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伟
摘 要: 文章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1986年以来CNKI数据库中的侗族传统体育文献进行统计,分析我国侗族传统体育科研的状况,旨在揭示我国侗族传统体育研究的状况和特点,探讨侗族传统体育的研究规律。
关键词: 侗族 传统体育 文化遗产
一、引言
侗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具有悠久历史的一个民族。侗族起源于秦汉时期的“骆越”,魏晋以后被泛称为“僚”,侗族即“僚”的一部分。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伶”见于宋代文献,明、清两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等他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民间多称“侗家”(姚丽娟,2005)。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约为296.03万,为我国第12大民族;目前主要分布在湘、黔、桂三省的毗邻地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侗族人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勇敢的精神,创造了能使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侗族传统体育文化就是其多彩文化中的一个美丽篇章。
本文在CNKI数据库中,以“主题”为检索项,以“侗族体育”为检索词,共检索出1986年以来论文57篇,并对其进行分类整理,以期从侗族传统体育科学研究的多重角度进行剖析,对侗族传统体育科研整体水平状况有所认识,进而为我国侗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二、从侗民族文化体中的剥离与凸显
侗族传统体育是一种深厚的古文化遗存和积淀,是侗民族文化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文化的原始积淀期,诸多门类的文化形式混在一起,不像今天这样分得清楚,它们是混沌的、朦胧的(白晋湘,2001)。在某种对象中,包括有包涵体育在内的诸多文化成分,我们称这种对象为民族文化共同体(胡小明,2000)。而今天我们所说的“体育”,只是在20世纪初西方体育传入中国后才开始广泛使用的概念。体育概念一旦形成,文化共同体中许多具有健身、教育、娱乐功能的身体活动便被剥离出来,共同构成体育的内容和方法体系(白晋湘,2001)。
关于侗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从侗民族文化体中的剥离与凸现,各种研究基本能达成共识。侗族崇拜女神“萨岁”,认为其是侗族人民的原始祖母,最高的护佑神。侗族的人们通过开展“多耶”活动,以肢体的乐舞形式表达对祖先的崇敬和对神灵的膜拜(徐建波,2005);通过开展“舞春牛”活动希望以此愉悦“萨岁”,从而求得其护佑,表达人们对丰收的期盼(万义,2010);抢花炮有着祭神拜祖和“求子”的文化内涵(王俊奇,2008);侗族摔跤是宗教信仰的产物也是生存的需要,既有对祖先及英雄崇拜的表达,又是侗家人精神生活和文化交往的需要(龙明莲,2011);“哆毽”是侗族带有社交性质的民俗活动,是深受侗族男女青年喜爱的相互结识的一种交往方式,等等。这些研究多多少少都用到从侗民族文化体中的剥离思想,使侗族传统体育文化无论是在理论研究或是在实践中都逐渐凸现出来,形成较独立的体育形式。
三、侗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特征
侗族传统体育世代相传,与其生存的环境、风土民俗、节日庆典等结合在一起,包含该民族的心理气质、道德认知和社会组织形式等,构成独特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出鲜明的民族个性、深刻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价值功能。
(一)侗族民俗节庆与侗族传统体育文化
侗族是一个节日众多的民族,素有“歌舞之乡,节日的海洋”之美誉(魏丽,2014),“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如侗年、摔跤节、龙船节、萨玛节、吃新节、侗乡灯节、多耶节、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等;每逢重要节庆,侗族人民载歌载舞,踩高跷、跳芦笙、抢花炮、爬龙船、打手毽、舞龙舞狮、斗牛等许多的传统体育项目得以纷纷展现。“民俗节庆活动的开展为我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创造平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注入为民俗节庆活动增添新鲜血液”(李乃琼,2007)。“少数民族节庆中的民俗体育是其社会文化生活的浓缩点,在各类节庆中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体现了地域性、周期性、人文性等特征”(李军,2011)。
侗族传统体育活动主要在民族节日中开展。侗族民俗节庆活动的开展为侗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创造了平台,侗族传统体育在民俗节庆中显示出其所具有相当的文化价值,从而使得它成为每次节庆中的必备环节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侗族习惯法与侗族传统体育文化
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由某种社会权威或社会组织制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侗族传统体育规则是不成文的,表现形态有规约、禁忌、习俗、惯例、道德等,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可以视同为习惯法。
侗族传统体育与近现代体育在功能方面有本质区别,近现代体育的核心功能是健体强身,而侗族传统体育的核心功能是象征性符号和仪式性活动,通过此类活动表达祖先崇拜、农耕崇拜、生殖崇拜、巫术等民族信仰,凭借习俗惯例的约束力使人们固守民族信仰,反过来这些民族信仰又促使人们认同这些习惯法规则。侗族传统体育活动场地、器材受到习惯法的保护;体育活动中恪守禁忌,活动时间应时节,参加者受资格限制,活动过程遵从秩序,民间自治组织和村寨头人具有组织权责,获胜者享有特殊权利,体育传承遵循成规。
侗族传统体育习惯法既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机制,又是当今人们保护其原生态面貌的机制(刘礼国、徐烨,2011)。
(三)侗族传统体育文化开展场地的特定性
侗寨鼓楼是寨老们“起款定约”商议重大事情的地方,一般是按族姓建造,每个族姓一座鼓楼。侗寨有坐鼓楼的习俗,特别是每逢节庆期间,村寨的老少聚集到鼓楼前的广场上,载歌载舞,举行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多耶、芦笙踩堂、侗戏、鸡毛球、舞春牛等侗族传统体育活动都会在特定的时间如约上演(周家金,2013),侗寨鼓楼坪便成了名副其实的侗族传统体育的运动场。
当然,并非所有的侗族体育民俗活动都在鼓楼坪举行,侗族村寨里一般都有定规成习的其他体育民俗活动场所,如打哆毽的地方叫“毽塘”(袁华亭,1999)、打侗拳的地方叫“拳塘”(杨光益,2014)、斗牛的地方叫“斗牛塘”(刘礼国,2011)、抢花炮的地方叫“炮坪”(李志清,2005)、赛芦笙的地方叫“芦笙坪”、摔跤的地方叫“摔跤塘”(龙明莲,2011)等,这些举办体育民俗活动的场地一般选在较平缓的河滩、山坡或是坪坝及冬季不耕种的农田等。
(四)侗族传统体育文化中的现代体育特性
用现代体育的观点看,侗族传统体育项目具备很多现代体育的特征。大体可将其区分为三种:一是用于强化参与者的拼搏竞争意识、使人积极向上、不怕困难、勇于进取的竞技(争)性,如侗拳、抢花炮、抽陀螺、高脚马、哆健、荡秋千、侗族摔跤、划龙船等;二是用于在节庆活动时烘托气氛、增强喜庆色彩表演性,如舞、舞狮、舞春牛、赛芦笙、哆耶、虾公舞等;三是广泛存在于侗族民间习俗活动和日常文化生活中的娱乐性,如斗牛、扳手劲、侗棋、斗鸡、跳田等。
四、侗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发展的趋势与对策
社会在发展,生产、生活方式在变革。侗民曾经所依存的那个以农耕为基础的乡土社会正在解构,“传统”正在逐步被“现代”取代。随着西方体育文化的日益渗透,侗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观也在发生潜移默化的嬗变。侗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传承的过程中,目前存在有体育价值观迷失、文化认同感下降、文化根基遭毁坏、文化自觉性缺失、继承者逐渐流失、体育呈精英化趋势等问题(周家金,2013),其传承与发展方式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
为此,诸多的专家学者在寻找着解决问题的办法。徐建波认为,侗族体育乐舞“多耶”大致将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成为只剩下作为标志的民族服饰和歌舞形式的旅游文化载体,另一个方面“多耶”则是接近消亡,同时他还提出建立“多耶体育乐舞协会”等民族文体社团的对策;龙明莲等认为,不能孤立地保护和发展侗族摔跤项目,最有效的传承发展方式之一是将侗族摔跤文化融入民俗文化活动中,同时她们提出建立“侗族摔跤博物馆”、将侗族摔跤列入当地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与现代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的建议;等等。
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使得侗族传统体育文化正在失去其所赖以生存的环境,从而致使其传统的传承发展模式难以为继。未来的侗族传统体育文化应朝着以下几个方面发展:一是举办赛事;有赛事才会有人参与,有人参与才能传承、发展,如已颇具影响的侗族斗牛比赛、龙舟比赛等。二是进入学校教育;结合学校教育和学生特点,选取相适合的侗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学校的教育课堂,如抢花炮、踩高跷及侗族摔跤等,这样既能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开阔学生的文化视野又能传承侗族传统体育文化。三是与现代旅游业相结合发展,如开发侗族特色民俗体验游等方式。四是进入群众体育,如开展以侗族传统体育形式(踩歌堂集体舞)为内容的广场舞等。五是建立静态的侗族民俗文化保护机制,如侗族传统体育文化为主题形式的展览与演出、侗族传统体育文化主题形式的博物馆等。
五、结语
(一)对侗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讨是近几年刚开始的一个点,它是在侗民族文化和民族体育文化的基础上,将研究对象重点放在侗民族传统体育上。该领域目前已经取得一定的可喜成果,例如侗族传统体育文化从侗民族文化体中的剥离与凸显,划分其层次和归纳其内容等,而且研究越来越趋于科学化和系统化。
(二)通过对以往资料的梳理和总结,发现侗族传统体育文化研究的焦点在于其主要内容、特征、价值、传承和发展方式,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表述;但是多数宽泛、空洞,不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为了更好地了解、发展和传承侗族传统体育文化,我们要全面地分析其内容,寻找实际可操作的具体方法。
(三)理清侗族传统体育文化脉络,促进其健康快速地发展,是多数研究者的主要目的;但在这当中既要保留其民族性,又要实现世界性,试图找到一条统一的发展途径,并非易事;因此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探讨发展趋势并找到适合的发展对策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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