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 林建群
论楚文化与草原文化共有的“精神游牧”美学特质
○刘晓林 林建群
华夏文明源远流长,由于地理环境、社会形态等不同因素,华夏文明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色,如以荆楚文化、吴越文化为代表的长江文化、以中原文化为代表的黄河文化和北方游牧文化为代表的草原文化,各具特色的文化共同构成了辉煌灿烂的中华华夏文化,促进了中华文明的不断发展,“从楚文化形成之时起,华夏文化就分成了北南两支:北支为中原文化,雄浑如触砒柱而下的黄河:南支即楚文化,清奇如穿三峡而出的长江”①。楚文化作为长江文化的主要代表,历史悠久,影响深远。
从地域文化学角度分析,楚文化不同于北方文化,但在楚文化产生之时却带着浓郁的草原文化特色。从历史的起源讲,草原文化要久远于长江文化和黄河文化。中国人把自己确定为炎黄子孙,而华夏民族的人文始祖炎帝和黄帝就出身于西北游牧民族。《国语·晋语》:“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左传》也有“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的说法。著名史学家范文澜先生的综合史中记载,炎帝出身于西戎羌族,黄帝族居琢鹿(华北西北,内蒙古草原延伸地)。②《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曾北逐荤粥。这个记载反映了北方游牧民族在遥远的古代就与中原华夏各族接触的事实。③草原文化是世代生活在草原上的各个游牧民族在面对当时自然和社会的挑战中形成的地域文化。关于华夏文明与草原文化的渊源在楚文化的代表《庄子》中描绘过,如《天地》(以下引注《庄子》仅注篇名)云:“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至乐》云:“离叔与滑介叔观于冥伯之丘、昆仑之虚,黄帝之所休。”史料证明楚文化产生于曾与草原文化有过碰撞、交融的楚文化地域,由此可见,楚文化与草原文化在地域文化上有很深的历史渊源。产生于楚文化地界的老庄思想和《离骚》就孕育于这浓浓的楚文化氛围中,带着鲜明的草原文化特色。本文试从楚文化所处的地域入手,总结其形成的各种因素,阐释楚文化的内涵,着重探讨了楚文化本身具有的精神游牧的美学特质,并与草原游牧文化进行共同性解析与研究。
长江流域是楚文化形成的重要自然地理条件,《左传·哀公六年》记楚昭王说:“江汉沮漳,楚之望也。”“唯沮与漳,楚实尽之。”江汉的定义,学者们有不同意见,一般是指长江、汉水;沮河、漳河为长江一级支流,是长江中游上段北岸重要河流。上游分东西两支,东支为漳河,西支为沮河。沮河源出于湖北保康县,流经保康、南漳、远安、当阳、枝江等县市,于荆州入长江;漳河出保康县流经南漳、远安,于当阳河口与沮河相会。④
楚文化是在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中日渐孕育、积淀而成的。据文化概念的阐释,以此来推论楚文化,应当说楚文化既具有广义文化的含义,也具有狭义文化的含义。从广义文化的含义来讲,所谓楚文化,是指楚国存在期间的意识形态,如思想、政治、法律、军事、道德、风尚、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学术观念等指导下所建立的,与其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制度、组织机构及其规范管理下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楚国的物质生产、社会意识、精神生活、科学技术、思想观念、风俗习惯以及与楚国有关的遗迹、遗存等等。⑤所谓“楚文化”,并不是独立的文化,只是华夏文化的一个分支,是产生于中国南方的具南方地域特征的华夏文化,刘师培称之为“南方文化”,即中国的南方文化。南方文化与北方文化的差别仅仅在于地域,而其精神实质是完全相通的。⑥这也正是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精神特质具有的共通性的有力说明。
楚文化思想集中反映于楚骚和老庄,而楚骚和老庄美学正是对儒道两家的融合。它从道家吸取了人与自然的统一,追求自由和重视生命的思想。楚文化从其形成初期就具有强烈的精神游牧美学特质,这不仅是其形成的地域因素决定的,更是鲜明地反映在楚文化对待自然、自由和生命的态度上。楚文化以自然为宗,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楚文化追求精神绝对的自由;楚文化尊重生命。而精神游牧美学独异的审美特征,就体现在:崇畏自然,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追求绝对自由的美,“精神游牧”的自由;尊重生命,高扬生命的本体意义等审美特征。⑦因此,楚文化的美学思想境界与精神游牧美学的特质有着一致性。
1.对自然的崇敬
楚文化对自然有着崇高的敬意,楚辞文化是这样,庄子的散文也是如此。屈原的诗歌和庄子的散文同属于楚文化系统,有着民族文化的共同性。以自然为宗,是庄子美学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他所有思想的出发点,在其论著《庄子》中以自然为本的思想体现鲜明。庄子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以天合天”等,这种自然、朴素的审美观与游牧生态文化息息相关。庄子对“自然”、“天”在美学意义上的认识,与草原文化有着很多的一致性,在其论著《庄子》中就常常把“自然”表述为“天”,如《天下》篇的“以天为宗”,《大宗师》里的“与天为徒”,《山木》里的“人与天一”。
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楚民更是对自然有着无上的尊崇之情,这种情感在世代的楚地生活中得到不断升华。庄子把这种对自然的尊崇之情上升到了一个审美辩证的高度。如在《天运》篇中关于“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所乎?孰主张是?孰维纲是?孰居无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邪?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等一系列的疑问,又在《知北游》篇里做了近乎科学的回答:万物正是“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通过这种问答式思考表达了楚文化对自然的崇敬和与其相和谐统一的审美理想。《逍遥游》篇中的“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就是对这一和谐关系的经典描述。尊崇自然、敬畏自然是精神游牧美学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其美学体系的基点。⑧楚文化从这一点来看与精神游牧美学特质是一致的。
2.对自由的追求
以离骚和老庄为代表的楚文化表现了追求自由的强烈情感,超脱功利,追求无为,达到一种精神绝对自由的审美境界。我们从庄子的散文中,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追求独立人格和自由的思想。庄子在《逍遥游》篇通过对自由向往的描写,体现了他对现世的功名利禄的不屑,强调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与世俗相处的自由逍遥境界,这都彰显了楚文化独特的精神特质。屈原和庄子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精神的自由,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其实就是康德意义上的自律,即精神上“由自己做主”,如《逍遥游》所云:“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鹏在九万里的高空自由飞翔,来体现对自由的追求和向往,讴歌人类对精神获得自由的向往与憧憬。⑨
在庄子看来,要达到“精神自由”的一个基本途径,即忘欲、忘名、忘利等的忘世主义,或外天下、外物、外生的超脱态度,如《天下》篇所云:“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天地》也说:“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而这种在精神境界达到至高“自由”的是《大宗师》中的:“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这种进入“精神自由”的自由观,从另一角度体现了精神游牧美学本质的内核。
3.对生命的讴歌
楚人用力量和勇气浇筑自己的生命,强化自我生命意识。楚文化中的传统神话“夸父追日”就是描述夸父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谱写了对生命的讴歌,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时间的延续,他甚至为追求生命的意义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也正因为他付出了生命,才证明了他生命的意义,这就是楚人用最朴实的道理对生命的意义进行的阐释。
庄子认为万事万物都要以生命的本质力量为根本出发点。楚民重感性,常处于情绪化状态,他们只承认现实,现实就是最真实的事实,只有“生”才能接触这个事实,生就成了楚民的最高追求。所以,在楚民进行开拓疆域时表现出了他们强大的自主力和生命力。庄子在他《逍遥游》篇中用鲲鹏象征生命。庄子思想蕴涵着丰富的生命美学,如《至乐》云:“夫富者,苦身疾作,多积财而不得尽用,其为形也亦外矣。夫贵者,夜以继日,思虑善否,其为形也亦疏矣。”庄子不认为致富或身居贵位后生存质量的优化会给人生带来甘芳,反而哀叹生命力受困,利用相对主义把事物重心指向了财富和权位给人的身体和生命带来的消极意义,宣扬了生命本体意义。
事实上,楚文化发展到到了老庄时期,楚文化把“尊重生命”的理念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与德国伟大的文学家歌德所说的“为了生存而忘却生存”是同出一辙,即都主张“为了一种更高状态的自由生存而从社会式生存状态中超脱出来”。如《让王》篇中说:“夫天下至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庄子以“重生”、“贵己”为其人生哲学的出发点。一切从生命的本身出发,是楚文化和精神游牧美学特质的重要的相同之处。
地处长江流域的楚民与草原游牧人民具有相同的智慧,这一点促使楚文化的理论框架与草原游牧文化构成要素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共性,我们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来探讨和解析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精神特质的共同性。
1.开拓的精神特质
楚族受封立国之初,境况十分艰难。《史记·楚世家》:“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草露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经过五百余年的开疆辟境,到了春秋晚期,楚国的军事、政治势力越过长江、洞庭,征服了洞庭湖以南乃至两广北部的“荆蛮”、杨越等土著民族。⑩反映出了楚国初建时期人民艰苦卓绝的开拓精神。
草原游牧文化的形成是草原游牧民族在应战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挑战过程中孕育而成的,这种挑战首当其冲的是来自草原自然环境或生存环境的挑战。在历史形成和发展中,草原游牧先和民楚先民都是依靠自身的艰苦奋斗、顽强开拓精神,保持自身的强大与坚实,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疆域。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中所体现的顽强意志与开拓精神相得益彰。楚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的这种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开拓精神,使得楚国和草原游牧民族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拥有独立政权。因此,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是楚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的重要精神特质之一。
2.创新的精神特质
楚国敢于师夷夏之长技而创新。在职官的设置上,楚国就没有照搬周王室的规定,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长官,普遍称尹;朝中设令尹而无大宰,军中主帅叫莫敖。在行政区域体制上,楚国也是最早将县、郡设为一级行政区划诸侯国。⑪庄子通过“心斋”“坐忘”,得到“逍遥”,达到“见独”,他不仅要使生命从现实的泥坑中解脱出来,启迪人的无所依傍的独创精神,引导人类不断进行自我创新。草原游牧民族自从生活在草原这个特定的生存环境以来,一直在与大草原瞬息万变的自然环境进行着长期的适应性的斗争,为此创造了适应草原的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例如追逐水草而居、四季轮牧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并创造了集马背文化、独特的毡包建筑文化、毡帐艺术、那达慕文化等为一体的草原游牧文化。楚文化的“上下求索”的创新精神是楚文化本质精神的核心,而草原游牧文化中的适应自然的创新精神恰恰又是草原游牧文化自强不息的精神源泉,二者的创新的精神特质都在各自的文化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一点上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有着一定的共同性。
3.包容的精神特质
开放兼容是人类所有类型的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楚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草原游牧民族也是经过长期多民族融合形成了以蒙古族为代表的民族,在楚国和蒙古族各自经历的几百年兼并战争中,楚人逐步实现了与蛮夷民族的大融合,蒙古族也在融合草原各游牧民族的基础上壮大发展起来了,楚文化的代表庄子在《齐物论》中所谓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也体现了包容的精神特质。草原游牧民族在与草原恶劣的生活相斗争的艰难岁月中,他们善于学习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使自身逐步得以发展壮大。楚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都是在对其他民族文化兼收并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后来与中原民族的交往中,楚民族和游牧民族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使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都有着吸纳四方、兼容并蓄、多元共存的精神特质,使得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表现出极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二者有着强烈的共通性。在近代中西文化剧烈的碰撞中,楚文化草原游牧文化对西方文化显示出较强的兼容性,其中草原游牧文化在世界的草原文化圈的建设中也是处于先进地位。
对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中的精神特质的共同性的挖掘和探讨,有利于促进当代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当下的人们放弃对物欲的无限追求,进而转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与重视,并建立关注自然环境的生态观,进行这两种文化的共同性的研究,对当代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态观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代人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创造了人类史上空前的经济上的繁荣和物质上的极大丰富。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中的共同的精神特质对当代世界起到净化和洗涤的作用。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在对待自然、世界的非纯功利的态度上是一致的,都提倡人类在物质丰富和科技发达的情况下带来的诸多益处和便利同时,提倡节俭,降低人自身的物质需求,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寻找心灵与精神的自由家园,追求摆脱物质条件以外的精神自由,最终达到身心的真正自由。
现代人类对自然的利用与索取已经超过了自然本身的调节范围,人类已经陷入了生态危机、生存危机。然而在楚文化的诸多优秀文化传统中,曾把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生存的基础,而草原游牧文化也体现了对自然生态的崇敬和遵从,二者都体现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终极关怀,这两种文化不仅是体现了人类与自然相融的共荣共生的生存理念,也将成为整个人类生态环境建设的总指导原则。
因此,我们注重从深层挖掘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中精神特质的共同性,是尽最大努力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调动现代人参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进而实现人类保护生态与自身健康发展的双重目标,从实践力行的角度体现了研究楚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精神特质共同性的时代意义。
综上所述,楚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地处南北两方,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一方面创造了博大精深、泽被百代的楚文化和楚人精神,另一方面也而创造了地跨欧亚、影响世界的草原游牧文化和草原精神。二者都是中华华夏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虽然在地域上有着南北差异,但在其发展的进程中楚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有着密切的互相印证的关系,二者有着共通性,两者均是华夏文明发展历程的记录,都凝聚着华夏的民族精神,彰显华夏的民族力量。随着世界文化的发展和世界各民族文化的进一步交流和融合,楚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更显现出他们的民族特色,其中二者共同具有的崇畏自然、尊重生命和开拓、创新、包容等生态的理念也将越来越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
(作者单位: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①张正明《楚文化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②斯热文《深化草原文化研究 促进中华文化繁荣》[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第10-13页。
③《中国古代北方各族简史》[Z],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7年7月版,第2页。
④黄莹《论楚文化生成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J],三峡大学学报,2011年7月,第106-113页。
⑤姚锦,吴尔蓓密《楚文化精神的现代包容性研究》[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3月,第1-3页。
⑥方铭《从庄子与屈原的审美理想看“楚文化”》[J],中国文化研究,1996年总期11期,第29-35页。
⑦⑧⑨刘晓林,林建群《精神游牧美学》[J],文艺评论,2012年11月,第32-37页。
⑩李阳春《湘楚文化所蕴含的民族精神》[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2月,第46-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