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平
倡导和推行校长职业化,用意在于强调校长行为的自主权,彰显校长工作道德伦理的优先性和重要性,而非意味着校长职业化是一付可以消弭校长负责制沉疴的灵丹妙药,更非意味着校长工作只有彻底摆脱政治的干预与管制才是可取的和有效的。
如今理论研究中存在一种不良倾向,那就是为了突出校长职业化的重要性,肆意放大现行校长负责制的弊病,虚幻夸大校长职业化的功效,似乎校长职业化与校长负责制根本对立。实际上,我国现在普遍推行的校长负责制,是在总结、吸纳建国后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历次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而逐步形成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毋庸讳言,这种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确实面临着不少问题,但总体上仍是一种无法替代的制度。有人批评校长负责制已成一纸空文并企图以校长职业化取而代之,这种做法显然不妥。对于校长负责制所存在的问题,校长职业化果真能够神奇地化解和清除吗?结论很明显,不能。因为校长职业化只是校长负责制中的一个部分,它们不处在同一个层次。校长负责制关涉到整个学校内部的领导制度,是学校的根本组织制度,它的涵盖面很宽。而校长职业化主要是一种有关校长的任用制度和专业资格规定,较之于校长负责制而言,它涉及的范围狭窄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