加宴请、饭局等公务时,需要依照规定接受超时津贴,同时也不需要长时间在门口守候领导等到饭局结束。

对于外事接待任务,公车司机并不像内地公车一样全程陪同、接送等。周末或加班时间,如果官员使用公车司机也是需要支付超时津贴的,因此香港许多官员为了方便都会在这些情况下自己解决出行问题。例如香港媒体曾报道过前香港廉政专员、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在任香港教育局局长期间,周末及加班期间都坚持不用司机,自己开车。在这种情况下,公车司机与官员的接触时间被大大减少,趋于亲密化的私人关系也较难形成。因此,即使在执行公务时,虽然没有社会监督,但也不会形成公车司机与官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而寻租或腐败。

除此之外,来自立法会议员的质询监督也能较好地对公车司机起到监督作用。例如,2012年5月23日,立法会梁国雄议员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提问关于立法管制汽车引擎空转(即规定“停车熄匙”)的问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做出回复时指出,政府物流服务署已发出指引,提醒所有驾驶政府车辆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如果驾驶政府车辆的司机被发现违反停车熄匙规定而获罚款通知书,有关司机可能会受到部门的纪律处分。

这样的案例表明,公车司机如果违规,不仅政府物流服务署会处罚,而且会受到议员质询。违反规定的公车司机很难通过所谓的“官员关系”为其求情或免罚。因为,公车司机及其服务的官员的行为实际上都处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下,双方都需要秉持廉洁自律精神。

之于大陆的借鉴意义

香港对于公车及其司机的监管不仅来自于专业、独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还来自于社会中的市民个体、媒体和立法会议员。这样的一种双重监督机制使得香港的公车私用现象很少发生。香港公车司机在这样的权力监督体制内,也愈加自觉、自律。借助司机这个职位享受特权的现象在香港也很难发生。因此,香港的公车及司机监管制度对于我国当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对于香港公车司机的非特权管理,我们能够借鉴以下三点经验:

首先,独立部门管理。香港的公车使用及司机管理都是隶属于政府物流服务署。作为一个独立的管理部门,它仅仅依靠二千余名司机、四千余辆公车就解决了十七余万公务员的出行问题,这充分凸显了这个独立管理机构的高效性。不可否认的是香港这样的管理机制成功的原因还在于香港本身面积不大,公共交通便利,但对于我们的启发意义在于,独立的统一管理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避免部门之间的资源重复和浪费,提高管理绩效;同时有利于避免司机与官员形成亲密关系后发生腐败行为。

其次,信息公开。香港的经验表明,涉及公权力的政府车辆及使用情况都可以在香港政府物流服务网中供市民查阅。政府有多少辆车,何时何地采购,花费了多少公共资金,哪些司机在驾驶,司机驾驶的记录等等都在网站予以公布。

这样透明公开的方式就使得政府的公共权力无法滥用,公车私用、司机特权的机会就会被减少到最低,官员与公车司机难以形成隐蔽的代理人腐败关系。

具体到我国的公车使用问题上,至今尚未建立起如此透明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监督。司机借助与领导之间的亲密关系,享受特权,从而易于充当中间人和代理人从事寻租等腐败行为。公车私用和司机特权就难以有效遏制。

第三,社会监督。香港素来被称为廉洁之城。香港治理腐败成功的经验一方面源于法律、制度的建设;但另一方面,依靠社会力量进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则是更为重要的。香港的市民、媒体,来自议会议员的质询与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就为公车司机设置了广泛的监督之网,在这些民众的“眼睛”之下,司机和官员之间就难以形成利益关系、发生腐败行为。

目前,在我国也出现了很多通过微博等新媒介监督公车的个体民众,这对监管公车私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监督形式还过于零散化。与此同时,人大代表也并未发挥真正的监督制衡作用。因此,如何有序扩大社会监督的范围,提升社会监督的水平还有待于更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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