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忠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龙游县坚决贯彻浙江省委、衢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从基层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干导向,尊重群众首创,大胆探索实践,着力解决社会领域不协调、不和谐、不可持续问题,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的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2014年全县刑事治安接警数同比下降29.8%,信访总量下降35.1%,荣获了全省“平安建设”九连冠银鼎、创建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
创新治村安民之道:以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相结合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村规民约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小宪法”,但从实际情况看,以往村规民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矛盾条款较多、有的制度程序不规范、有的内容僵化不具时代性等问题,难以有效执行。从2010年开始,龙游县大街乡贺田村首创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相结合的“贺田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禁用草甘膦农药、严禁村内养狗等很难管、管不好的事情纳入《村规民约》管好管到位,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村党支部书记劳光荣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龙游县委、县政府在“贺田模式”基础上,把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作为全县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坚持依法制规。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成立工作组,收集汇总“旧版”村规民约21个,三上三下形成6个指导性范本。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结合本村热点问题、民风民情和传统习俗起草修订村规民约,将内容延伸到生态家园、民主法治、村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开好党员干部动员会、户主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三会”,将群众反映最多、最集中的意见纳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公示、征求意见、乡镇合法性审查、村民表决、乡镇备案等“五步工作法”,群众参与度达95%以上。二是坚持依规治村。由“一村一法律顾问”负责释疑解惑、宣传解读,对村规民约中“什么不可为”、“什么应当做”、“违后怎么办”等内容编成“三字经”、“千字文”,发放到每家每户,村民对新版“村规民约”知晓率超过95%。将村务公开、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等制度内容在村规民约中予以明确,成立由有信誉、有威望的村两委干部、老党员组成的执行监督小组,会同村监会跟踪监督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形成“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以德促治。以“最美龙游人”系列评选为价值引领,与村规民约执行相结合,大力开展“五好家庭”、“和睦家庭”、“美丽家庭”等创建活动,将村规民约内容精心创作、编排成文艺节目,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演出,把“大道理”转化为“地方话”,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新版村规民约实行后,通过发动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增强了群众守法守规意识,实现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全县月度评选“无矛盾纠纷上交村”稳定在95%以上,同时有力助推重点工作开展。2014年全县累计关停拆除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户)1.2万余户,拆除“两违”面积170多万平方米,未发生一起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创新惠民乐民之道:以农村文化礼堂为载体丰富农民精神家园
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精神之魂,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在迈向全面小康的进程中,农民既需物质富裕,又盼精神富有。农村文化礼堂作为农民向往的精神家园应运而生。龙游县委、县政府把农村文化礼堂作为巩固思想文化阵地的主抓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载体,做好以文化人、以文惠民文章,使文化礼堂成为农村最受欢迎、最具人气、最无争议的公益事业。一是“建”有标准。坚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在选点布局上,注重与美丽乡村创建、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以改扩建为主体。在功能定位上,规划设计好每个“堂”、“馆”、“廊”、“室”及文化广场,注重功能利用的最大化。在展陈内容上,注重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做到“一村一景”,形成独特乡村记忆,特别注重特色馆建设,先后建成状元刘章纪念馆、婺剧陈列馆、越窑展示馆、农耕博物馆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记忆馆,让文化礼堂成为承载乡愁、展现乡风、凝聚乡情的“村庄客厅”。二是“管”有队伍。调整加强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专业人才充实基层文化队伍,充实文化礼堂指导员、管理员、志愿者等三支服务队伍力量,每个文化礼堂都聘请村里威信高、懂文化、会管理的人员为专(兼)职文化礼堂管理员。坚持群众主体,各村自发组织各具特色的文体活动,堂堂都有自己的主持人、演出队,使“草根”成为乡村文化礼堂的名人、名师、名角。三是“用”有实效。强化菜单式“送文化”,大力实施文化配送、文化结对、文化定制、文化走亲等服务,共建共享文化礼堂成果。致力自主性“种文化”,举办状元文化节、畲乡文化节等特色节会,创新改编家谱传承礼、外出创业的壮行礼、尊老爱幼的孝行礼、激励学子的院士点朱砂等礼仪。广泛开展“最美系列”、“道德模范”评选、乡风评议等活动,让道德典型、最美人物“入馆、入廊、上墙”,把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化到群众的心灵里,增强农民群众对家乡的认同,弘扬和传递社会正能量。近年来,“最美”典型在龙游呈现蒲公英效应,已有4人入选中国好人榜。
创新强村富民之道:以推广“乡贤会”发起乡村建设的社会动员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龙游自古就有“儒风甲于一郡”美称,龙游商帮曾是明清全国十大商帮之一,也是唯一以县域命名的商帮,至今在外经商求学、功成名就者不在少数,如龙游籍院士就有4人。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引导乡贤以乡情、乡愁为纽带,积极参与家乡的基层治理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4年,龙游县在人文底蕴深厚、乡贤荟萃的塔石镇雅村村开展试点,成立全市首个村级乡贤会,并在试点成功基础上在全县推广,充分发挥乡贤在谋发展、促和谐、济贫困、匡正气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让乡贤参与民主协商。在广泛调研、摸清底数的情况下,与在外乡贤实行“一人一干部”联系制度,尤其对接寓外“龙商”、专家学者和科技人才等乡贤,设立“智库”。邀请部分杰出乡贤代表加入决策咨询委员会,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邀请公道正派、德高望重、号召力强的乡贤担任民情反馈员、监督评议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拓宽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渠道。二是让乡贤参与民事调解。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成立由乡贤为主的“老娘舅”调解队,整合村务调解委员会、“夕阳红”老党员老干部调解队力量,充分发挥其在亲缘、人缘、地缘上的优势,消除矛盾隐患、化解邻里纠纷,成功解决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切实弥补了村两委、村监会等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不足。三是让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围绕消除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这一目标,通过个人捐赠、志愿服务、设立“我爱我村”慈善基金等方式,引导广大乡贤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关爱活动。在2014年全县“五水共治”过程中,寓外“龙商”主动出资出力,70余人回乡担任“河段长”,认领清洁塘120余口,募集社会资金1800余万元。同时,乡贤们通过产业扶持、技术扶持、资金扶持,帮扶困难群众转产转业、创业创新,开展“一棚”(猪棚)转“五棚”(药棚、花棚、菜棚、菇棚、果棚)计划,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2014年,在生猪养殖和竹制品加工两大传统富民产业全面整治的情况下,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11.6%,达到15500多元,超过城镇居民1.4个百分点。
(作者系中共龙游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