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竹
中图分类号:G6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7-0069-02
要整体提高小学的教育质量,关键还是要把农村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上去。农村小学的教育发展关系着教育发展的整体质量,没有农村教育的高质量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高质量,而提高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就在教师队伍的素质。所以,加强农村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为此,对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现实状况进行了调研,对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几点思考。
我所在的湖北省公安县是荆州市乃至湖北省的传统教育大县。近年来,公安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得力措施,在政策层面上给予倾斜,在经费保障上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加强了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在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创新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更新机制,解决教师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近两年,全县农村中小学共招聘教师180多人;二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培训。实施“四达标工程”,先后组织170名小学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转岗脱产培训,组织90名干部教师参加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公安教学班的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三是实施农村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师队伍活力增强。县教育局以编定岗,以岗定人,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老龄教师予以转岗,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2007年,共清理“吃空饷”人员388人,2008年,清退擅自离岗教师18人。四是认真组织农村教师交流支教,建立城乡教师支教制度。全县先后开展了五轮支教活动,提高了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推动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步伐。
目前,全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但同时教师队伍在结构、经费、管理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1.队伍结构失衡。主要存在“四多四少”。一是老龄教师多,青年教师少,年龄结构失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年龄46.7岁,男超过55岁,女超过50岁的占11.5%。二是应试学科教师多,非中、高考科目教师少,学科结构失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体、音、美、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劳技等“小科目”教师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三是城镇教师多,农村教师少,区域结构失衡。因为各种因素,农村教师包班教学,教育质量受到较大影响。四是后勤人员多,专任教师少。由于教师队伍的老龄化和后勤人员偏多,导致各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相对缺乏。
2.教师待遇偏低。一是农村教师工资偏低,收入来源单一。二是职称评定难度较大,中高级名额分配偏少。三是由于基本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导致农村教师既无公租房可住,又无力购房,飘泊之感和奔波之苦,使很多年轻教师难以安家,无心立业。
3.培训经费短缺。省政府1999年鄂政发[1999]36号文件规定,县级财政应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列支5%用于教师培训,这些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制约了教师专业化发展。
4.骨干教师外流。由于缺乏优秀教师、优秀校长的激励机制,待遇偏低的学校教师不安心在本地任教,纷纷另谋高就。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全县因各种原因教师外流近百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5.整体素质不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教师文化基础知识水平偏低;二是农村教师信息闭塞,接受培训的机会少;三是村小的教学工作大都由“民转公”教师支撑,年龄老化,教学理念和方法落后,绝大多数只能完成课时,短期内很难提高业务素质,严重影响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
抓好农村教育是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当前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迫切需要。结合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要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并落实:
1.适当放宽编制配备标准。建议适度放宽教师编制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的对策。要充分考虑我县农村学校教学点分散、教学班较多的实际,以教学班数量、课程设置和寄宿制学校实际为依据,以师生比为参照,科学、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制定出台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定编办法。
2.出台吸引和稳定农村教师的倾斜政策。一是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二是在实施绩效工资时,提高农村教师特设岗位津贴比例。学校越是偏远,条件越是艰苦,农村任教的时间越长,相应的岗位津贴档次越高,教师得到的津贴越多。按照鄂人薪函[2009]1号文件精神,可按高于城区教师12%以内的水平确定农村学校教师津贴标准,目前,镇直中小学高5%,镇直中小学以外的乡镇学校津贴标准高10%,建议按镇直中小学提高到6%-8%,镇直中小学以外的乡镇学校津贴提高到12%的标准执行。同时解决教师定期免费体检问题,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户管理。三是改善农村学校的生活与教学条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绝大多数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大为改善,但教师生活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有的甚至连水电也不能正常供给,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着重解决农村教师的生活条件问题,完善用水、用电、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使教师有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3.加大教师补充更新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补充更新力度,形成教师补充更新的良性机制。补充更新规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学龄人口的变化、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要根据学校布局调整、教师自然减员等情况,合理制定适时补充方案,确保教师队伍的连续性。要多招录一些愿意在农村长期工作的教师,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
4.改善教师生活条件。实施农村教师安居工程,既可以减少教师劳顿之苦,也便于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管理,还可以为教师交流提供最起码的条件。县政府要创造条件,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不断改善教师的住房条件,解决广大教师的住房困难,让广大教师安居乐业。目前,我县还需要修建教师周转宿舍近套。
5.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12]30号文件精神,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逐步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并完善相应的拨付、落实、监察制度,确保足额用于教师培训;要加强培训机构力量的整合,建议成立“公安县教育研训中心”,为县教育局直属机构,履行教育干部培训和教师全员培训等职能。
6.建立教师交流和支教的长效机制。要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促进中小学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定期交流,有效推进长效交流支教体制的建立健全,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7.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素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考核管理,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查处力度。要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对基本适应现行课程教学,但理念和专业知识不足的教师,分期分批进行强化培训,尽快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出台相应政策,尽快让其离岗或转岗,加快农村教师队伍的更新步伐,尽快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