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林
历史事实是指已经发生过的客观进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历史事实已成既往,无法重复,后人认识历史只能根据遗留下来的各种史料间接地进行。即使亲身经历了历史事件的人也不可能对所有的历史细节全部掌握,所以历史研究必须借助历史资料。历史资料无论是文字、实物、行为还是口碑、影像等,与无限丰富的历史进程相比,能够留存下来的总是很少的一部分。研究者能够看到的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历史研究以历史事实为依据,就需要不断地搜集资料,新史料的发现甚至会引发重大的学术创新,从而使得历史学展现出了无穷的青春魅力。
历史资料永远难以穷尽,是否就影响历史研究的进程?当然不是。历史研究不只是搜集和编排资料,还有历史评价。历史事实和历史评价有密切联系,但却是两种意义和性质不同的东西。历史评价是历史认知者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及其意义的议论。这种议论或者体现为独立于历史叙事的单独评论,或者蕴含于历史过程描述中的夹叙夹议。这些历史评论都会通过一定的历史著述表现出来,必然带有某种主观性。凡是历史著作都是历史事实与历史评价的结合体。后人看到的史家撰写的历史都不可避免地夹杂着编纂者的价值评价。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带有主观性的历史著述当作历史事实本身。除某些特殊时期极少数历史学家有意歪曲历史外,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宣称自己是客观的、公正的,尤其是那些所谓的纯粹学者更是如此。而实际上,有主观性渗透其中的历史著述就不能保证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评价都是客观的、公正的。
影响人们评价客观历史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由于人们的文化传统、时代条件、社会经济地位、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差异,以及历史资料的局限等因素,对历史的认识会多种多样,甚至截然相反。对同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评价出现多样化甚至矛盾化,除不同主体的学术水平不同外,最根本的还是历史观的差异。历史观是人们对历史的根本观点。人们面对纷繁的历史现象总会做出评价和判断,由此形成的系统理论认识就是历史观。它可以是正确地反映历史本质的历史观,也可能是违背历史真相的错误的历史观。历史观无论正确与否,都会从根本上影响对历史的判断,所以它是史学的灵魂。历史观是一定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的产物,是一定的文化传统、政治立场、现实利益等因素长期浸润而形成的。历史观背后实际上隐藏者一种利益关系。也就是说,历史评价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代表着某种利益。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历史研究中,现实的利益关系以及政治立场,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研究方向,并使人们对同样的历史事实做出不同的评价。比如,对于1950年在朝鲜半岛爆发的战争,中国、美国、朝鲜、韩国以及日本等不同国家的政府和历史学家都有不同的判断。这显然是不同的立场和观点造成的,背后又体现着深刻的国家利益因素。所以,对于一些所谓的“历史大揭秘”“告诉你不知道的历史”之类的宣称,要善于明辨,防止以偏概全,防止混淆视听。
承认历史著述有主观性,并不是否认历史著述有科学价值。历史研究本来就不应仅仅停留在历史事实的确定和描述上,应该在客观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蕴含深邃的历史评价,透过现象看本质,探究人类历史发展的深刻底蕴。优秀的历史著述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以先进的历史观为指导,能够解释历史本质,反映社会进步和需求,能够使人们更好地认识历史、领悟历史,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
(作者是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