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静
内容摘要:书法艺术应具备什么样的品质?这是当代书法艺术发展需要面临的一大问题。本文拟从书法艺术与中国古典文学的比较研究入手,以中国书法与中国古典文学之联系为切入点,对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及应该具备的品质作出系统分析。从而提出当代书法艺术发展应以中国古典文学品质为其文化追求的观点,倡导一条追寻古典文学品质的当代书法艺术发展路径。
关键词:当代书法艺术 发展 古典文学品质 文化追求
书法艺术与古典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两颗璀璨明珠,它们分属两个不同的艺术门类。中国书法是借助于汉语言文字的点画结构之造型,来表现线条、性格、情感的书写艺术;而中国古典文学是借助于汉语言文字的遣词造句之变化,来表现人生、人性、情感的语言艺术。书法和古典文学都以汉语言文字为根基,具有同源性的天然联系:书法和古典文学又都以汉语言的审美意趣为追求,具有同向性的共同目的。书法艺术与中国古典文学的比较研究是跨学科比较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这类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中国书法的本质特征及内在品质,同时了解书法艺术与中国古典文学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以便在书法艺术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充分发挥书法艺术之特长与优势,吸收和融合中国古典文学的丰富内涵和哲学意蕴。中国古典文学的定义,泛指从远古流传直到五四以前大量文学作品,与书法艺术联系紧密的体裁则有古典散文、辞赋、古典诗词曲等等。笔者在本文中之所以不用中国文学和中国传统文学之定义,原因是中国文学之定义更广,显然已有许多内涵已不是中国书法之定义所能相匹配;而中国传统文学之定义是区别于当下网络文学而言的,其外延也较大,亦非中国书法之定义所能与之比较。本文拟就中国书法艺术与中国古典文学之联系为切入点,对中国书法的本质特征及内在品质作一些分析,从而以书法艺术为载体,以中国书法与古典文学跨学科比较研究的学理规范为依托,最后得出当代书法艺术应以古典文学品质为文化追求,当代书法艺术发展应回归古典文学品质之结论。
书法艺术与中国古典文学天生有一种深切的因缘关系。然而在当代就书法艺术这一面来说,它对中国古典文学有着更强的依附性。当代文学可以不依赖书法艺术来表现,但当代书法艺术离开了一定的古典文学内蕴,就显得苍白无力,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代书法与古典文学有着历史深远、相互生发的渊源关系:
从古代书法与中国古典文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它们是相互映衬、共生共存的。古代书法与古典文学是相互映衬的。在我国古代,主要的书写工具就是毛笔,文学创作必须借助于毛笔以书法的形式、用优美的富于艺术性的文字书写出来。有了俊美舒逸的书写形式,文学作品就会大为增色,就能广为流行,传播久远,这就像是诗歌有了优美韵律的配合,让人吟咏起来琅琅上口。另一方面,书法又需要具有意蕴深刻的文学作品来映托,有了文学的辅助,书法作品就更能增添品赏的层次和意味,王羲之的《兰亭序》就是这方面很好的佐证。因此,文学之为用,常假乎书之美;书法之为用,常假乎文之美,二者是相假而成,相须为用的,可以说是书法的发展伴随了中国文学的发展。书法天生与中国古典文学有着密切的关系,书法以古典文学作品为载体,书法家有意识地以自作的诗文或他人的古典文学作品作为书写对象,创作供人们欣赏的书法作品。前人留下来的书法作品大多是一段或一篇文学作品,亦或是一首优美的诗词。就是直至今天的书法创作,或录写或自作,亦未脱离这个大致范围。书法与古典文学就像是古代文化长河中的双璧,它们是相互映衬、共生共存的。
从书法创作的自身规律来看,依循的是书法美与古典文学美相统一之规律。书法通常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表现文字之美,这是书法佳作也是文学佳作的基本要求,所以书法家在表达其情性哀乐时就时刻要注意书法和文学两个方面,总是尽可能地追求书法与文学之间的谐调,努力创作出二者融为一体、风格统一的艺术佳品。例如,风格飘逸的文学作品决不用风格雄浑的书法书写,反之亦然。相互映衬的书法形式和文辞内容,能使艺术作品达到更高的境界,书法艺术精品往往都是书法美和古典文学美的完美统一。书法史上的名作如《兰亭集序》、《丧乱帖》、《祭侄文稿》和《黄州寒食诗》,都是这样的作品,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又是其中杰出的代表。在中国书法史上,《兰亭集序》历来被奉为“天下第一行书”,但它同时又是一篇古典散文佳作。《丧乱帖》是写祖坟遭毁,自己又羁束难归的郁悲之情,书写时笔触粗放,字体也大小不一,很好地表现了悲愤的心情。中国历代文学家兼书法家比比皆是,而且他们都依循了书法美与古典文学美相统一之规律。文学史上凡是有名的诗文作家,几乎无不兼擅书法,这使得书法美与古典文学美相统一的创作规律显现于同一创作主体,作为书法家亦是具有广博的学识、丰富的见闻。古人云,学书法不能只工书法,“书之功夫,更在书外”。基于以上因素,历代书法家同样无不是颇具造诣的文学家。书法美与古典文学美和谐统一,促进了书法与文学的相互影响,密切了两者之间的联系,书法形式与文学内容所含蕴的精神契合无间,并使之成为完美的书法创作经典。
从书法艺术的表现对象来看,惯以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作为书法表现对象。书法与古典文学一开始便在与大自然和情感的关系上产生了共同点。特别是从唐代开始,书法家与文学家的关系更加密切起来。他们以自身或者他人的优秀文学作品作为表现对象,就成为一种有意识地进行书法创作时的普遍现象。书法史上书写他人优秀诗文的作品很多,列举一下有:隋智永行书东汉文学家张衡的《归田赋》,唐欧阳询楷书文学史上第一位伟大诗人屈原的《离骚》,“草圣”张旭的《古诗四帖》,陆东之行书晋代文学批评家陆机的《文赋》,李怀琳草书正始文学的杰出代表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宋苏轼行书诗圣杜甫的七律《桤木诗》,元赵孟頫行书魏曹植的《洛神赋》等等,就是其中优秀典型。书写他人优秀古典诗文的传统一直沿续至今,在当代举办的各种书法展览时不难发现大都是这类作品。而自书诗文的风气从古到今同样很盛,可以看出:书法家的很多书法作品都是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这样,那些留传很广并且经常吟诵的优美诗句,就自然成了他们手中之笔舞动的对象。书法家以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作为表现对象,对书法和古典文学都有重要意义。人们欣赏书法作品,固然主要在欣赏书法家的书法艺术,但同时作品的文辞内容也会自觉或不自觉的进入观赏者的脑海。就书法艺术来说,书法之“形美”完全可以同书法所写内容之“义美”联系在一起,从而共同构成书法欣赏的客体。书法家选取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入书,正是借助这些文学精华可提高作品的艺术氛围,并通过自己的艺术创作增添所书古典诗文的艺术感染力。
(作者单位: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