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一
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对建设法治国家,加快司法改革作出了部署。2015年将是中国真正迈上法治之路的关键一年,也可称之为法治元年!
法治建设,包涵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诸领域,需要全方位推进。其中司法体制改革,是依法治国之重要环节。其首要目的是:完善政法各部门间的权力制衡监督,把公权力关进笼子里。保持司法权的相对独立性,减少行政权对司法权的权力影响,关键让其多一点部门制约,少一点统一协调。
四中全会所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也是相当繁重和艰巨的。因为凡涉改革,必遇阻力。这次司法改革的阻力来自错误的习惯思想,来自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平衡,来自政法机关间利益之争!司法改革虽是大势所趋,但在推进过程中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当今最为紧要的,便是如何使司法改革尽快从一种自上而下的高层布局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民众拥护和努力推动。
(作者系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2011年度“十大地方决策新锐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