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江海
尽管国外没有“双师素质”这样明确的提法,但是强调高职教师应具有“讲师+工程师”的复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是许多国家高职教师培养和鉴定的两个重要因素,它们在教师资格标准、师资建设模式、在职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评估、管理机制等方面均有成熟的经验。研究借鉴其经验,对于促进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大有裨益。
国外高职“双师”队伍建设特色
“双师素质”资格标准 “德国高校职教师资专业方向的学生,学制为八学期,并且要参加至少一年的实习工作,毕业时需通过第一次的国家考试(笔试和口试);毕业后还要做两年的实习教师,并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后才能成为正式的职校教师。”在德国任教,文化课教师必须大学毕业,且接受过一定的专业教育与师范训练,掌握教育理论;实践教学教师必须是掌握教育理论的技术专家;所有教师必须通过规定的资格考试。澳大利亚TAFE学院则制定了“硕士以上学位、5年职业工作经历”的明确的双师标准。美国的社区学院则要求基础课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专业课教师至少具有本科学位,但是必须拥有企业实践经历。这些要求从源头上严抓了高职教师资格标准,对高职教师“双师” 素质的保证具有重大意义。
师资建设模式聚焦 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德国的“双元制”师资建设模式:其重点是“双师”,即实训教师和理论教师。企业培训的实训教师是企业的雇员;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则属于国家公务员。此类师资建设模式对企业师资建设要求较高,并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美国则非常重视对新进教师的培训。把新进教师分为没有受过师范教育的和受过师范教育的,并分别设立了不同的引导期,在引导期内,学校对其开展与教学相关的各种培训,如老教师的指导、参考其他教师的教案、了解职业教育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学校整体工作、发放《新教师手册》、开设新教师求助热线等。只有在引导期合格后,才能正式走上讲台。
在职教师实践能力培养 国外对高职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法律方面即有规定,从法律高度保证了教师必须进行进修培训,并设立有专门的机构来领导和管理师资培训。如英国制定各种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每隔七年所有的教师必须轮流脱产培训一次;德国规定教师参加培训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教师每五年必须到州立师资培训中心学习一次。在职进修形式丰富多样,主要有个人的“小书库”、校内校外的各类培训班、地区同行间的交流和研讨、企业的生产实践活动、州市的教师进修培训、各类大学的进修、脱产学习进修等途径等,鼓励高职教师进修,规定进修可以得到种种优待:如晋升加薪、获取进修奖助金等。美国则注重从物质方面激励,高职教师在职培训方式有学科专业进修、休假年进修、派到就近大学进修或参加短期研讨班、利用业余时间到企业实践、学院间教师互换等。日本则规定: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培训内容上,有专业性、方向性培训,教师岗位调整培训,教师素质能力提高培训,人际沟通交流培训,社会要求培训,创新培训等。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澳大利亚既通过高等院校培养高质量、高学历的专职职业教师,又从社会中大量吸收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师范教育继而成为兼职教师。美国高职院校还普遍聘请社区内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
对教师的评估 在澳大利亚,高职院校重视对教师的评估工作,其评估内容较为全面,不仅评价教师的知识水平、视野、教学技巧、对学生能力发展的重视程度、教学效果,还评价教师的进取精神、钻研精神和对学校政策的理解贯彻等。在美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评估则必须由相应的教育机构主持,用高度客观、统一的评价标准进行鉴定。
健全的管理机制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对高职教育及发展有较多的政策与经济扶持,这为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如:在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案,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进行了专项拨款;在英国,成立了专门的职业证书资格委员会,从而使分散的职业证书统一起来;在德国,被称为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使高职院校与企业紧密结合,使高职院校能按企业的要求培养技术人才;在日本,形成了多层次和开放性的高职教育体系,其既用法律硬性规定企业应承担教育经费,保证教育经费的来源,又鼓励民间团体和个人捐款与进行教育;在澳大利亚,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了巨额经费,并建立起了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健全的法规制度。
德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四个国家都非常重视教师的在职培训进修,其中美国、德国都专门建立了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澳大利亚建立了庞大的兼职教师队伍,澳大利亚的兼职教师占职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远远大于专任教师所占比例。
对我国高职“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启示
建立新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 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对职业教育教师的资格认证,采取与普通教育教师同一的标准或参照同类标准执行,没有自己独立的任职资格标准,选聘的教师很难适应职业教育教师的岗位要求。因此,研究开发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和培养标准是当务之急。有了标准并通过认真执行,就可以把符合高职教育要求的人员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来,把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直接拒之门外。另外,对现有的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加大培训力度,使他们达到标准要求。只有这样,通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后,高职院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拓展教师培训途径,健全“双师”素质教师培训体系 在职教师培训是目前高职院校师资培训最为主要的途径,但是在职培训大多是补偿教育,而非提高教育,从长远来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职教育的师资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通过不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拓展培训网络(如校内培训、校企合作培训、高校深造、师资培养基地培训等),加强教师的岗前岗后培训,既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使他们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使他们具备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其教育水平和执教能力。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一方面请国外人士来讲学,另一方面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外学习、进修等,或者以项目合作的形式与国外合作培养教师,提高教师的国际意识和国际交往能力,改善高职院校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其教学能力。
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补充的师资力量大多数来源于国家普通高校,兼职教师的比例还比较低。应该鼓励高职院校聘用兼职教师,一方面可以给学校带来生产、科研第一线的新技术、新工艺等信息;另一方面,兼职教师和学校专业教师共同进行教学活动,可以促进学校专业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化。另外,聘用兼职教师还可以使学校能迅速根据社会情况及市场要求,及时调整招生规模及专业设置,以保证职业教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挥职业教育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