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雁莹,江林升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
情报的定义大体上有基于“信息”和基于“知识”两种[1]:从基于“信息”的角度,情报被定义为“被人们所利用的信息”;从基于“知识”的角度,情报被定义为“作为交流对象的有用知识”[2]。笔者比较倾向于前者,依此可将公安情报理解为“服务于公安工作的特定需求、服务于公安工作的有价值的信息”。
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公安警务领域,并在公安情报工作实践中抽象、总结原理规律而形成的一门具有行业特征的应用情报学科[3]。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公安学、信息科学、管理学、社会学和统计学等学科交叉融合所形成的新学科。
在设计公安情报学专业课程体系之前,首先要根据公安情报工作的需要,开展公安情报学专业职业能力分析。一般说来,公安情报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综合性的职业能力。
公安情报需求是指在公安工作中为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时,客观上对相关情报的要求。它与情报需要和情报要求不尽相同,情报需要和情报要求是指情报用户的主观要求或明确提出的具体要求。公安情报工作人员应当在掌握基本的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公安工作的基础上,了解公安情报需求者的心理类型,掌握较高的交流、访谈和表达技巧,全面、客观、准确获知并表达公安工作中的情报需求,熟悉公安工作中信息的主要来源,能将公安情报需求贯穿于整个公安情报研究过程,并客观地分析信息资源可能存在的缺陷。
获取公安情报信息的能力是指熟知获取公安情报信息的模式、获取公安情报信息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以及搜集、整理、管理公安情报信息的能力。公安情报信息收集是公安情报活动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是公安情报工作的首要环节,同时又贯穿于公安情报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公安情报收集工作时,应了解公安情报收集的原则、要求、内容与流程,开辟广泛的公安情报信息收集渠道,灵活运用各种公安情报信息收集方法。
公安情报分析研判能力是指在掌握情报研究的方法和分析工具的基础上,建立公安情报的分析模型,将信息转变成公安情报的能力。它要求能使用归纳和演绎方法进行推理论证,使用大数据、云计算、数据仓库、模式识别、数理统计、人工智能、模糊数学等技术开展数据挖掘,能够对信息进行有意义的关联,悉知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预测事物发展趋势。
公安情报系统是对公安信息进行自动加工、处理、传输、查询、统计、分析、挖掘,发现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预测事物发展趋势,从而为辅助破案和辅助决策提供支持的情报信息处理系统。公安情报系统开发能力是指在具备公安情报信息分析与研判能力的基础上,通过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数据库技术和程序设计技术,掌握公安情报联动共享机制和公安情报系统设计与开发方法,设计和开发出实用的公安情报应用系统。
公安情报管理与运用能力要求能根据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目标,科学规划和管理公安情报部门,合理规划公安情报组织机构,培养公安情报专业后备人才,科学配置有关公安情报资源,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公安情报部门规章制度,组织公安情报机构高效运行,组织开展公安情报理论研究和新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对公安情报信息资源以及公安情报活动相关要素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并能根据研判的结果做出预警、利用等决策。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人才培养方案的确定必须源于工作实际,也就是说必须根据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和技能的需要来确定。应由来自公安情报工作一线的实战专家与公安院校的专业教师共同参与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确立公安工作所需的基本意识、通用技能和情报工作专业技能,进而形成公安情报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公安情报学专业承担着为公安系统培养“掌握公安学和情报工作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公安情报信息获取、整编、管理以及分析研判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够从事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任务,在“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的推进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等多所公安院校设立了公安情报学专业,总体上来说,其人才培养方案中都体现了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两类应用”是指公安情报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和“打击、预防、控制犯罪”两大重点领域的应用。两类应用的具体表现就是公安情报学专业人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两个基础”是指公安学通用基础和公安情报学专业基础。作为公安情报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安情报需求分析、情报源的搜集、情报分析与处理方法、情报利用等方面,都要具备一定的公安学基础知识。同时,在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建设中,有学者提出可分为“理论导向”和“应用导向”两种方向[4],与之呼应,也可粗略地将公安情报人员分为公安情报技术人员和公安情报管理人员。两类人员的培养,在课程体系上应该有所区别,如图1 所示。
以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情报学专业课程设置为例,其侧重于培养学生成为公安情报技术人员,因此其开设的核心课程主要有:公安情报搜集、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公安情报分析、公安情报数据挖掘、公安情报工作实务等。
校局协同是指公安院校和公安实战部门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共同评价人才培养效果。教学过程的实施是整个人才培养的关键,职业教育的“产学研”结合在公安应用人才的培养中可体现在“学训研战”结合。“学训研战”结合是一项系统工程,具体包括:“学为基、训为战、战促训;以研促战、以战促训、以研促学”。“学”是指知识传播,其实施主体为警察院校;“训”是指技能训练,以警察院校为主体,公安实战部门共同参与训练项目的设置、训练大纲的制定、训练设施的建设和考核方案的设计;“研”由警察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共同参与,针对行业需要开展知识创新和应用创新,是提升实战装备与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也促进了教学内容和实训项目的更新,同时提升了公安院校的师生的能力;“战”是指教师和学生参与的公安实战,包括学生参加公安一线的实习实践和教师参加公安一线的业务实践和挂职锻炼。其相互关系如图2 所示。
图1 公安情报学专业能力、课程体系和培养方向的关系
图2 局校协同、“学训研战”结合人才培养基本模式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战能力,使其毕业后能尽快融入公安工作环境中去,在平时的教学中必须加大实践教学的实施力度,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需要制定一套系统的实践教学计划,每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内容和实践教学过程都应进行详细设计同时应提高资源的共享性,专业所开设的每门课程的实践环节应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专业教师之间要随时沟通,实践教学体系要根据公安一线实际和环境的变化随时更新,以保证实践教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
公安情报学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点,要求学生具备较熟练的实际操作能力。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将为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平台。“实地、实兵、实景”的情景化教学训练是公安情报学专业孜孜追求的模式,但由于公安院校师生一般都没有执法资格,很难在完全意义上参加“实战”。而若将公安一线的信息化系统、情报分析与研判系统引入实验、实训室,结合公安一线“鲜活”的典型案例来模拟实战,就能够克服这方面的不足。同时,这些校内的实验、实训基地也可为公安一线在职民警培训提供服务。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的补充和延伸。在公安实践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创造条件让教师和学生到公安情报一线参与“有限度”的实战锻炼,能强化师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感知真实的工作环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
实践教学基地不但是学生实习的场所,也是教师业务实践的场所,教师通过业务实践,可以更加深入了解当前公安情报工作的新动向,搜集更多的、有代表性的案例,充实案例教学库。除了“走出去”,还应该“请进来”。聘请公安情报部门一线专家来校担任兼职教官,充实教师队伍,开展教学,开设讲座,与专业教师一起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参与公安情报学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公安一线的每一个案件都是真实的案例,每个案件最初在人们的脑海里都有许多“问号”,这些“问号”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PBL(Problem-Based Learning,基于问题的学习)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在医学教学中已经得到了实际应用,也可应用于公安情报学专业教学活动中。它把学生置于混乱、结构不良的情境中,并让学生成为该情景的主人,让学生自己去分析问题、学习解决该问题所需的知识,一步一步地解决问题。教师把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作为教学材料,采用提问的方式,不断地激发学生去思考、探索,最终解决问题。
基于案例—问题一体的学习方法需要相应的教材作为支撑。由于公安情报学是一个新专业,多数主干课程没有相应的正式教材[5],现有的从传统情报学等学科中选用的教材与专业培养体系多有不符。将PBL 的思想融入教材建设就是利用案例,在每一节(或章)给出任务,提出问题,然后按知识能力要求,循序渐进地引出正文。面向实战的教材直接将“学”和“战”结合在一起,更能体现针对性、实用性和职业性。
[1]夏宗辉.论情报的概念[J].情报学刊,1981(2):4.
[2]严怡民.情报学基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
[3]陈亮.公安情报学学科构建探析[J].情报杂志,2007(6):88.
[4]谢晓专.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建[J].情报资料工作,2012(4):17.
[5]李冬静.公安情报专业教学中实战能力的培养[J].福建电脑,2014(7):129.