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职院校四种权力的关系

2015-09-10 11:59杭建伟
考试周刊 2015年96期
关键词:关系高职院校

杭建伟

摘 要: 建立现代职教制度,健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四种权力的关系,即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学生权力,本文就这四种权力的关系进行阐述。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四种权力 关系

实现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诚如学者指出的那样,高等职业教育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高等教育,现代高职院校制度是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现代大学制度。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是构建现代高职院校制度的核心问题。建立健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成功地推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改革,还有赖于政治体制及其他领域的配套改革等[1]。健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四种权力的关系,即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学生权力。本文就这四种权力的关系略加阐述。

一、四种权力现状剖析

(一)政治权力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

我国高职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具有决策权,这种政治权力主要是为了保证高职办学正确的政治方向。但在实际执行中,党政不分,党委过多干预行政事务,书记校长之间的关系很难协调。

(二)行政权力更多的是服务。

清华大学许章润教授指出:“大学管理体制行政化首先抹杀了大学教授的主体性和大学本身的主体性。”[2]“去行政化”绝不是不要必要的行政机构,而是要去行政思维和官本位思想。行政机构要去除“官念”,确立服务意识,行政系统是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的,要精简行政人员,取消行政级别。

(三)学术权力要走向中心。

在众多关于学术权力的讨论中,最早提出学术权力概念的是伯顿·克拉克,他提出学术权力的十种概念。学界对学术权力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比较接近对学术权力概念的界定的意见:认为学术权力是管理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的权力,如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学术讨论与交流、教师工作、课程和教学计划的修订、学科建设、招生与考试,等等[3]。高职院校行政权力挤压学术权力已是不争的事实。与行政权力相比,学术权力具有松散性、自主性和民主性的特征。学术权力的运用要遵循学术管理的特点与规律,并以学术自由为前提和基础。高职院校也有学术委员会等组织,但一直被边缘化,且也具有官本位色彩,没有“官职”的教授没有多少话语权。

(四)学生权力不容忽视。

高校内部治理中的学生权力主要是指学生影响学校决策过程的能力。陈寿根列举了学生的4种权力:参与决策的权力,选择课程的权力,选择服务的权力,发表意见的权力。“学生是大学利益相关者中的重要成员,没有学生参与的大学治理结构是残缺的治理结构”[4]。作为“客户”和主体,高职院校的学生基本被排斥在学院管理之外,没有参与管理的机会和平台,处于被管理状态。

二、四种权力运行的机制构建

权力的运行需要机制保障。从上述四种权力看,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是有体制和相应的机制作保障的,因而显得很强大,但要看到,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不是体现高校特性的权力,是社会系统的必然部分。而真正体现高校特性的是学术权力和学生权力,如果这二者“虚位”,则高校和政府机关无异,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因学术权力和学生权力没有相应机制和法规保障,高职院校已经成为官本位的重灾区。这里就如何保障四种权力的和谐运行提出构建设想。

(一)制定高职大学章程规限权力。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和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近期我国一些本科院校陆续出台大学章程,但作为高教重要组成部分的高职院校,还鲜有大学章程出台,高职院校对制定大学章程的重要意义、内涵要求尚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贯彻落实高职院校章程,应该明确学校章程在高职院校制度中的核心地位,在高职院校办学中的规范效力,在高职院校治理中的文化意义。通过对上述四种权力的规限,使四种权力有法可依,各得其所。

(二)成立董事会,构建共同治理新模式。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通常被概括为16个字: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高职院校由于面向行业企业培养人才,行业企业也是利益相关者,建立有政府、企业、学校、教授等参与的校董事会作为学校发展的咨询机构,构筑共同治理新模式,这是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避免书记或校长一人或几人说了算,体现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和民主治理。

(三)赋予学术委员会等应有权力。

高职院校学术委员会要独立行使有关学术事务。2014年2月教育部公布《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担任党政领导的委员人数减少到“不超过总人数的1/3”;而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人数则增加到“不少于1/2”。这一点也是最能体现《规程》中高校去“行政化”的精髓。但高职院校现在学术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和这个要求还相去甚远。要明确学术委员会主任不应有学校党政负责人担任,委员会要独立行使学术权力。高职院校由于发展历史不长,学术权威不多,因此行政化思维还有较大市场。要逐步营造学术氛围,树立学术(技术)为本的新理念。同样,教学委员会要赋予教师在教学教改中的知情权、发言权,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工会就其职能来说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实行有效监督,但现在高职院校工会主席一般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担任,把工会当做发点福利、慰问病人的组织,这和工会的宗旨相去甚远。工会主席应由学校德高望重敢于说话且有正义感的教授担任,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权力中的监督作用。

对于权力的制约,还要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高职院校是民主党派成员较多的地方,而民主党派成员多是中高级知识分子,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是其重要职能。现在民主党派在高职院校中还没有发挥应有的权力监督作用,最多在学期末开个座谈会,大家说些好话,没有能红红脸、出出汗。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要制度化,常规化,在学校校级和中层实职安排上要考虑民主人士。

(四)建立校系二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

一些高职院校建立了校系二级管理,但较多的虽有二级管理,但主要权力还是集中在学院一级。校系二级管理,目的是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实行分权,使系部能有较多自主权,更有利于办出专业特色。所以高职院校实行二级管理是符合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的有力举措。由于长期的中专行政化思维,校长的权力过大,因此严重压抑系部的积极性。分清二级的职权界限,同时二级管理后必须加强对系部的指导,避免在系部层面实行非民主化的专制倾向。

(五)学生自治,参与学院事务。

学生自治是指在政策法许可的范围内,在学校的正确引导下,学生以团体形式组织起来自主管理自己的事情,并对涉及学生利益的学校管理决策有适当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等[5]。当年陶行知先生办学,就十分重视学生自治。因此,对学生自治的研究在我国也有较长历史。高职院校服务的对象是学生,是学院的主人,是未来在各行各业从事一线工作的技术技能性人才。学生参与学院的管理,一方面是民主办学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培养学生民主意识和能力,提高管理能力所必需的。高职院校培养未来的职业人,通过学生自治,培养其较强的自理和参与社会能力,在自治中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与参与决策能力,这一决策过程不仅存在于学生自治组织内部,理应参与到与学生切身相关的学校事务的决策中,这也是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教育价值。高职学生自治要有章可循,依法依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制度化。

参考文献:

[1]董任忠.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1(7):36-39.

[2]徐元俊.地方高职院校去行政化改革研究[J].学术探索,2011(4):141-144.

[3]王学海.学术权力概念及学术权力主体辨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3):14-17.

[4]洪源渤.共同治理——论大学法人治理结构[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136.

[5]周湘林.学生自治研究述评[J].现代教育科学2007(6):40-40.

基金项目:201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课题编号:2013JSJG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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